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三項機制”促進審計整改

——婁底市審計局狠抓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工作

審計監督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整改是落實審計工作成果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市審計局積極爭取市人大、市政府對審計整改工作的支持,著力構建審計整改“聯動、銷號、問責”三項機制,較好地解決了被審計單位應付式整改、屢審屢犯、整改不徹底不到位等問題,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構建“人大監督、政府主抓、部門落實”的整改聯動機制。

隨著審計全覆蓋的深入推進,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都全面提升,審計任務繁重與人手緊張的問題也愈加突出。審計組往往是從一個審計項目奔赴另一個審計項目,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往往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跟蹤檢查、督促落實,部分審計查出的問題得不到徹底整改、審計建議得不到充分採納、移送事項得不到應有的迴音、審計成果得不到科學的運用。為此,市審計局積極主動爭取市人大、市政府對審計整改工作的支持,著力構建“人大監督、政府主抓、部門落實”的整改聯動機制。由審計部門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報告,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市人民政府明確政府秘書長牽頭抓審計整改工作,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制度,審計整改報告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根據政府常務會研究的意見,市審計部門形成整改情況報告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接受審計整改滿意度測評。

二、構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進度清單”的整改銷號機制。

婁底市審計局建立“三張清單”,精準發力,督促審計整改,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嚴格實行問題銷號制度,確保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工作的效率與效果,成效明顯。

一是建立“問題清單”,明確整改要求和目標。“問題清單”隨《通知》下發到各被審計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和目標。二是建立“責任清單”,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明確各市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整改第一責任人,倒逼責任單位對照“問題清單”按時推進整改,同時,要求審計整改措施要做到具體細緻、可操作性強,對整改不力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將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建立“進度清單”,反饋整改意見和效果。出臺《婁底市審計局審計執行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審計執行科定期跟蹤整改進度,對事項簡單、整改難度較小的問題,要求即審即改;對成因複雜、難以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限時整改,年度統籌進度、對賬銷號。在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審計結果報告的同時,一併提交審計發現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明確整改建議、整改期限,明確審計整改牽頭單位、責任單位,交辦整改任務。根據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市人民政府召開審計整改專題會議,進一步明確整改任務和要求。

三、構建“聯合督查、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的整改問責機制。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根據跟蹤審計整改了解的實際情況,針對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的單位,建立了“聯合督查、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的問責機制,由市人大財經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審計局等部門組織聯合督查組開展整改督查督辦,由市政府督查室下發審計整改督辦通知書,及時進行督辦。對整改不積極、整改進度滯後、整改效果差的部門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予以通報並列入政府績效考核。對整改不積極、敷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促進審計成果運用見到實效。比如,針對政府採購管理不到位、政策效果差和市直學校化解大班額四年行動計劃管理混亂、投資規模失控等兩個問題的整改落實,聯合督查組先後到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多次開展專項督辦,明確具體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最終通過了人大常委會審計整改滿意度測評。

通過積極爭取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大力支持,精心構建了“聯動、銷號、問責”全鏈條整改督查機制,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實現了整改一個問題,規範一個行業的目標。2018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10個方面23個問題,涉及77項需要整改的具體事項,已經整改或基本整改到位的事項69項,整改到位率89.6%,為歷年最高。出臺改革制度6項,規範管理5項,從體制機制層面鞏固了審計整改效果。整改期間收回土地出讓收入、基礎設施配套費等14274萬元,撤銷實有資金賬戶129個,收回撤戶資金28921萬元,且已經統籌使用18276萬元。連續兩年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整改滿意度測評獲得全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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