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到底應該怎麼離?

我們經常能看到“離婚率上升”的類似話題不斷刷屏,其實,這正好說明人們越來越重視婚姻帶來的幸福感,不會為了婚姻而結婚,而是為了愛而結合。

如果婚姻出現了危機,自然可以瀟灑的走開,乾脆利落的跳出痛苦深淵,去追求真正的幸福。

很多人或多或少的知道,離婚方式有兩種,但這兩種到底有啥區別?萬一要離婚,選哪種更好一些?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離婚,到底應該怎麼離?


如果隔三差五登上熱搜的離婚大戲,不能讓你把這個瓜摸透,不如就來看看下面這些吧!

離婚的形式,有且只有兩種,一個是協議離婚,一個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一般是夫妻雙方,根據法律規定自願解除婚姻關係。《婚姻法》有規定,如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需要兩個人一起到當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民政局經過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准予辦理離婚登記併發給離婚證。

問題來了,那子女撫養問題和財產問題怎麼處理?萬一對方剛一說好,轉頭就反悔怎麼辦?

傳說中的“離婚協議書”,登場!

離婚,到底應該怎麼離?


離婚協議書,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的一致意見。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範本,總之,要確定雙方對協議的內容沒有異議。共同簽字後,拿著離婚協議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怎麼辦?訴訟離婚來了。

訴訟離婚一般是夫妻雙方無法就是否離婚、財產和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確定夫妻雙發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也就說,訴訟離婚,需要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情況下,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以下法定情形,而且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訴訟證據,一般可以有共有財產證據、家庭暴力證據、外遇過錯證據、賭博證據、吸毒證據、重婚證據及影響夫妻感情的其他證據等等。


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一般是15天,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上訴,則判決書就開始生效。

協議離婚、訴訟離婚哪個更好?

協議離婚:

1、簡單、方便,只需要意見達成一致就可以辦理。

2、時間短,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一般可當場辦理。

3、成本低。只收取辦理離婚證的工本費。

但協議離婚,也存在問題

離婚,到底應該怎麼離?


1、協議難以保障公平。

2、離婚後,發現對方存在隱藏財產、出軌等證據,難以救濟。3、協議離婚不具備司法效力,無法強制執行。若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仍然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

1、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判決相對公平。

2、訴訟離婚可以解決複雜的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

3、法院判決具有司法效力,可以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問題:

1、費時費力,過程所需時間相對較長。

2、成本高。比如立案費、上訴費,如果請律師,還有律師費,或者鑑定費、調查費等。

3、條件多。《婚姻法》有規定準予離婚和不準予離婚的條件,需要滿足。

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其實如果非要說選哪種,可以綜合考慮情況來決定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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