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了,是救自家狗還是陌生人

地震了,是救自家狗還是陌生人

說到底還是大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個人情感是不足以為自己的行為的合理性作出辯護的。

所謂兩難困境,指的是人處於某種情境中,在這種情境中人面對不同的選擇,每種選擇都會失去某種價值。具體到這個題目,有下面兩種選擇:

1、救自己的狗,任憑一個人死去

2、救人,眼看著自己的狗死去

所要討論的是這兩種選擇哪一種更能得到辯護,為第一種選擇做辯護的無非訴諸一種情感,然而個人情感是無法為人的行為的正當性作辯護的,這一點想必是沒什麼疑問的,如果人們因為有了某種情感的推動,就可以理所當然的做出與情感相應的行為,那這世界上就沒什麼違法犯罪了。而且就算認可情感可以為行為辯護,相對於第一種選擇訴諸一種個人自私情感,第二種選擇出於一種人類之間的同類的共情,這樣一種對於與自己沒有利害關係的陌生人的普遍情感,明顯是高於或至少是不低於個人自私情感的,如果對於自家狗的情感可以為行為辯護,那麼我認為這種人類間的無利害的互助情感,擁有更高或者至少不是更低的辯護力度。

為第二種選擇辯護的理由就很多了,除了上述情感因素,可以從社會效果角度,從人類社會的價值維護角度等作出辯護。

總之,無論怎麼看,這種情況下救人都是更合理的。當然沒人能保證總能做合理的事情,不過這種時候我們一般會說這個人在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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