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並不共享,只是資本的接棒遊戲

“最近這一陣OFO小黃車退押金潮,聽說排隊退押金的人已經超過1000萬人了,退的速度相當慢,都相當於發生擠兌了。”今天隱士首先對米野問到。

“是的啊!”米野嘆了口氣,“我也申請退款都一週了,還沒有退給我呢。也不知道退不退得了呢!這共享單車也真是的。你說前兩年還搞得風生水起,怎麼今年基本所有的共享單車都沒有人再投資什麼的了,反而常常聽說有些共享單車倒閉的消息。”

隱士也嘆了口氣,說到:

我覺得這些公司都是搶的概念,希望這個概念給自己的公司帶來很大的估值,然後按照這個估值上市圈錢去。風投公司圈好錢推出,創始人圈好錢推出,公司哪怕繼續長期虧損,也無所謂了。該賺錢的人已經賺錢了,反正股民和持股機構已經買單了。


共享單車,並不共享,只是資本的接棒遊戲



共享單車的概念,在2000年左右的美國就出現了類似的,而且這家企業經過了好幾年,做到了一定規模後,被美國一家汽車租賃公司收購了,價格好像是十幾億人民幣。這家做所謂共享汽車的公司叫ZipCar。就是公司購置了幾萬輛汽車,停在大城市的各地,然後供會員刷卡計費開車。其創始人都一直定位自己是一種汽車租賃公司。

但是共享單車和它的本質是一樣的,卻不說自己是單車租賃公司,反而一直一直一直強調共享,就是因為炒作這個概念,才能讓人覺得機會無比廣闊,才能最終實現虛高估值,更虛高的上市圈錢。

米野有點困惑,他問隱士“你為什麼一直說共享單車不是共享,而是租賃呢?”

隱士說到“共享,就是這麼多產品。屬於很多不同的所有者,他們把閒置的資源分享出來,獲得收入,這是共享。比如滴滴專車,比如Airbnb,比如Uber,他們的確是共享模式,因為這些汽車,房子的所有者是很多很多不同的個體。但是像汽車租賃公司,像酒店,他們就是汽車和房間都屬於同一家機構所有,汽車租賃公司叫自己汽車共享公司嗎?酒店叫自己房間共享公司嗎?現在這些共享單車,如果單車的所有者是很多很多不同的人,可以叫共享經濟;但其實它們全屬於一家公司所有,所以其實只是單車租賃公司。

至於為什麼一定不叫自己租賃單車公司,而必須是共享單車公司呢?因為這樣租賃的概念,怎麼能獲得高估值呢?!

而且這些公司當初賺錢的一個大模式,就是拿著押金去炒金融,但是國家要監管用戶的押金,不允許這些公司拿去炒自己的金融收益是必然的,因為所有發達國家都是這麼監管的。你既不是銀行,也不是給用戶返利息的金融機構,什麼都不付給用戶就拿用戶本金去給自己金融牟利,當然是會受到法律監管的。所以這種賺錢模式天然缺陷。“

米野問到“他們也可以做到用戶的騎車費用賺錢啊!“

隱士回答“這就得計算啊。成本包括單車製造成本,損耗成本,公司員工成本,而且它們到處佔用公共資源場地,最後會不會被收取佔用公共資源的費用呢,說不定的。比如在紐約,日本都很難投放和經營,就是因為他們的法律認為,這些企業為了自己的獲利,免費佔用公共資源的場地,必須是要繳費的。所以這樣算下來,可能需要用戶每騎車一次就收費5元,根本沒有免費的說法了,米野,這樣你還會騎車嗎?到地鐵站2公里,你選擇花5元騎車,還是走過去,還是等公交車?“

米野回答“那5元我就基本不會騎車了。一天來回就10塊呢!而且如果付費了,結果車壞的,我就白白損失5元呢!但是他們可以前期虧錢,後期賺錢啊,像滴滴不就這樣的嗎?”

隱士笑了笑“滴滴這樣的公司,可以前期虧錢,後期壟斷市場,提高自己對司機的分成比例。但是租賃單車可以壟斷市場嗎?滴滴壟斷是不需要額外巨大支出的,他是軟件。租賃單車如果要壟斷,就是市場上幾乎80%都是他的單車,這些單車的製造成本巨大,所以能壟斷嗎?而且即使壟斷了,他敢把收費從免費或者2元提高到5元嗎?你想想即使滴滴,Uber壟斷了市場,都只能是提高對專車司機的分成比例,但是它們敢說你用他的軟件叫出租車,就得付費2元嗎?這樣用他叫出租車的人就少了,而且有其他公司看準滴滴這個缺陷的話,馬上推出用戶永久叫出租車免費的策略,滴滴的壟斷馬上就被其他公司搶走了。”

米野聽懂了,點點頭“本質是什麼性質的,即使再包裝,也是什麼性質的,故意炒作不同的性質,只是噱頭,為了估值而已,哎,資本的遊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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