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公證行業懲戒工作 健全完善行政處罰和行業懲戒銜接機制


加強公證行業懲戒工作 健全完善行政處罰和行業懲戒銜接機制


司法部

3小時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官方賬號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中國公證協會印發通知要求

健全完善行政處罰和行業懲戒銜接機制

日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中國公證協會印發《關於加強公證行業懲戒工作 健全完善行政處罰和行業懲戒銜接機制的通知》,就加強公證行業懲戒工作,嚴格規範公證執業行為,促進公證事業順利健康發展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公證協會要切實履行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實施懲戒的職責,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加大公證行業監督力度,嚴格依據行業規範開展懲戒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監督指導公證協會對公證員違規行為實施行業懲戒,督促各公證協會切實履行好懲戒職責,支持公證協會開展自律管理,實施行業懲戒工作,要切實把行規行紀挺在前面,發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作用。對公證員違法違規行為原則上先由公證協會依規依紀調查作出行業懲戒,再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通知強調,要完善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證協會懲戒工作銜接機制。司法行政機關與公證協會在履行監管職責方面要依法分工、各有側重,建立健全重要決策會商、重要情況溝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協會對公證員作出行業懲戒的,應當自行業懲戒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司法行政機關報告。司法行政機關對公證員作出行政處罰的,應當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報公證協會。

通知還對加大司法行政機關對公證機構、公證員行政處罰的力度、完善處罰懲戒公示制度、強化懲戒工作信息化手段、落實處罰和懲戒工作責任制提出一系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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