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故居原房主獲賠150萬歐元


希特勒故居原房主獲賠150萬歐元

奧地利政府曾以行政命令低價強制收購希特勒故居,但地方法院最新判決政府支付原房主150萬歐元。
奧地利政府需要給希特勒故鄉原房主更多賠償,這是當地法院週三作出的裁決。1889年,希特勒出生在這棟房子裡。

這家位於奧地利北部城鎮裡德因克瑞斯(Ried im Innkreis)的地方法院認為政府通過強制性命令收購這棟房屋時,沒有給原房主支付足夠房價。

法院判決政府支付原房主波默女士(Gerlinde Pommer)150萬歐元,與波默女士的律師團隊提出的要求一致。這一要求是根據評估機構對這棟位於因河畔布勞瑙(Braunau am Inn)的房屋進行評估之後提出的。
迄今為止,政府只支付了31萬歐元。
憂慮新納粹
1938年,波默家從希特勒的高級助手馬丁·鮑曼(Martin Bormann)手裡購買了這棟房屋。該房屋一度成為國家保護財產,二戰之後又回到波默家。
波默女士於1977年繼承了它的所有權。
為了防止新納粹把它供奉為神殿之類標誌建築,奧地利政府很快租下了該房屋。
拒絕維修


該房屋曾用作殘疾人居所,直到2011年。當政府決定修建更多無障礙通道時,波默女士終止了出租合同。
奧地利政府多次嘗試從波默女士手中購買該房屋,均未成功。波默女士不僅拒絕出售,也不願維修。2016年,奧地利政府通過行政命令進行強制性購買。
波默女士表示不服從命令,認為它違反了憲法,但是當時一家法院作出了有利於政府的判決。
多年來,希特勒故居吸引新納粹和極端分子前往參訪。很多極端分子跑到這棟位於因河畔布勞瑙(Braunau am Inn)的房屋前面拍照留念。
2016年,奧地利內政部長索伯特卡(Wolfgang Sobotka)說該建築應該被拆除後重建。批評者認為,政府拆除該建築,是要徹底消除奧地利同第三帝國那段不光彩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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