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鵬股份:關於《華宇園林訴交通公司代墊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麗鵬股份(002374)(002374)3月31日發佈公告,關於《華宇園林訴交通公司代墊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一審判決,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重慶華宇園林有限公司,被告是四川省渠縣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麗鵬股份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第三方。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2015年11月,華宇園林、四川省渠縣交通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公司”)及攀枝花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攀路公司”)簽訂了《渠縣至三匯快速通道工程二級公路部分二標段(土溪至湧興)建設工程協議書》(以下簡稱“《工程協議》”),約定華宇園林代攀路公司向交通公司支付墊付資金8000萬元,交通公司將在向攀路公司支付回購款前優先歸還華宇園林墊付資金。其後,華宇園林按約分別於2015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24日向交通公司履行了付款義務,但交通公司於2016年8月25日向攀枝花公路公司支付第一筆回購款5200萬元時,並未依約優先歸還華宇園林墊付款。因交通公司遲遲未依約向華宇園林歸還墊付款,華宇園林向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交通公司按《工程協議》約定償還原告墊付資金7000萬元本金(交通公司經原告催要於2018年2月11日償還1000萬元,剩餘7000萬元)及相關利息,並請求渠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案件判決的後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