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增廣賢文》

做人不做對不起良心的事,半夜有人敲門心裡也不會驚慌。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明代馮夢龍《醒世恆言·勘皮靴單證二郎神》:“日間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

馮夢龍《喻世明言·任孝子烈性為神》:“正要稱意停眠整宿,只聽得有人敲門。正是:日間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

明代笑笑仙《金瓶梅》四十七回:“善惡從來報有因,吉凶禍福並肩行。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

做人不做損害別人的事,不要做沒有良心的事,虧心的意思是:感覺到自己的言行是違背正理的,違背良心的,行得端,做得正,問心無愧,自然心安。比喻沒有做過什麼虧心的事的人,心裡很踏實,能睡個安穩的覺。

最早出自宋代話本《錯斬崔寧》: “日間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在元·無名氏《陳州糶米》雜劇第三折:“小衙內詩云,日間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也說“平生莫作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平日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等等。也就是說,沒有做過虧心事的人,遇到半夜有人敲門都不會害怕的。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元代時楊景賢的雜劇《西遊記》裡的“唸佛修行去誦經,誰知處處有神明。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增廣賢文》就變成了後來廣為流傳的:“為人莫作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這句話的含義,每一箇中國人是基本上都懂的,但在古代,很多人雖然知道這個道理,卻往往做不到,而且對於這句話的含義,虧心二字,單純理解為壞事,也是不夠全面的。

我們多次提到人生一世,貴在心安,富貴富貴,富是一個人的物質高度,貴則是一個人的心靈高度,那麼人生很難得的,就是一個心安。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增廣賢文》講得很好,如果做了虧心的事,晚上睡覺就不踏實,這裡其實已經講得很明白了,虧心的事,並不單純指壞事。

只要是讓自己不放心的事,不安的事,都可以算作虧心事,很多人晚上睡覺,容易驚醒,或者夢多,中醫裡講的心腎不交引起的夢多,和這個有關係。

電視裡面不止一次報道,很多逃犯四處逃亡,沒有睡過一個踏實覺,反而是被抓了,心安了,睡得踏實了。犯罪當然是壞事。

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雖然不是壞事,但是也是虧心的。比如明天重要考試了,擔心自己考得不好,緊張,睡不著,為什麼呢?

因為對自己虧心,覺得自己準備還不夠充分,平時努力不夠,怕考不好,心裡不踏實。或者是付出了太多,覺得輸不起,要是輸了,就虧了自己,或者虧了對自己有期望的人。

這些其實都是虧心事。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當然,虧心事不見得全都是壞事,對於壞事,我們當然是不要做,所以叫為人莫作虧心事,那麼對於這些不壞,生活中又必須去做的事情,如何才能做到不虧心呢?

這就是我們修行要解決的目的。

其實答案依然是莫作虧心事,事情當然要做,但是做的過程中,莫要虧心,所以叫做為人莫作虧心事。平常心三個字,說得容易,做到的卻百中無一,人只有做到了平常心,才能有自己的中,也就是老祖宗講的陰陽平衡。

那麼如何做呢?明白自然規律,很多事,是無法違反自然規律的,還是拿考試來舉例,很多人有過的經歷是,看到答案後很後悔,當時明明選對的,但是臨交卷時,卻改錯了。

這是什麼呢?

這就是命,命就是你當時無法突破的平臺,思維,和格局,換言之,也就是以當時的天時地利人和,自己無法邁過去的坎,一個人在徹底修通之前,是說不了我命由我不由天這句話的。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那麼是不是認命了呢?

當然不是,《易經》開篇就講,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運動是自然界永恆的規律,所以我們要想改變命運,自強不息是一定需要的,而在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後,如果還是有很多情況我們突破不了,那就是無法改變的了。

於是有了我們文化裡的另外一句話“盡人事聽天命”。

說了這麼多,看似扯遠,其實說來說去,無非是在說如何心安。

如果對於每一件事情,我們都做到盡人事聽天命,那這個人的一生,就是沒有遺憾的,也不會虧心的。

比如孝順的問題,又比如愛情的問題,為什麼人們在失去後往往才知道珍惜和後悔?

歸根結底,就是內心深處知道,自己當時還沒有盡力,還可以做得更好的。

如果對於每一件類似的事情做到盡力了。那當然也就安了。

老人言: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當然,說得容易,做起來難,因為很多機緣巧合,人的一生是很難沒有遺憾的。

“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為人處世的一個警醒,告誡人們:不管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做人做事都應該光明磊落、襟懷坦蕩,不能做一點愧對自己良心的事情。否則,只會自取其苦。那些做了虧心事的人,心裡必不坦然,總擔心被人發現,每天都會誠惶誠恐,就擔心東窗事發,一點的風吹草動,別人的無心之言都會讓他感到心驚膽戰。這件事情懸的時間越長,他承受的心理負荷就越重,最終直至被折磨的心力交瘁。

有一個山東人,名叫丁戍,客遊北京,途中遇一壯士,名叫盧強,丁戍見他義氣慷慨,說話投機,便結為兄弟。

原來盧強是個強盜。過不久,盜情事發,盧強被抓關進了監獄。丁戍到獄中探望,盧強對他說道:某不幸犯罪,無人相救。承兄弟平日相愛,有句心腹話,要與兄說。

丁戍道:感蒙不棄,若有見託,必當盡心。盧強便說道:吾有白金千餘,藏在某處,兄可去取了,用來營救我出獄。萬一不能救出,便只求兄照管我獄中衣食,不使缺乏。他日死後,只要兄葬埋了我,剩下的東西。任憑兄取了。只此相托,再無餘言。說罷淚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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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戍道:且請寬心,自當盡力相救。於是,便告別盧強,依著盧強所說,到某處取得了千金。丁戍見錢眼開,便想獨吞,但又一想:若不救他,他若教人問我,無可推託,把他惹惱了,萬一攀扯出來,我這錢財得也得不穩。何不結果了他,倒是落得乾淨。於是,他便送給兩個獄吏30兩銀子,說盧強是自己的仇人,要他們藉機殺了盧強。

丁戍白白地得了千金,又無人知他來歷,搖搖擺擺,在北京受用了三年,用去了七八成之後,便下了潞河,想搭船回家。

到了船中,與同船之人正在艙裡說些閒話。忽然,丁戍跌倒了,一會兒爬起來,睜起雙眸,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盜盧強也。丁戍天殺。得我千金反害我性命。現在要還我命來!

同船之人,見他聲口與先前不同,又說出這些話來,曉得丁戍有負心之事,便好言勸慰了一番,並求丁戍不要死在船上,免得害同船之人不得乾淨,要吃沒頭官司。

丁戍歇息一下,回家裡後,終因做賊心虛,船上犯的那毛病又犯了,並且比先前更狠了。最後自己拿刀把自己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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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戍謀財害命,這件有愧良心的事情他雖然做得人不知,鬼不覺。但是他終究逃不過自己良心的審判,這件事情始終是他心中一個打不開的死結,最後他終於不堪良心的譴責,結果了自己的性命。

做虧心事的人大都是貪圖一時的利益,可是卻沒曾想至此在自己心中也就壓了一塊石頭,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塊石頭會越來越重,最後導致自己不堪重負。所以,要想自己的生活過得自在、輕鬆、安穩,就要謹記這句話:為人莫做虧心事,只有做到事事問心無愧,才可做到半夜敲門心不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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