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簡稱虞,古稱琴川、海虞、南沙等。位於江蘇省的東南部

常熟


常熟簡稱虞,古稱琴川、海虞、南沙等。位於江蘇省的東南部

一、城市概況

常熟簡稱虞,古稱琴川、海虞、南沙等。位於江蘇省的東南部。北部瀕臨長江,隔江與南通相望;南與蘇州、崑山相接;東倚上海,與太倉相接;西北部毗無錫,並與張家港接壤。境域南北距37千米,東西寬49千米,國土總面積1276.32平方千米。

常熟為江南水鄉,境內地勢低平、水網交織,兼有太湖水網平原和長江沖積平原。境內山丘主要有虞山、顧山、福山等。其中以虞山為最,海拔263米,山脊長6400米,東端蜿蜒入古城,以“十里青山半入城”稱著江南。境內河流湖蕩均屬太湖水系,其分佈呈以城區為軸心向四鄉輻射狀,主要河流有望虞河、白茆塘、常滸河、元和塘、張家港、鹽鐵塘、耿涇塘等,湖泊有昆承湖、尚湖、南湖蕩等。

常熟地處溫帶,屬亞熱帶季風性海洋氣候,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量充沛。

居民絕大部分屬江浙民系,使用吳語太湖片方言。人口以漢族為主,另有少數回、滿、蒙、壯、白、苗、高山、拉祜、布衣等民族。

截止2016年底,全市戶籍人口106.87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102.65萬人,城鎮化率為67.86%。

二、歷史沿革

據錢底巷崧澤文化遺址考古證明,常熟早在5500年前常熟已有人類活動。商末時為勾吳北境。周時屬吳國。秦屬會稽郡吳縣。西漢景帝前元間(前156-前150)以虞山周圍之地設立虞鄉。西晉太康四年(283),分吳縣之虞鄉置海虞縣,縣治設在海虞城(今虞山鎮),屬吳郡,為常熟地方建縣之始。鹹康七年(341),以海虞縣西北境的南沙鄉置南沙縣,常熟地域內有海虞、南沙等數縣並立。南齊永泰元年(498),郯縣、朐縣、利城三縣合併設立海陽縣。南朝梁天監六年(507),以海虞、海陽、南沙等縣隸屬於新置的信義郡。梁大同六年(540),以南沙縣地置常熟縣。縣治設在南沙城(今海虞鎮福山),此為常熟縣名之始。唐武德七年(624),縣治由南沙城移至海虞城,隸吳郡,宋代屬平江府。元元貞元年(1295),常熟縣升為常熟州。明洪武二年(1369),復降為縣,屬蘇州府。清雍正四年(1726),劃常熟縣東境另建昭文縣,常熟、昭文兩縣縣治同城。辛亥革命後,常熟、昭文兩縣合併為常熟縣。1949年4月27日常熟解放。同年5月以縣城及近郊設常熟市,市縣合署辦公,隸屬於蘇州專區。1954年11月,常熟市升為江蘇省省轄市。1958年撤市,市境歸常熟縣管轄。1983年撤縣建市(縣級市),歸蘇州市管理。

三、歷史文化和地方特色

常熟是吳文化的發祥地之一,1986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建城史逾3000多年。常熟古城歷經千年滄桑,至今基本保留著明清城市風格。城河環繞,小橋流水,粉牆黛瓦,巷弄曲折幽深。“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的獨特風貌享譽海內外。

常熟境內尚存約5500年前的崧澤文化時期的錢底巷遺址、距今約5000年的良渚文化時期的羅墩遺址,城內有巍巍宋代方塔、全國文物保護單位翁同龢綵衣堂、著名園林曾趙園、燕園、清代中國四大藏書樓之一的“鐵琴銅劍樓”,人文古蹟遍佈虞山古城。“虞山十八景”沿傳至今,“虞山畫詩印書四大流派”著稱華夏。西涇岸、南涇堂、琴川河三個省級歷史文化街區和蘇州市級歷史文化街區南門壇上依然保持著固有風情。現代文化、旅遊景點又有持續建設發展,“沙家浜景區”蜚聲遠播,地方民俗文化特色鮮明。

常熟素被譽為“人文昌盛之邦,文物著於江南”,遠有孔子唯一南方弟子、興東吳文教的先驅言偃,近有清代"兩朝帝師"、史稱"狀元宰相"的翁同龢等眾多名賢。史上先後湧現8位狀元、10位宰相及486位進士;現代更有24位兩院院士,不啻物華天寶,人傑地靈。

四、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目前,全市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70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處,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17處,常熟市文物保護單位148處。

綵衣堂 位於城區翁家巷門。坐北面南,居第三進,屬翁氏故居中主體建築。硬山五脊頂,面闊3間14.98米,進深五架並軒前後廊共九架14.03米,用材碩壯。在梁枋檁額等處繪有總面積約150平方米的彩畫116幅,分純包袱、全構圖包袱及仿宮類彩畫三大類。圖案用材、色彩、工藝繁複,題材豐富繪製精細,集繪、塑、雕為一體,堪稱江南包袱錦彩畫上乘之作和蘇式彩繪優秀代表作。另存道光十五年(1835)江蘇布政使陳鑾書“綵衣堂”匾額。1991年11月與翁氏故居同闢為“翁同龢紀念館”。1996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趙用賢宅 位於城區南趙弄。今存中軸線一組共三進加東西廂房,坐北面南,前進為門屋3間。第二進大廳面闊3間10.4米,進深10架椽10.73米,樑上浮雕雲鶴、荷葉等圖案,線條飽滿鐫刻精美。梁枋斗栱均施有彩繪。另設有方形槏柱及抹角合盤式鼓磴,牆上嵌砌磚刻卷草紋須彌座等。廳之東側廂房即為著名趙氏藏書處“脈望館”,尚存若干明代故物,系常熟現存最為完整的明代民居建築。2005年闢設為“虞山派古琴藝術館”,2006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崇教興福寺塔 位於古城區東部。塔下原有崇教興福寺,故名為崇教興福寺塔。因其橫剖面為正方形,俗稱“方塔”。始建於南宋建炎四年(1130),鹹淳八年(1272),僧法淵(一說“法潤”)撤舊構重建,成九級方塔。自元代後屢有修葺,有記載的修塔有七次。咸豐十年(1860),寺毀而塔倖存。同治間塔頂圯毀。入民國,塔身損壞失修,抗戰時期又遭日機轟炸燒燬底層副階。建國後,政府多次修護。1977年,以塔為中心闢建方塔公園,1999年完成塔身大規模修復。修復後的方塔,從平地至剎頂總高度為67米,磚木樓閣式,四面九層,塔剎至塔頂金屬構件自下而上規制完整。該塔造型優雅,系常熟古城的標誌性建築。2006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聚沙塔 位於梅李鎮東街。全稱為“聚沙百福寶塔”。南宋紹興年間,邑人錢道者所建,用以鎮潮水衝激。塔下原建有法雲禪寺,後廢。原為七級,歷代幾經修葺。道光十年(1830),塔內部分為火毀,僅存頂上三層。宣統三年(1911)十一月塔頂坍墜。1987年,市文物管理部門對塔身用腰箍加固。1993年,聘請古建築維修專家用先進科技將塔身斜偏扶直和加固基礎。1997年初竣工。修復後的聚沙塔為八面七級,高20多米,系磚木混合樓閣式結構,塔身為青磚扁砌實牆,塔室為正方形,塔內置有扶梯盤旋而上。保留有始建時的形制及部分木構,以供研究江南宋塔。2013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燕園 位於城區辛峰巷。原為清乾隆初黃梅知縣方益別業“峰谷泉源”,後為臺灣知府蔣元樞所得,初名“蔣園”。園構極精良,窗欞、欄檻均用紫檀、楠木雕刻而成。道光九年(1829),為蔣元樞族侄、山東泰安縣令蔣因培購得,大加修葺,並請晉陵(今常州)疊石大師戈裕良築虞山黃石假山一座。戈氏大作多地,今唯燕園及環秀山莊兩處假山尚存,2013年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假山取名“燕谷”,傳主人取北燕南歸之意。道光二十七年(1847)知縣歸子瑾購得。光緒間重歸蔣家,為元樞玄孫蔣鴻逵重得。光緒三十四年(1908),曾任清外務官的張鴻購得此園,重加修葺並自署“燕谷老人”,又稱“張園”。園佔地3525平方米劃為四區,平面呈南北長而東西窄之狹長形,佈局獨運匠心,空間組合靈活多變,佈置精巧獨特,為江南著名古典園林。園東原有炳靈公殿遺址遺構,2007年整修後與燕園相連一體,環境古樸清麗。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

目前,常熟擁有的四級保護名錄100項,其中國家級名錄2項、省級名錄12項、蘇州市級名錄36項,涵蓋各類文化藝術。其中有被譽為“古音正宗”的“虞山派古琴藝術”及古典傳承的“虞山畫派”和“虞山詩派”。有反映江南農耕文化的“白茆山歌”、傳統民間舞蹈“滸浦花鼓”、體現江南民俗特色的“沙家浜水鄉婚俗”及體現常熟精湛手工技藝的“紅木雕刻”、“常熟花邊”等眾多非遺文化。國家級、省級、蘇州市級公佈代表性傳承人共40位。另建成1個國家級非遺保護基地,7個蘇州市級非遺保護示範基地。虞山派古琴藝術、白茆山歌等項目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

六、歷史文化街區

常熟古城街河並行、粉牆黛瓦、里巷幽深。虞山東麓蜿蜒入城,形成十里青山半入城的獨特景觀。城內密佈的水網河道,水鄉古城名符其實。

常熟擁有琴川河、南涇堂、西涇岸三個江蘇省級歷史文化街區和南門壇上一個蘇州市級歷史文化街區。

琴川河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範圍面積36.4公頃。琴川河是常熟古城內的運河,是城內最早的城建構築之一。自南至北縱貫古城,上接福山塘,下連橫涇塘、元和塘,自唐宋以來成為構架常熟古城的重要元素,是古城水陸轉換的樞紐。琴川七絃的特殊形態素有“七溪流水皆通海”的稱謂,成為常熟古城的標誌。琴川古運河以及兩岸的民居與街巷構成該歷史文化街區。

南涇堂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範圍面積15.9公頃。南涇堂歷史文化街區位於古城南部,包括翁家巷門、南市裡、南涇堂、午橋弄共4條保存比較完整的歷史街巷,兩側分佈著以傳統居住特色為主的建築。翁同龢、龐薰琹等名人故居坐落其中,物質、非物質文化遺存豐富。

西涇岸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範圍面積17.7公頃。該傳統民居保護區坐落在虞山腳下西城河畔,具有自然景觀和人文色彩,另有曾園、趙園兩座著名的私家古典園林,加之歷史遺蹟、古樹名木點綴其中,保護基本完整的傳統民居建築群,共同構成該保護區儒雅、古樸的歷史景觀特徵。街區分佈著成片的清代、民國時期的歷史建築群,還保留著常熟歷史城區唯一一段內河壕—九萬圩。

南門壇上歷史文化街區 保護範圍面積58.1公頃。街區內居住、商貿兩個區域分區明確,元和塘以西地段和橫涇塘地段內為居住區;元和塘以東至紅旗橋南路地段為商貿區。居住區粉牆黛瓦、枕河人家;商貿區店鋪林立,市集繁華。兩種互相依存的區域自然和諧、相融,是傳統和現代有機結合的一個典型例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