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讓“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近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佈了保山市騰衝市猴橋鎮膽扎社區原黨總支書記、社區主任蔡萬剛嚴重違紀違法的案例剖析。自2004年4月當選為社區主任,到被審查調查,蔡萬剛從一名“村官”變身“村霸”,15年來,他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侵佔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人民群眾對他深惡痛絕。

村幹部責任大,擔子重,是村級各項工作的實施者,更是群眾的“主心骨”,國家的惠農物資發放、拆遷等工作,村幹部可插手的機會不少,如果制度不健全、監管不規範,很容易滋生“微腐敗”。蔡萬剛作為一名村黨總支書記,擔負著服務群眾的責任和義務,乾的卻不是利民惠民之舉,而是利用手中的權力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土皇帝”。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繼續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的違紀違法問題。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從嚴治黨永遠沒有休止符,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基層幹部不能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將自己所掌握的職務權力視為自己的“股掌肉”,將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拋之腦後,“圍獵”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來滿足自己的貪慾私慾。否則,他終將為違紀違法行為“買單”,毀滅自己的家庭和工作前途。最終,蔡萬剛案有21名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6個單位被問責,涉及的社區黨總支部5名委員和9名農村黨員全部被刑事立案。

“拔傘”“拍蠅”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要重點查處基層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既“破網”又“拔傘”“拍蠅”。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咬耳扯袖,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錯誤。不斷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無論涉及誰,都要依紀依規依法一查到底、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同時,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內部監督,教育引導黨員幹部遠離紅線、堅守底線,建立健全村“兩委”候選人聯審機制度,嚴明換屆紀律,把掃黑除惡與專項治理、村級組織換屆、巡視巡察等有機結合,用嚴明的紀律及規章制度為村級換屆裝上“安全閥”。(何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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