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本:教材編者來答疑

關於統編語文八、九年級下冊的常見問題,教材編者答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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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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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頁,《社戲》中“模胡在遠處的月夜中”的“胡”字是錯別字嗎?


不是。這個“模胡”按照今天的語言運用規範來看是錯別字,但在魯迅寫《社戲》的時代,規範並沒有今天這樣嚴格,因此是可以寫“模胡”的。


今天我們編寫教材,遇到這種情況一般要改為今天的規範用法,即“模糊”,但魯迅的情況比較特殊,根據慣例,魯迅和毛澤東同志的文章,一般不做改動,保持原貌,只在註釋裡說明“現在寫作××”。但“模胡”一詞在本套教材八年級上冊《藤野先生》一課中已經出現過,所以此處不再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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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16頁,《安塞腰鼓》中的“紅豆角角老南瓜”是多了一個“角”字嗎?


不是。《安塞腰鼓》最初發表於1986年10月3日《人民日報》上時,原文即“紅豆角角”。


本文作者劉成章先生是陝西延安人,《安塞腰鼓》寫的是陝北民俗,而“紅豆角角”正是帶有陝北方言特點的表達,即末尾字重疊。八下第一單元第2課《回延安》一文中也有一些類似的表達,如“羊羔羔”“樹根根”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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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7頁,“單元提示”中說“本單元的課文都是闡釋事理的說明文”,但《大雁歸來》是一篇散文,應該如何處理?


說明文和散文屬於不同維度上的分類,落實到具體文本上可能出現交叉。《大雁歸來》中包含事理說明的成分,但又具有強烈的抒情性,語言優美,有散文的特點,兩方面的特點在教學中可以兼顧。八年級上冊的《蘇州園林》其實也有散文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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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28頁,《大自然的語言》預習部分引用了“清明忙種麥”的農諺,但在全國很多地區,清明的時候麥子已經長得老高了,教材是否有誤?


農諺是存在地域性差異的。這是一句東北的農諺,教材使用之後也有山東、安徽、河南一帶的老師打來電話說與當地的實際不符。諺語帶有很強的地域性特徵,在教學中可以結合地理知識解釋,拓展學生視野。引導學生思考:這句農諺與一些地區的實際情況不符,不正是受文中所講的“緯度因素”的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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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30頁,《大自然的語言》在講決定物候來臨的四個因素時,第二個是“經度的差異”,但整段講的其實是“海陸的差異”,是作者寫錯了嗎?


我們認為作者這樣處理是有原因的。


首先,從地理位置上來看,我國處於亞歐大陸東部、太平洋西岸,大部分地區受季風影響,季風影響由沿海到內陸逐漸減弱,沿海和內陸的差異約略可以等同於經度的差異,當然嚴格來說應該是“東南—西北”的差異,這與季風的方向更為吻合,但因為具體到這裡的例子,討論的是同緯度的北京和大連、濟南和煙臺,相當於排除掉了“東南—西北”關係中的“南—北”,只剩下“東—西”,因此表述為經度因素也是合理的。


而且第一條因素是緯度因素,第二條因素表述為經度因素,也更符合一般的認知和閱讀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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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43—46頁,《時間的腳印》一文的第5—21段是否偏離了中心?


《時間的腳印》一文意在說明岩石如何記錄時間,第5段用“岩石是怎樣記下時間的呢”引起,以下直到第29段都是在解釋這一問題,其中第6—21段講的是地質現象,即岩石的侵蝕、瓦解、搬運、沉積和新生的過程,正因為岩石會經歷這樣的過程,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岩石是一層一層沉積下來的,這個沉積是有一定次序的,我們是可以通過這個次序來了解“過去的年月”的。因此這一部分並未偏離文章的寫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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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54—57頁,《桃花源記》是遊記嗎?


不是。有人認為《桃花源記》是一篇“漁人視角”的遊記,那按說應該是遊記的“變體”(如本冊教材第五單元的《一滴水經過麗江》);但問題是,此時遊記的“正體”——柳宗元的“永州八記”尚未出現,因此將其視為遊記並不符合文體發展的實際情況。


其實,《桃花源記》的“記”跟《小石潭記》的“記”並不相同,雖然都有“記敘、記述”的意思,但它更接近《海內十洲記》(舊題東方朔撰)、《西京雜記》(舊題劉歆撰、葛洪集)、《搜神記》(幹寶撰)的“記”,因此,《桃花源記》應該是魏晉時期的一篇志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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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54頁,《桃花源記》中“桑竹之屬”中的“之”怎麼解釋?


跟現代漢語裡“之類”的“之”一樣。建議不要單獨拿這個“之”字出來考學生,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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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56頁,《桃花源記》中關於“不知有漢,無論魏晉”一句中的“有”字,應該怎樣理解?


我翻看教參,是把它翻譯成“有過(漢朝)”。但查《漢語大詞典》,“有漢”的“有”,是把它理解成助詞的。類似的如:有唐、有宋、有明、有清。我覺得,從句式的角度看,“有”作為名詞詞頭,在“不知……無論……”句中是能夠講通的。


怎麼給學生講清楚、講正確?


從語感上說,把“有”解作虛詞也通,而且從同時代的語料中可以找到不少“有漢=漢”的用例。但是,目前沒有有力的證據能夠排除“有”作為實詞的可能性,而且“有”作為實詞是常見、常用的用法,如果意義上可以講通,詞法和語法上也無法排除,就可以暫時不考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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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58頁,《小石潭記》中“卷石底以出”的“卷”以前的教材注音為quán,本套教材沒有注音,應該讀什麼?


應該讀juǎn。在此前的人教版課標教材中,“卷石底以出”的“卷”注音為quán,解釋為“彎曲”。


此次編寫過程中,經過反覆討論,認為讀quán是不妥的。讀quán的意思是“彎曲”,形容詞;但“卷石底以出”的“卷”從語法和意義的角度看都應該是一個動詞,所以這裡讀juǎn,意思是“翻卷”。


我們刪去quán的注音,但並未加註juǎn,是因為教材文言文注音有一定的原則,一般只注生僻字或易誤讀字,如果與現代漢語常用音義差別不大,則不加註。不注,就意味著讀現代漢語的常用音,即ju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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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58頁,《小石潭記》中“青樹翠蔓”的“蔓”應該讀màn還是wàn?


應該讀màn。在專門的古代漢語辭書(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蔓”沒有wàn這個讀音。讀wàn的情況只適用於現代漢語的口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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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59頁,《小石潭記》中“明滅可見”的“見”應該讀jiàn還是xiàn?


應該讀jiàn。有的老師根據教材註釋中的譯文“時隱時現”,認為應讀xiàn,這是不正確的。“明滅可見”和“時隱時現”不是字字對譯的關係,“明滅”就是“時隱時現”,“可見”就是“可以看見”,“可見(xiàn)”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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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60頁,《核舟記》中“八分有奇”和“為字共三十有四”的“有”應該讀yǒu還是yòu?


“八分有奇”的“有”應該讀yǒu,“為字共三十有四”的“有”應該讀yòu。


在人教版課標教材中,“八分有奇”的“有”注為“同‘又’,用來連接整數和零數”,是不妥的。“有奇”即“有餘”,是一個固定的詞,“奇”即“餘數、零數”,“有”就是“有”,不應解釋為通假字。


“有”作為“又”的通假字的情況必須連接整數和零數,必須是具體的數字,“奇”是“零數”的意思,而不是具體的某個零數,所以“有奇”的“有”讀yǒu。但“為字共三十有四”的“有”符合“連接整數和零數”的用法,是通假字,讀y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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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61頁,《核舟記》中“椎髻仰面”的“椎”為什麼加註了chuí的讀音?


應該讀chuí,不加註音易誤讀為zhuī,因此今年修訂時增加了注音。


“椎”,讀zhuī指“椎骨”;讀chuí指捶擊工具(即“槌”),引申為“打擊”等義。


在古代漢語裡,後者的應用更廣泛;但在現代漢語裡,讀chuí的意義已由“槌”“捶”等字承擔,只在“椎心泣血”這樣的成語裡保留chuí的音義。“椎髻”即“形狀像椎(類似於棒槌)的髮髻”而非“形狀像椎骨的髮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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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61頁,《核舟記》中“虞山王毅叔遠甫刻”,“甫”在這裡通假嗎?


“甫”本身就有尊稱的意思,不必視為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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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61頁,《核舟記》中“神情與蘇黃不屬”的“屬”,讀shu還是zhu?


讀s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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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61頁,《核舟記》中“中峨冠而多髯者”中冠的讀音,這裡用作動詞,需要讀作四聲嗎?


不讀四聲。“峨冠”是“高帽子”,這裡活用為“(戴著)高帽子”,只是一種臨時的活用,不必改讀四聲。讀四聲時,是使用它的固定下來的動詞義。


如果讀成四聲,就不是“戴著高帽子”而是“高高地戴帽子了”。當然,這裡也不一定非要理解成活用,譯成“中間那個高帽子、大鬍子的”也沒問題,這樣就更不存在讀四聲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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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61頁,《核舟記》中“詘右臂支船”的“詘”原來註釋是同“屈”,彎曲,現在為什麼把同“屈”去掉了?它還是通假字嗎?


去掉“同‘屈’”,就表示不是通假字。因為“詘”本身就有彎曲的意思,不必同“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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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62頁,《核舟記》中“曾不盈寸”的“曾”應該讀zēnɡ還是cénɡ?


應該讀zēnɡ。“曾”讀cénɡ時作為副詞只有“曾經”義;而這裡的“曾”與《愚公移山》中的“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曾不若孀妻弱子”的“曾”一樣,都是與否定詞“不”連用,表示加強否定語氣,可譯為“竟然”,也可譯為“連……都……”,應讀zēnɡ。


參見《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古漢語字典》《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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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62頁,《核舟記》中“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的“簡”應該解釋為通假字(如通“檢”)嗎?


不用。在古代文獻中,“簡”直接解釋為“挑選”的例子出現得很早,也非常常見,因此一般將“挑選”視為“簡”的固有含義,不必通“檢”才能解釋為“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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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63頁,《詩經二首》中“鐘鼓樂之”的“樂”究竟讀“le”還是“yue”呢?


讀l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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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75頁,《子衿》中的“寧子不嗣音”的“嗣”,有的資料注為“通‘貽’或‘詒’,給、寄的意思”,與教材不同,哪個正確?


教材注“嗣”為“接續,繼續”,依據的是《漢語大詞典》。


“嗣”通“貽”或“詒”的說法大抵來自網上(如“百度百科”),但《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王力古漢語字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均未給出這一義項。因此,這一說法是不可靠的,仍應以教材的解釋為準。


這裡順便提示一下:關於文言文中讀音的判定,如果教材語焉不詳,除了諮詢教材編者外,還可以求助於《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等比較權威、可靠的工具書,但不要輕信一般的教輔資料或網絡資源。現在有些老師過於依賴、迷信教輔,或是上網隨手一搜就輕下結論,而缺少查閱工具書的意識。這種傾向是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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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應有格物致知精神》過去放在九年級的議論文單元,現在放在八年級,是否仍應按照議論文的教學方式來教學?


一篇文章放在不同的單元,單元教學的目標指向不同,文章的教學重點也應該發生相應的變化。


這篇文章現在編入演講單元,這就意味著教學中應該更多地關注它作為演講的特點。當然,作為一篇議論性較強的演講,其中議論性要素也可或多或少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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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108—110頁,《一滴水經過麗江》可以說是採取了擬人或者擬物的手法嗎?


嚴格說來,《一滴水經過麗江》既不是擬人,也不是擬物。因為無論擬人還是擬物都是修辭手法,修辭手法一般是針對局部的語句而言的,而不用來分析篇章的構思和寫法。就像我們從小看的童話,童話中的動物、植物以及沒有生命的食物可以張口說話,我們也不會說它使用了擬人的手法。


如果一定要說《一滴水經過麗江》這種寫法的特色,我們認為應該是一種虛擬視角,一種外物化、客體化的視角,文章的敘述者、抒情主人公的身份不再是作者本人,而是其他的人或者外在事物。艾青《我愛這土地》的第一節其實也是虛擬視角,與此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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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課本118頁積累拓展的第四題,是李白的詩《上李邕》第六句是“見餘大言皆冷笑”,但是網上能查到的版本都是“聞餘”,該怎樣解釋呢?


這是古詩文的異文問題。這首詩教材依據《李白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收錄,其中的文字就是“見餘大言皆冷笑”。


根據該書校勘記,的確有少數版本作“聞”,作“見”的更多。清人編纂的《全唐詩》選錄此詩作“聞餘”,《全唐詩》影響一直比較大,所以在網上查到的大都是“聞餘”也是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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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119頁,《雖有嘉餚》中“然後能自強也”的“強”應該讀qiánɡ還是qiǎnɡ?


應該讀qiǎnɡ,但讀qiánɡ亦通。漢代經學家鄭玄註釋《禮記》中這一句時說:“自強,修業不敢倦。”按照鄭玄的說法,這裡的“強”是“勉力,勤勉”的意思,對應的讀音應該是qiǎnɡ;也有人理解為“勸勉,勉勵”,亦通,對應的讀音依然是qiǎnɡ。


但讀qiánɡ也可以講通,作“使強大”解釋。唐代經學家陸德明在其著作《經典釋文》中對“然後能自強也”的“強”字做了反切注音:“其丈反。又其良反。”“其丈反”對應的現代漢語普通話讀音為qiǎnɡ,“其良反”對應的則是qiánɡ。也就是說,陸德明認為這裡兩種讀法都是可以講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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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119頁,《雖有嘉餚》中“教學相長”的“教”應該讀jiāo還是jiào?


應該讀jiāo而非jiào。文中“教學相長”的“教”是承上文“教然後知困”而來的,讀音應當與之相同。而“教然後知困”的“教”的意思是“把知識或技能傳授給人”,故而應讀jiāo;讀jiào則是“教導,教育”這樣更加上位、更加寬泛的概念。至於現代教育理念中的“教(jiào)學相長”,和本文中的“教(jiāo)學相長”是有一定差異的:前者強調師生的雙向互動,“教”指教師的教育、教導(不僅限於傳授知識技能),“學”指學生的學習(不僅限於學習知識技能),都側重寬泛的、上位的概念,因此“教”讀jiào;而後者是指教師通過教別人和自己學習兩方面的行為來成長,“教”和“學”都是針對教師自身而言的,偏重於“傳授、學習知識技能”這樣具體的、下位的行為,因此“教”讀ji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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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120頁,《大道之行也》中“故外戶而不閉”,為什麼要譯成:把門從外面帶上,而不從裡面閂上?感覺很彆扭,還是原來譯法好:外戶:大門;閉,用門栓閂門。直接譯成:大門不用閂(關)上,更加通俗易懂。


關於“外戶而不閉”,教材的註釋採取的是唐代經學家孔穎達的說法:“外戶而不閉者,扉從外闔也;不閉者,不用關閉之也。”


這裡的“關閉”特指用門閂把門閂上。語法上講,“外戶而不閉”中,“而”是連詞,“不閉”是動詞性成分,“外戶”相應地也應該是動詞性成分,而不應該是名詞“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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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121頁,《〈禮記〉二則》課後第五題中“人不學,不知道”是否應該是“人不學,不知義”?


《禮記·學記》中的原文就是“人不學,不知道”。後人編《三字經》時為了押韻,改成了“人不學,不知義”。《三字經》作為經典蒙學讀物為人們所熟知,《禮記》的原文反而顯得陌生了。當然,這裡的“不知道”是“不能通曉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的意思,和現代漢語中的“不知道”是有很大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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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121頁,《〈禮記〉二則》課後補白第一則中“使子貢問之”,也有的版本是“使子路問之”,哪一個是正確的?


“使子貢問之”是更為可靠的版本。《禮記》一書,版本眾多,在今天能看到的各種版本中,確實有“子貢”和“子路”兩種文本,作“子貢”的版本可靠性更高(比如唐代的石經,還有宋代的國子監本、蜀大字本等)。此外,這個故事又見於《論衡》《新序》《文選注》《藝文類聚》《白孔六帖》《太平御覽》《孔子家語》等書,均作“子貢”,可以作為旁證。因此自清代以來,學者們普遍認為應該是“使子貢問之”。古詩文中存在異文是正常現象,有興趣的老師可以參看陳恆舒《談語文教材中古詩文的異文》(《中學語文教學》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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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122頁,《馬說》中的“故雖有名馬”和“是馬也,雖有千里之能”的“雖”應該翻譯成“雖然”還是“即使”?


應該翻譯成“雖然”。“即使”表示讓步假設,“即使有名馬”相當於承認“沒有名馬”,“即使有千里之能”相當於承認“沒有千里之能”。那麼到底有沒有“名馬”?當然是有的。到底有沒有“千里之能”?當然也是有的。因此這兩個“雖”都不應該翻譯成“即使”,而應該翻譯成“雖然”。


那麼有沒有應該翻譯成“即使”的例子呢?有。八年級上冊《三峽》一課中“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因為此時說的是水裡的情況,“乘奔御風”在這一刻都是不存在的,是讓步假設出來的,所以這裡的“雖”才應該翻譯成“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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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122頁,《馬說》中“祗辱於奴隸人之手”的“祗”字形有誤嗎?應該讀zhī還是zhǐ?


字形無誤,應該讀zhǐ。“祗”在現代漢語中只有zhī的讀音,意為“恭敬”;但在古代也常用來表示“僅僅,只”這個意思,在表示這個意思的時候又寫作“祇”“衹”“秖”“秪”,無論寫作哪種字形,表示這個意思的時候均讀zhǐ。而在現代漢語中,對這五個字的音義做了更為明確的區分:“祗”僅讀zhī,意為“恭敬”;“祇”有兩音,讀qí意為“地神”,讀zhǐ則是“只”的異體字;“衹”“秖”“秪”均只讀zhǐ,“衹”是“只”的繁體字,“秖”“秪”均為“只”的異體字。一些簡化字的語文教材或一般讀物中使用了“祇”或“衹”,嚴格來說是不對的,因為“祇”“衹”讀zhǐ時並非通用規範漢字,用這兩個字不如直接用“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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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122頁,《馬說》中“一食或盡粟一石”的“石”應該讀shí還是dàn?


應該讀sh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和《新華字典》(第11版)都在“石”的“容量單位”這個義項下明確標註“在古書中讀shí”。《馬說》來自古書,因此應該讀shí。至於學習文言文必備的《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則壓根兒沒有收dàn這個音,把“容量單位”這個義項直接收在shí這個音下,與《現代漢語詞典》和《新華字典》遙相呼應。


追根溯源,“石”這個字在宋代的韻書《廣韻》上只記了“常只(zhī)切”這一個音,對應到今天的讀音就是shí。換句話說,讀古人寫的文言文,見到“石”這個字,甭管什麼意思,只讀shí,沒有第二個音。


至於現代漢語中,石的dàn這個音是從哪兒來的,有興趣的老師和同學可以去參看吾三省(原名陳榕甫)先生的一篇考證短文《用作計量單位的“石”》(《語文新札》,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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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125頁和126頁,《茅屋為秋風所破歌》中“秋天漠漠向昏黑”的“黑”和《賣炭翁》中“兩鬢蒼蒼十指黑”的“黑”讀hēi不押韻,怎麼辦?


不押韻也應讀hēi,而不要讀hè或其他讀音。有的老師認為讀hè才能與上句“俄頃風定雲墨色”“滿面塵灰煙火色”的“色”押韻,這是不正確的。


“色”和“黑”在杜甫寫這首詩的時代是同韻的;以現代漢語普通話讀來不押韻,是由於漢語語音的古今變化所致。漢語古今音的差別是普遍的、確定的歷史事實,我們用如果遇到今音讀來不押韻的地方都要強行改讀以求“葉(xié)韻”,將改不勝改;個別韻腳讀所謂“古音”,而全詩又讀今音,更顯得不倫不類,平添麻煩和負擔。


因此在教學中,原則上仍應統一使用現代漢語普通話來讀,遇到讀起來不押韻的古詩,告訴學生這是漢語古今音演變的結果即可。有的地區也可以嘗試用方言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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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125頁,文中對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押韻的解釋很牽強!古人寫詩用平水韻表,平水韻表分上平、下平、上聲、去聲和入聲。杜甫的這首詩中黑、裂、絕、徹同屬入聲字九屑。


平水韻反映的是中古音的押韻規律,如果我們能夠用中古音讀,押韻押得好好的,一點問題都沒有;有的方言保留了中古音的一些特點,讀起來也是押韻的;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講,只能拿普通話或北方方言來讀,聽起來的確不押韻。


不押韻就改讀硬押,既不是中古音,也不是普通話,等於生造了一種不倫不類的新式發音,是不可取的。


這不是我個人的觀點,北大中文系漢語專業的唐作藩教授(王力先生的弟子)在1980年代就寫文章談過這個問題,我的說法都是從唐先生那裡搬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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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126頁,《賣炭翁》中“半匹紅紗一丈綾”,過去教材的版本是“半匹紅綃一丈綾”,現在為什麼改了?


過去教材選《賣炭翁》,依據的底本是四部叢刊影印日本元和四年(1618,相當於我國萬曆四十六年)那波道園活字本《白氏長慶集》,作“紅綃”。統編教材選《賣炭翁》,依據的是中華書局1979年出版的點校本《白居易集》,其點校依據的底本是宋紹興刻本《白氏長慶集》,作“紅紗”。二者相較,後者可靠程度更高,故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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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126頁,《賣炭翁》中“系向牛頭充炭直”的“系”應該讀jì還是xì?


應該讀xì。“系”讀xì有“掛”的意思,讀jì則是“打結、拴扣”的意思。兩個宮使應該是把“半匹紅紗一丈綾”隨手往牛頭上一搭一掛就走了,而不會還打個結拴個扣。所以這裡應該讀x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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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139頁,《題破山寺後禪院》中“萬籟此都寂”是否應該是“萬籟此俱寂”?


兩種版本都有。教材選錄此詩所依據的《全唐詩》作“都”。此外,影宋本《常建詩集》、唐韋莊《又玄集》、宋何汶《竹莊詩話》、宋計有功《唐詩紀事》、宋謝維新編《事類備要》作“都”;而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宋魏慶之《詩人玉屑》、元方回《瀛奎律髓》、明高棅《唐詩品彙》作“俱”。成語有“萬籟俱寂”,所以大家對“俱”的認同度可能更高。


此外,有老師認為文言文裡表示總括只能用“俱、皆、鹹”,現代漢語裡才用“都”,這其實是一種誤解。“都”作為總括副詞,很早就出現了,如《列子·周穆王》:“莫知其所施為也,而積年之疾一朝都除。”漢王充《論衡·講瑞》:“然則鳳凰、騏驎都與鳥獸同一類,體色詭耳,安得異種?”唐杜甫《喜雨》詩:“農事都已休,兵戎況騷屑。”常建的詩裡用“都”,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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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陸游的《卜算子·詠梅》是“更著風和雨”,還是“更著風和雨”呢?


“著”“著”兩種寫法都對。


九年級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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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年級下冊2019年1月第1次印刷p8《斷章》第1節第二句:“看風景人在樓上看你。”漏字,應為:“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是否有誤?


我們查核了多個版本,比如浙江文藝出版社的《魚目集》、人民文學出版社《魚目集》,確沒有“的”字。雖說加上“的”字,更符合我們現代漢語的規範,但對於經典詩歌作品,還是保持原貌為好。


2


統編語文八年級上冊《孟子》二章之《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中課下注釋⑨〔丈夫之冠(guàn)〕中的“冠”讀四聲,表示“行冠禮”;九下《送東陽馬生序》中課下注釋⑧〔既加冠(guān)〕中的“冠”讀一聲,表示“年已二十舉行加冠儀式”。此處兩個“冠”的意思相同,卻有兩個不同的讀音。為什麼?


《漢語大字典》和《漢語大詞典》中,“冠”有兩個讀音:一是陰平,指帽子,為名詞。二是去聲,指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加冠禮,表示成年,這是個動詞。簡單地說,用“冠”表示行加冠禮,用作動詞,是去聲;用“加冠”表示行加冠禮,“冠”在“加冠”中作為名詞,是陰平。


3


《唐雎不辱使命》中“秦王不說”中的“說”是不是應該作“悅”?


這裡的“說”是個通假字,通“悅”。《論語》中就有過這句:學而時習之,不已說乎。因為之前已經出現過這一語言現象,所以教科書中沒有加註。


文言文中有很多通假字、古今字、異體字現象,比如,本課“倉鷹擊於殿上”的“倉”字是“蒼”的通假字,《送東陽馬生序》中有“餘”和“予”,這是古今字。教學時不必提通假字、古今字、異體字等概念,也無須考查學生對這些術語的掌握,所以教科書中都統一用“X,同X”的方式進行註釋。但是學習文言文時,要讓學生關注這些語言現象,並正確理解字詞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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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子•密州出獵》中的“為報傾城隨太守”,以前的教材版本註釋為“為了報答全城百姓相隨”,統編教科書中註釋為“為我報知全城百姓,使隨我出獵”,為什麼要這麼改動?


對於這句詞的詞意,過去版本教材多注為“為了報答全城百姓相隨”,王德先《宋詞鑑賞大典》中也是理解為 “為答謝全城人都來隨我出獵”。


但我們也查閱了其他資料,比如,朱東潤主編的《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注:“為報句:意謂請為我報知全城老百姓,使隨我出獵。……”郭錫良等編著的《古代漢語》注:“為報:替我告訴。”唐圭璋先生主編的《唐宋詞鑑賞辭典》中理解為:為我通知全成官員武士都跟隨太守前往打獵……”我們認為,將“為報”理解為“為我報知”“替我告訴”,更能表現蘇軾“老夫聊發少年狂”的“狂”意。故作此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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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八九年級,學生尚且寫不好楷體字,為什麼要學寫行楷?


《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提出:小學低年級學習用鉛筆寫正楷字,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常用的偏旁部首和基本的筆順規則;會藉助習字格把握字的筆畫和間架結構,書寫力求規範、端正、整潔,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小學中年級開始學習使用鋼筆,能用鋼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平正、勻稱,力求美觀,逐步提高書寫速度。


小學高年級,運用橫線格進行成篇書寫練習時,力求行款整齊、美觀,有一定速度;有興趣的學生可以嘗試用硬筆學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初中階段,學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


2011年版的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也提出:7—9年級,在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的基礎上,學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提高書寫的速度。不同學段對於學生的漢字書寫有不同的要求。教材依據這些文件精神進行編排。老師們在初中階段依然要重視識字寫字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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