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委組織部:健全“四項機制”確保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整頓取得實效

近日,咸陽市委組織部印發《關於紮實開展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集中整頓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村級黨組織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集中整頓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市農村黨組織建設水平,為推進全市脫貧攻堅、掃黑除惡工作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健全全面排查機制。落實“誰排查、誰負責”的要求,由縣市區委書記對排查摸底工作負總責,黨委班子成員分別包抓1-2個鎮(街道),逐村排查研判,確保排查不漏一村,實現全覆蓋。明確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五種情形,即村幹部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黑惡勢力干擾侵蝕、宗族宗教勢力滲透蔓延、信訪矛盾突出、村黨組織書記不勝任不盡職等五類問題村,排查組通過與村組幹部座談、入村入戶聽取群眾意見等方式,確保主要問題排查到位。

健全集中整頓機制。由縣級組織部門建立軟弱渙散村集中整頓工作臺賬,一村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存在問題、整改措施、責任人和完成期限。整頓以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工作條例》等規章制度為基本要求,以提升民主管理制度為抓手,不斷強化村級黨組織建設水平,確保整頓工作取得實效,力爭通過整頓實現後進村變成先進村。

健全合力幫扶機制。建立集中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四個一”包抓整治機制,即每1個軟弱渙散村由1名縣級黨委班子成員包抓、根據實際情況選派1個縣級部門結對幫扶、組建1個駐村整頓工作組、選派1名第一書記。實行集中整頓驗收銷號制度,驗收不合格、不到位的,整頓工作組不得撤離。

健全督查問效機制。集中整頓工作實行“三訪三查”督導制度,市縣兩級組織部通過不定期對集中整頓工作進行明察暗訪,進一步加強對整頓工作的督促檢查。對整頓不認真、不負責、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問題嚴重、影響惡劣的,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並約談相關負責人,確保集中整頓工作紮實開展不走過場。(記者郭朝霞通訊員羅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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