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成了逼退員工的擋箭牌,開元文旅這種“吃相”,我給-100分!

前言:

疫情之下,大量企業備受煎熬,隨著抗疫戰的不斷深入,企業也陸續開始復工。大部分企業復工後的目標是“活下去”。要保命,多數企業會選擇降低管理成本和費用,而裁員,或許就成了多數企業最好,最快的自救方式。

疫情成了逼退員工的擋箭牌,開元文旅這種“吃相”,我給-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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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來到開元下屬的這家文旅公司工作。工作表現有目共睹,老闆多次表示比較認可我的工作。但是,公司在遇到問題了,哪管你曾經的付出呢?疫情就是一面鏡子,照出各種妖魔鬼怪嘛。

疫情期間,老闆坦言亞歷山大,於是不分時間就在公司群裡不間斷佈置工作。家中還有孩子,加上工作時間被拉得很長,大家的效率不如正常辦公。拿我來說,好多個半夜,還在客戶溝通項目。

沒復工前,有個插曲,我也不知道這個算不算是起因。去年,我做了一個互聯網的創意項目。老闆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另外一家公司的人談好了。今年2月初,要求我去和另一家公司一起做這個項目。我得知這個情況時候,有些詫異,感覺就像“自己家的娃娃被賣了,我卻被通知還要去數錢”。有想法要溝通,於是和老闆溝通,明確表示願意去做這個項目,畢竟項目發起人是我,希望這個項目能給予一些股份用來激勵我。但是,老闆直接拒絕了我,表示這個是公司的,這個想法他五年前就想到了。這是我第一次對這位老闆有了更深的瞭解。

作為職業經理人,工作還是要繼續幹的。不能因為這些事,而影響工作。我對調整了情緒,繼續開展工作。但是,老闆給我佈置的工作內容就開始一天一變。今天說項目開拓,項目輸出,明天就要什麼產品體系框架,落地內容導入……天天的畫風都不一樣。評估過這些工作,都不是一個人一天能幹完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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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在家工作的時間比原來正常工作時間還長,眼睛竟然發炎了。醫院的眼科還關門了,沒法用太多的藥,和網上醫生溝通後是建議在家,滴一些諾氟沙星。

疫情成了逼退員工的擋箭牌,開元文旅這種“吃相”,我給-100分!

於是在復工前,我向老闆調休5天(去年的加班時間非常多,還有很多加班時間可以調休)。老闆說讓我再同副總吳某(分管人事,自稱曾為國企副總多年)請假。副總的回覆是:請假就扣工資。因為疫情調休一併取消。我問:這個難道是你自己定的,有提前告知大家嗎?還是公司希望我帶著可能傳染的眼睛來上班?。吳某回:這個決定是和老闆商議的。我表示我要諮詢勞動部門。

半個小時後,我接到了副總吳某的微信通知,因為公司戰略調整,對我進行降職降薪。我問為什麼,她讓我自己與公司最高領導去溝通。隨後我回復,這個決定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的,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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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第一天我找到了老闆,打算開誠佈公與他溝通一下。但是老闆又和我打起太極來。

我問了三個問題:1、公司為什麼沒有提前溝通?2、降薪降職的理由是什麼?3、公司是不是希望我辭職?

老闆覺得我是跑去質問他的。但是天地可鑑,我這幾個問題都是開放式問題,我想知道我這麼拼命工作了一年,怎麼就會這樣被對待?

老闆說對我的工作態度、努力都很認可,現在環境不好,所以工作有這樣的決定,公司沒有要你辭職的意思(後面的做法真為這句話打臉)。我說,那麼為什麼沒有提前溝通呢?而是這樣通知呢,這樣太寒員工的心了。而且這樣的做法,是給公司對員工挖坑。我希望公司認真考慮,再給出明確的書面通知。末了,老闆說副總吳某之後會與我溝通這個事。我強壓滿肚子的委屈,繼續回去工作。

第二天公司並沒有與我對上述事情進行任何溝通。下午2點多,我開始打噴嚏流鼻涕(辦公室比較陰冷)。我的新上級(公司已經發布了新的組織架構)要與我工作溝通,發現我的狀況,就讓我請假回家工作,避免傳染。與他溝通好後,我待到下班才準時走。公司企業微信已經關閉了請假調休申請流程,於是調休一事,我也知會了做考勤的同事,從3月4日-6日請假調休。但是,3月5日,我收到公司人事的通知,指出申請連續曠工2天,情節特別嚴重,影響及其惡劣,並要處罰。

我收到後立即回覆,並將請假的聊天記錄一併發出,在公司群內質疑公司曠工處罰的做法,後被公司副總踢出了公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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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班,我才發現被踢出群后,也無法在企業微信中進行上下班打卡,以及其他流程申請。

疫情成了逼退員工的擋箭牌,開元文旅這種“吃相”,我給-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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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下午,公司副總吳某稱代表公司和老闆,問我打算怎麼辦,隨後要求我主動辭職,並威脅我會影響其以後就業。(有錄音為證)“你讓老闆不開心了,如果不能好聚好散的話,肯定對你將來會有影響,這是我的一個善意提醒”。

吳某說,先說公司希望我主動辭職,並說了請假的要求(從未通知的流程,各種狡辯之詞),之後又說公司和老闆到目前為止從未想辭退我(前後矛盾),隨後威脅對今後的職業生涯會有影響。

公司副總吳某授意新總助要求我立刻按照要求進行交接。我回復,請公司明確是何種形式的交接。但是未有回覆。

3月10日,老闆在下班後召集全員大會,對我的工作進行了全部否定,以及嚴厲且歪曲事實的批判,期間我想對於不符合事實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被老闆數次打斷。老闆在會上表示,想打官司不怕,儘管來。並且要求我馬上交接工作。

隨後公司新總助王某代表公司向我微信發出通知:未收到我的任何工作成果,指出我的工作不積極主動、漠視工作任務,公司全體會議中,與公司領導發生正面的語言衝突,產生不良影響等,並要求我第二日開展不屬於我本職工作的任務。我也對此進行了回覆。

3月11日,我在提交完工作日報後,收到了公司發出的辭退通知,以曠工等為由解除了與我的勞動關係。

3月16日,我向公司所在的蕭山勞動部門提起了仲裁的請求。截止發稿前還沒有回覆。聽合作客戶說,公司副總吳某給曾經與我有合作的客戶都打了電話,去了解我是否有誹謗公司的言論並希望提供截圖。這個神奇的補刀,不知道是傷了誰?

對於這樣的神操作,我給-100分。

  1. 疫情難道是公司可以無理由逼退員工的擋箭牌嗎?這樣不尊重員工,是一個上市公司下屬企業該有的樣子嗎?公司一直努力營造的“快樂工作”何在?
  2. 公司的管理是怎樣的荒蕪,才任由像吳某這樣完全不懂勞動法的人來做管理。管理層應該避免給公司挖坑,而不是通過各種上不了檯面的做法對待員工。這樣的操作,哪個員工願意幹?
  3. 公司高高在上,根本不屑與員工溝通,社會人都知道,面對公司有困難,社會人要麼選擇同行,要麼主動離開,何須逼退?這種“吃相”決定了企業格局,體現了內部管理水平。

希望勞動部門可以公正處理,保護我的正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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