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這項業務3月31日就結束了

提醒!這項彙算清繳3月31日就結束了!

1.經營所得的個稅彙算清繳3月底結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2.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5月31日結束!

3.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個稅彙算清繳6月底結束。

一、哪些單位需要進行經營所得個稅的匯繳?

1.個體工商戶;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

3.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

4.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

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政策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彙算清繳。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規定: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彙總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個稅稅率表(經營所得適用)

提醒!这项业务3月31日就结束了

二、所有的經營所得都需要彙算清繳嗎?

1.實行定額徵收的納稅人,年終不再進行彙算清繳。

2.對於查賬徵收的經營所得需要進行彙算清繳。

三、經營所得彙算清繳使用哪個納稅申報表?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該表適用於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按稅法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該表適用於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的彙算清繳申報。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該表適用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彙總納稅申報。

彙算用的是B表,A表是平時預繳用。

四、經營所得彙算清繳能在網上辦理嗎?

(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1.適用對象: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2.適用報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3.操作步驟: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點擊“生產經營”--點擊左側的“年度匯繳申報”。

(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1.適用對象:被投資單位為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所得的個人;

2.適用報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3.操作步驟: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點擊“經營所得(B表)”,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操作和信息填寫,確認申報信息後點擊“提交申報”。

編髮:河南稅務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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