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租來的,生活也是。

今天是四月的第一天,是馬尼拉封城的第十七天。

我接到我爸打來的一個越洋電話,問什麼時候回來,我說回不去,航班停運,機場關閉。

他說:“你媽媽把起訴書交到法院了,說房產贈與給你哥哥,么兒,你之前出了錢,房子你要不要?”

我說:“不要了,你倆簽字吧。”

“我怕你以後後悔,到時候和你哥哥去爭就晚了,本來爸爸不想給你打電話的,但是怕你之後知道了慪氣。”

“沒什麼好生氣的,這種話媽媽之前就說過,我都知道。”

“么兒,那下午要不要讓媽媽給你回個電話?”

“不用了,你們自己決定就好了。”

“么兒,你是不是在哭?”

“我哭啥子嘛,沒哭。” 我其實就是在哭。

和我爸水完一通電話後,還是有點兒不開心,給自己倒了杯酒,抿一口,生活也太難了。

愚人節離婚,到底哪個更像笑話?

可能我自己更像一些。


房子是租來的,生活也是。

攝於 阿聯酋


我一直覺得喜歡旅行的人都是體驗派的踐行者,去體驗別人的日常,儘管我自己的日常都還沒趨於完整。

就我自己來說,熱衷於把體驗踐行到極致,真的是靠新鮮感活著的人。

比較頻繁的換地方,換行業,換工作,認識不同的人,做沒做過的事,吃沒吃過的東西,抓住機會就跑出去,沒有機會就自己創造機會。我記得讀大學的時候,我能把拼湊出來的小長假放到考試前一小時才回學校,為了去一趟東北,實習的時候,就各種調休拼假期,為了去看看草原和沙漠,工作的時候就更棒了,離職之後都是假期,自己給自己間隔年。這種活法,哪兒哪兒都好,就是比較窮。放棄各種到手的機會上升的空間,沉沒成本太高,以至於在要靠錢解決問題的時候,我拿不出來。

在旅行的概念裡,我熱衷於深度遊,一個地方呆半年那種,有一份當地工作,和當地人交朋友, 體驗別人的生活。因此房子這種東西,有沒有,有在哪兒,對我的人生來說,區別不大,只是下次回國,可能得租個地方去放我的書和酒,還有一堆別人送的紀念品。

我爸儘管自己經歷了失敗的婚姻,也還是想作為一個婚姻的佈道者,讓我抓緊。我每次都能和他因為這個爭論起來。我看完我爸媽的婚姻,感覺自己沉浸式的作為旁觀者親歷了一次,所以我清楚的知道,這種生活我要不起。我並不排斥和誰建立親密關係,但是如果是以有限的一生為前提的話,想想就令人窒息。

房子可以租,感情也可以,那麼生活也可以。


房子是租來的,生活也是。

攝於 阿聯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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