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區檢察院:落實“三個規定”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日前,北湖區檢察院組織全院幹警開展自查自糾,對工作和辦案中存在的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及相關接觸交往行為,以及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等情況進行填報,並將相關情況報送上級檢察機關。

這是近年來該院嚴格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三個規定”的舉措之一。該院首先加強組織全院幹警學習領會“三個規定”,提高思想認識,把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辦案工作中去。同時,加強對落實“三個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加強重點業務部門內部監督和紀律約束,與關鍵崗位人員開展提醒談話。要求全院幹警,特別是辦案人員如遇到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要進行全面如實記錄,並按要求上報上級檢察機關。對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的幹警將予以追責。

通過嚴格落實“三個規定”,進一步推進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公正司法,廉潔辦案,執法為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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