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教育局最新發布做好新學期和“防疫”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教體局)、各大中專院校、市直各學校:


當前,正值全市教育系統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為新學期開學做好準備的特殊時期。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強化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明電〔2020〕45號)和市安委辦關於做好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現就切實做好新學期和“防疫”期間全市學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要按照國家、省、市關於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要求和《邯鄲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邯教〔2015〕467號)、《關於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實行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的通知》(邯教通〔2013〕9號)要求,嚴格落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是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和業務處室(部門)負責人對分管的業務負安全監管責任,安全穩定工作機構負責人負綜合監管責任,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工作負安全管理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細化具體的工作標準、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各崗位人員落實安全職責,加強各崗位安全工作履職督查。市教育局將重點對各崗位人員安全穩定工作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崗位職責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二、充分做好開學安全準備


在開學前,各學校要充分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做到“七個必須”,即:必須加強疫情防控,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必須制定開學安全工作方案,把學校安全管理作為開學方案的重要內容;必須召開安全專題會議,開學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學校安全工作;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專門向學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必須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類校園及周邊風險隱患;必須加強重點安全防控,對自有校車和備案的接送學生車輛、建築、消防、食堂及食品安全、治安、學生宿舍、實驗室等重點事項和區域進行專項治理;必須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健全完善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三、 紮實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疫情之後的開學將面臨諸多風險隱患,各學校要結合《全市教育系統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邯教〔2020〕15號)的部署,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在開學前,暫將網格化排查調整為周排查,組織專門人員,每週對學校進行“拉網式”排查。尤其要針對酒精、消毒液等危化品的存儲和使用是否規範進行排查。


在開學前一週,恢復網格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各網格人員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活動。對學校校舍建築、食品衛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校園周邊環境等方面進行“拉網式”的排查治理。特別是對學生宿舍、教室的外窗、樓梯、天井和通往樓頂的設施等進行排查,加強防護和改造,避免學生隨意攀爬和翻越,防止出現墜落事故。屬於消防疏散通道的樓頂天台,要在天台通道的安全門上加裝報警系統,避免人員隨意進入。對於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畢的,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時間表。要把排查出的各項隱患,按要求錄入“全省學校安全隱患網格化管理平臺”,及時上報、整改銷號,如實填寫排查責任人、整改責任人。


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控”機制建設是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是本年度工作重點。要按照《邯鄲市教育局深入推進學校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加快工作進度,整合各階段任務同時推進。3月底前,全部健全制度,制定方案,組建工作機構,明確目標、任務、措施。4月底前,全部完成風險辨識、明確等級、制定風險分佈圖和告知卡、制定防控措施、完善臺賬(清單)、組織全員培訓。6月底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9月底前,各縣(市、區)進行驗收總結,11月底前,市教育局要進行驗收。要緊密結合網格化平臺的信息化和技術優勢,有機結合,統一標準,加大投入,按時高標準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四、不斷提升學校安全防範能力


按照《邯鄲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建設三年達標行動方案》(邯教〔2020〕13號)和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設置一鍵報警裝置的通知》(冀教安〔2019〕34號)文件要求,加強學校“三防”達標建設,確保按時達標。要嚴格門衛管理,保安人員要戴頭盔、持安保器械執勤,做好進校人員登記、測溫和消殺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在上學、放學、課間、集體活動等重要時段,組織有關人員在校園門口、通道、樓梯、操場等重點部位疏散、巡邏、值守,隨時處置突發事件。


五、深入開展師生法治、安全教育


要按照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邯鄲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和《邯鄲市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實施方案》的要求,把法治、安全教育工作推向深處。一是做好疫情期間居家安全教育。結合疫情期間線上教學工作,向學生普及用電、用火、防溺水等居家安全常識,保障安全。開展心理安全疏導,幫助他們緩解因疫情帶來的焦慮、煩躁、恐慌、壓抑等負面情緒。二是堅持法治、安全教育進課堂。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確保法治課和安全課均隔週一節,專課專用;確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冊,不向學生收費;確保專兼職教師安排到位,按照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學校要配備1名專職教師或3名兼職教師,3000人以上的學校至少要2名專職教師或6名兼職老師;確保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教師素質有提升。要充分發揮“邯鄲市安全教育平臺”的資源優勢、靈活性和廣泛性,提高師生安全教育質量和效果。要提倡師生和家長關注“法規安全處微信公眾號”,向廣大師生和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和技能。三是開展“法治安全教育周”活動。通過開展“六個一”活動(即:開學前後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上一節“開學安全第一課”;邀請兼職法治副校長上一節法治教育課;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在學校醒目位置懸掛一幅校園安全宣傳標語;開展一次安全家校聯繫),集中對師生進行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重汙染天氣、防校園欺凌和暴力、防實驗事故、反邪防邪等為內容的法治、安全教育。四是開展法治、安全教育主題活動。適時開展防溺水專題宣傳教育、安全教育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宣傳月、防災減災日、“6·26”國際禁毒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宣傳日、“12·4”憲法日、教育部“憲法小衛士”活動、“學憲法講憲法”演講比賽活動、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競賽、“掃黃打非”主題活動等一系列法治、安全主題教育活動,通過組織主題班會、倡議書、公開信、實踐演練、專題報告、實地參觀、知識競賽、發放宣傳品等系列活動,對中小學生、家長和全社會進行法治、安全宣傳教育。五是要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預案體系,開展自救自護和逃生疏散演練。要結合學校和學生特點,至少每月有針對性的開展一次自救自護和逃生實踐演練活動。在突發情況時,確保樓梯轉角等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迅速到位,指揮學生疏散。演練活動要制定應急演練活動方案,避免演練造成師生傷亡;注重趣味性、實效性,提高演練效果,避免形式化;提高演練的專業水平,積極邀請公安、消防、衛生、地震、應急、環保等有關部門專家對演練活動給予配合和指導。六是要開展教育行政幹部、校長和教師的法治、安全學習培訓,重點對《憲法》《安全生產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邯鄲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邯鄲市中小學安全責任追究規定》《邯鄲市學校食堂衛生管理辦法》《邯鄲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安全工作崗位職責》等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學習,提高學校依法治校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切實強化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


溺水事故是中小學生安全的最大威脅。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履行中小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職責和告知義務。當前學生不在校,社會面管控相對寬鬆,家長復工,天氣轉暖,學生外出遊玩增多,溺水風險增大。各單位要通過釘釘、微信等方式,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防溺水宣傳教育。開學後,積極利用“邯鄲市安全教育平臺”,建立系統的中小學生防溺水教育知識體系。堅持把防溺水教育作為班會課、安全課的重要內容,在學科教學中挖掘、滲透安全教育內容;堅持在節假日和假期前對學生進行專題防溺水教育;堅持家校聯繫和聯防,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等方式對家長宣傳,提醒家長盡好孩子監護責任,向家長宣傳防溺水知識。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提請當地黨委、政府依法落實各有關部門防溺水工作職責,協調聯動。


七、大力抓好學校消防工作


要配齊配足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指示牌、煙感報警系統、噴淋系統等消防設施設備,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保障正常使用。確保各個部位消防通道暢通,尤其是中小學校的教學樓、食堂、宿舍人流密集區域的後門、窗戶等應急通道暢通,禁止用護網封堵,去除門檻,保證地面平整,消防應急燈工作正常,疏散逃生指示圖張貼到位。要對中小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把消防知識納入安全課內容,利用安全教育周、“11·9”消防宣傳日等開展消防宣傳和演練,充分利用圖片、視頻和滅火器等資源,提高消防課的課堂效果。大中專院校和高中學校要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軍訓的學習訓練課程。要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預案體系,開展自救自護和逃生疏散演練。


學生宿舍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體傷亡,歷來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開學前,要認真組織排查治理,重點是在學生宿舍走廊內安裝煙霧報警器,並學習河北藝術職業學院做法,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學生可以獨立自主打開逃生出口。


八、嚴防校園欺凌和暴力


要通過推進依法治校,定期排查整治,嚴格用人准入機制,加強門禁管理和值班巡查,深入開展師生法治、安全宣傳教育,加強家校、社校聯動等措施,建立防範校園欺凌和暴力的長效機制。一是要定期開展學生、教職工、外聘人員、家長及周邊等人群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掌握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工作、生活、學習思想動態和敏感信息等。一旦發現,及早化解,避免矛盾糾紛升級為校園暴力。要定期開展管制刀具清繳活動,防範管制刀具進入校園。二是要將校園暴力防範納入教育教學中,針對青少年學生的年齡、生理及心理特點,以法治課、安全教育課、主題班會、專題活動等各種方式,對學生進行法治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處理人際關係和矛盾糾紛,正確維護自身利益。三是要強化教職工的法治教育,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增強教職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識。開展好師德教育,培養教師的愛心和責任感。四是要嚴格用人准入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要實行教師准入制,學校要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准入資質審查,並完善監督機制。五是嚴格門禁管理,嚴格執行進出校園人員登記制度和約見制度。學生提前離校要持有許可證明,並詳細記錄。


九、加強學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要加強學校壓力容器、食堂液化氣罐和燃氣管道、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資質的作業人員並持證上崗,定期對作業人員開展安全培訓,落實設備定期維修和隱患排查治理,規範操作規程和行為,建立特種設備專項安全管理臺帳。嚴禁使用未經檢驗、超檢驗週期、未辦理註冊登記等存在隱患的特種設備;對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對使用20年以上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開展安全性能評估鑑定,根據評估鑑定結論進行處理。


十、強化校車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要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河北省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服務方案》《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進校車全覆蓋工程校車運營核算及補貼模式的通知》。制定完善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校車運營監管,落實管理措施。加強自律,要使用符合國家校車安全標準並辦理校車許可、標牌的車輛依法接送學生。進一步加強學生乘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充分協調公安、交通、安監等有關部門,強化對校車和學生接送車輛運行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部位及校園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依法嚴厲查處超員、超速、飲酒和醉酒後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特別要大力開展對縣鄉道路和農村接送學生的非法營運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等集中整治與取締活動,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非法接送學生車輛,主動向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舉報,並積極協調公安交警等部門,嚴格執法,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十一、綜合治理校園周邊環境


充分發揮學校的主動性,加強與綜治、城管、工商、公安、食藥監、交管、衛生等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聯合,加大對校園周邊食品衛生、交通安全、文化娛樂、社會治安等排查和整治力度。進一步加強學生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遵紀守法、講文明衛生和自我防護意識,從源頭消除學校周邊安全隱患,努力創建“平安校園”。

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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