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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開始,你是要補稅還是退稅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納稅人要辦理2019年度彙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實行“多退少補”,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但為減輕納稅人負擔,國務院專門明確了對部分中低收入納稅人免除年度彙算補稅義務的政策。其中需要補稅但年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以及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不需辦理年度彙算清繳。

個稅彙算清繳步驟:

1. 下載、註冊“個人所得稅”app;

2. 在“個人中心”選擇“銀行卡”綁定

3. 補錄符合條件的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已經申報過的跳過此步驟;

4. APP首頁選擇“收入納稅明細查詢”,核實收入、納稅明細,如果有異議,可以點擊頁面右上角“申訴”;

5. 回到APP首頁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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