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瀋陽官宣進一步放開落戶政策
七類在沈人員可以落戶瀋陽
幾乎零門檻落戶
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的副省級城市再添一城
全國範圍內的搶人大戰一觸即發
進一步深化人才戰略,改善人口結構,促進瀋陽高質量發展、新時代振興,4月2日,《關於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進一步放開落戶政策的補充意見》在沈發佈,七類在沈人員可以落戶瀋陽。
一、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畢業生(含往屆),可在我市落戶;
二、取得國家認可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可在我市落戶;
三、在沈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業人員,可在我市落戶;
四、在我市繳納職工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我市落戶;
五、在沈投資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含個體工商戶),可在我市落戶;
六、在沈購房並取得合法房屋手續的(含普通住宅、商業網點、公寓、寫字間等),可在我市落戶;
七、凡具有我市戶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投靠落戶。
本意見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公安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出臺實施細則並貫徹施行。原瀋陽市落戶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瀋陽市公安局2020年4月2日
瀋陽人民政府政策原文
▼
瀋陽市公安局政策原文
▼
閱讀更多 徐州侃房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