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新鮮出爐,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重大變化!深圳剛剛發佈通知: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定了!包括大家關注的公辦學位申請,民辦報名、高中招生。


2020年4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出臺重要通知。

備受市民關注的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終於落地,有重大變化。

深圳市教育局昨日出臺《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號),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嚴格遵守並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入學規定;

面向全區招生且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同時,義務教育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直升生。


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新鮮出爐,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堅持就近入學,禁止擅自跨片區招生,今年深圳市將堅決整治公辦民辦學校通過面試、面談、人機對話、體驗活動、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爭搶生源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規範招生行為,應當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片區、招生程序、招生結果、諮詢投訴電話,不得擅自跨片區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學生跨片區擇校就讀。要指導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按時申請學位,按要求及時、準確提供就讀信息。


通知規定,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綜合考慮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等方式,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各片區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


在對學校原招生範圍進行較大調整時,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審慎論證,提前公告。片區確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新鮮出爐,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通知》要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民辦學校的學位由政府統籌安排或者政府直接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的,具體辦法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和管理,統一規範學生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方法和途徑。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要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實施。


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新鮮出爐,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2020年對面向全區招生且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2020年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2020年,深圳市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復退軍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享受優惠政策人員子女實施教育優待政策,並向社會公示。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義務教育招生時間表出爐

今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從四月下旬開始,

大體時間安排如下:

4月下旬:招生宣傳

5月上旬:學位申請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

6月下旬統籌安排學位

7月上旬:公佈小一、初一新生名單。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招生時間進行合理必要的調整,並以各區公佈的時間安排為準。


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新鮮出爐,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除此之外,通知還提到了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問題。


普通高中招生2020年全面取消直升生

通知還提到了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問題,公辦民辦高中學校招生統一管理,公辦高中學校滿規模招生,民辦高中學校與公辦高中學校同步招生。


義務教育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直升生。


認真落實指標到校政策要求,每所優質普通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於50%的招生名額,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直接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學校(含民辦)。


市教育局全面統籌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規範普通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自主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自主招生對象主要為具有創新潛質和學科特長的學生。


所有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市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招收“掛讀生”“擇校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及分值,規範資格審查制度。


在新生入學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包括以特長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興趣班和“奧賽”班、實驗班、國際班等名義的變相重點班。普通高中學校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生選課情況,合理排課編班。


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新鮮出爐,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其中,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學校要嚴格落實學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電子學籍信息。未經義務教育招生平臺報名錄取的學生不予建立學籍。對於未經學校批准,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註冊者,不予以建立學籍。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籍工作的核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通知》還提到,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材使用情況的檢查,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要求,不得以地方課程教材、校本課程教材等替代國家課程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使用未經審定教材。普通高中選用境外教材,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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