蘄春:"法院+"助力"兩個一站式"建設


蘄春:

(圖/文:徐穎慧、立案庭 編審:葉學軍)按照最高院關於"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近日,蘄春法院先後與縣司法局、縣工會聯合印發《共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工作方案》《蘄春縣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方案》,推動矛盾化解由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廉潔的司法服務。

"法院+司法局",非訴解紛有力量

《共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工作方案》中提出,建立由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員、行業調解委員會等共同參與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積極引導和鼓勵當事人選擇調解、和解、公證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

一是引入非訴力量。積極鼓勵律師、法律工作者等專業力量參與調解工作,特別是參與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物業合同、建設工程等專業性較強的案件,確保便捷高效化解糾紛。二是延伸覆蓋範圍。針對我縣社會治理狀況,進一步拓寬調解覆蓋範圍,從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單一特定領域向各類民商事、刑事案件附帶民事等全業務領域過渡,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

三是強化訴調對接。積極推動當事人依法申請調解或人民法院向各調解組織指派調解案件常態化運行,要全面實現非訴調解與訴訟調解,訴前調解與訴中調解,線上調解與線下調解程序無障礙轉換,堅決將非訴糾紛解決方式挺在前面。四是促進多元化解。加強與工會、共青團、婦聯、行政機關、商會等對接渠道,加強數據協同共享,指派專人開展聯絡工作。探索建立司法確認聯絡員機制,推動司法確認全面對接人民調解等線上平臺,實現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快立快辦。

"法院+工會",勞動權益有保障

《蘄春縣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方案》中提出,縣總工會將在縣法院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室,建立專業調解隊伍,堅持委派調解、委託調解、協助調解等方式,開展勞動爭議案件訴前調解、訴中調解及判後答疑等工作,積極引導勞動者快速解決勞動爭議,依法進行理性維權。

"工會+法院"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新機制,將"訴"的規範性和"調"的便利性結合起來,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人事關係,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加大對惡意欠薪行為的制裁力度,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充分發揮了工會覆蓋面廣、貼近勞動者的特點,更好地為勞動者提供服務保障;讓勞資矛盾得到快速處理,及時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大幅度節約訴訟成本;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全面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多方參與、整體推動"的社會矛盾化解大格局。

時代在變,群眾的司法需求也在變。蘄春法院將立足"兩個一站式"建設內容,不斷築牢司法為民理念,進一步落實便民利民措施,以實際行動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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