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結構可靠性檢測鑑定


關於房屋結構可靠性檢測鑑定

如何辨別房屋質量問題檢測鑑定找什麼機構辦理,近幾年來,地震、颱風自然災害與火災、爆炸等人為因素對在役房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傷甚至破壞,加之在役房屋結構經過長時間使用後,建築材料、構件和結構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傷和性能退化。外界因素和房屋自身因素的作用使得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嚴重的將會影響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就需要對房屋進行檢查和安全鑑定。房屋安全檢測就是這麼一種手段,它運用一定的技術和方法,通過對房屋質量,特別是對其結構質量進行檢查測定,檢查房屋結構損壞狀況,分析判斷房屋安危,從而以保障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公司以房屋安全鑑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與鑑定、建築結構設計及研發、房屋造價與評估為主線,專業提供建築類相關技術服務公司自成立以來,秉承"科學公正、求實嚴謹、專業高效、信譽至上"原則,以科學、嚴謹、專業、高效的工作態度,誠信為本,信守合同,按時按質提交鑑定報告,多年來所完成項目普及全國各地工業廠房及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各省、市、縣大、中、小學和幼兒園學校房屋抗震性能鑑定。

  一、適用範圍

  1、房屋改變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檢測鑑定:指房屋在改變原本設計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後房屋結構構件承載能力及各項技術參數是否滿足後期的安全使用要求,並對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構件提出合理的加固處理意見。

  2、房屋拆改結構佈置前的鑑定:指房屋使用單位想擴大房屋內在的使用空間、增設電梯及消防樓梯等構造設施前的檢測鑑定,改造過程一般情況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結構承重構件,拆改前需瞭解拆改是否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及採用加固可否達到拆改要求的一種為客戶提供可行性建議的檢測鑑定。

  3、增加使用荷載前的房屋鑑定:一般以工業廠房、倉庫、生產車間、檔案館及機房較多,為滿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樓面或其他承重構件上增加吊車、檔案櫃、機械設備、貨櫃、廣告牌等設備前(後)為了解建築目前樓面的承載能力是否滿足增加設備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檢測鑑定,並對不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構件提供合理的加固處理建議。

  4、房屋增加使用層數前的鑑定:指房屋使用單位想增加使用層數前為了解建築目前基礎、主體承重構件的承載能力是否滿足增層後的安全使用要求,並對不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構件提供合理的加固處理建議。

  5、房屋延長設計使用年限的鑑定:指房屋已用年限已經超過原設計使用年限想繼續使用房屋前的檢測鑑定,繼續延用前為了解房屋目前的各項技術參數是否滿足後期的安全使用要求,並對房屋目前出現的損壞及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構件提供合理的加固處理建議。

  6、裝修改造前房屋鑑定:該種鑑定在不改變結構構造的情況下一般為常規性的可靠性檢測鑑定,主要是房屋重新裝修前想了解原結構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統稱為可靠性)是否滿足後期的使用要求及現時的國家規範要求。

  7、安裝廣告屏幕等裝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鑑定。

  8、裝修加固改造後的驗收鑑定。

  9、 對房屋主體工程質量、結構安全性、構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質疑時的複核鑑定。

  二、鑑定常用依據

  1、《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50292-1999);

  2、《工業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 50144-2008);

  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2010);

  4、《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 50007-2011);

  5、《建築變形測量規範》(JGJ8-2007);

  6、《建築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04);

  7、《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 50009-2012);

  8、《鑽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JGJ/T8-2007);

  9、《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程》(JGJ/T152-2008);

  1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2011版);

  11、《數據的統計處理和解釋正態樣本異常值的判斷和處理》(GB/T4883);

  12、《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CECS02:2005);

  13、《回彈法檢測砌體中普通粘土磚抗壓強度技術規程》(DBJ13-73-2006);

  14、《砌體結構設計規範》(GB50003-2011);

  15、《鋼結構設計規範》(GB50017-2003);

  16、《鋼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50621);

  17、《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

  18、《鋼結構檢測與鑑定技術規程》(DG-TJ-08-2011-2007);

  19、《鋼結構檢測評定及加固技術規程》(YB 9257-96);

  20、《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GB/T 11345-89);

  21、《鋼結構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 203-2007);

  22、原結構設計圖紙及委託方提供的其他建設資料。

  三、鑑定內容及方式簡述

  (一)混凝土框架及磚混結構:

  1、對房屋的原設計圖紙、裝修改造意圖、歷史修繕加固情況、前期的使用情況及後期的使用要求進行調查瞭解。

  2、對房屋結構類型、建築層數、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裝修概況及使用用途進行現場調查。

  3、對房屋的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圍護結構、建築裝修及建築設備進行外觀檢查、測量,對部分典型構件損壞情況(變形、開裂、沉陷、滲漏、露筋等)進行外觀檢查及拍照記錄;對損壞較嚴重、重要性構件及設計改造有特別要求的構件進行重點檢測鑑定。

  4、採用裂縫測寬儀混凝土承重構件進行裂縫情況進行測量,包括其長度、寬度、深度、形狀、條數,必要時繪出裂縫分佈圖;依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2010)對其進行評定,判斷其是否超出規範允許值。

  5、採用“DJD2-1GC”型電子經緯儀對房屋部分部位豎向構件傾斜率或偏移比值進行測量,分析是否出現傾斜及不均勻沉降現象。

  6、對房屋現有上部結構的建築及結構佈置、構件尺寸、樓板厚度、層高等情況進行現場測量,並與設計圖紙進行復核。

  7、按照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進行配筋情況、砼保護層厚度檢測。

  8、按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採用鑽芯法進行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對不宜採用鑽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的構件採用回彈法進行檢測鑑定。

  9、按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承重磚牆採用回彈法對其磚砌塊強度及砌築砂漿強度進行強度檢測,對於砌築砂漿強度太低時採用砂漿貫入法進行檢測鑑定。

  10、對根據現場檢查、檢測結果,並依據國家現行相關規範對該房屋現狀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分析。

  11、根據檢查、檢測情況和驗算結果,依照《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 50292-1999)或《工業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 50144-2008)判定該房屋結構安全性是否滿足目前的使用要求,並對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現結構損壞的構件提出合理的處理建議。

  (二)鋼結構:

  1、對房屋結構類型、建築層數、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裝修概況及房屋用途進行現場調查。

  2、根據委託方提供的圖紙,對房屋鋼結構佈置、構件尺寸、層高等進行復核;未能提供設計圖紙的對各棟房屋現有上部結構的佈置、構件尺寸、層高等情況進行現場測量並繪製結構圖。

  3、對房屋鋼構件目前出現的裂縫、損壞、塗層脫落、鋼材鏽蝕、節點損傷、焊接外觀缺陷、連接緊固狀況等外觀損壞進行檢查鑑定。

  4、依據國家規範標準採用磁粉檢測或滲透檢測對鋼構件表面質量進行檢測鑑定。

  5、依照國家相關檢測、驗收規範選取部分鋼屋架及鋼結構構件,採用超聲或磁粉探傷作焊縫檢測,檢測鑑定是否有氣孔、夾渣、弧坑裂紋、電弧擦傷等缺陷。

  6、採用軸力計和扭矩扳手對鋼結構螺栓連接部高強度螺栓的扭矩係數進行檢測鑑定。

  7、採用電子經緯儀對房屋豎向構件進行垂直度測量,分析房屋是否出現傾斜、變形及不均勻沉降現象,具體檢測數量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相關標準確定。

  8、採用全站儀或拉線法對屋架、桁架及其杆件的撓度變形進行檢測鑑定。

  9、對型鋼構件採用遊標卡尺和千分尺對鋼材的厚度進行檢測鑑定。

  10、 對管材鋼構件採用超聲測厚儀對其管材的壁厚進行檢測鑑定。

  11、採用表面硬度法對鋼材的強度進行檢測鑑定。

  12、採用塗層測厚儀對鋼構件的防腐或防火塗層厚度進行檢測鑑定。

  13、依據國家規範標準對網架結構螺栓球進行磁粉探傷。

  14、根據現場實際檢測數據及設計要求,依據《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及國家有關建築結構設計規範,對房屋的上部結構承載力進行驗算,評定房屋目前的承載能力是否滿足國家規範要求、後期的安全使用要求。

15、根據檢查、檢測情況和驗算結果,依照《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 50292-1999)或《工業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 50144-2008)判定該房屋結構安全性是否滿足目前的使用要求,評定目前房屋的可靠性等級,並對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現結構損壞的構件提出合理的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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