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社會合作應對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北省武漢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時指出,“要做好深入細緻的群眾工作,把群眾發動起來,構築起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線”,“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動人民群眾,提高群眾自我服務、自我防護能力”。有效動員各方力量團結合作進行群防群治,是我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的基礎性策略,是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的鮮明底色,並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充分發揮了作用、展現了優勢。

群防群治的主要特徵是群體性合作。合作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廣泛存在的一種共生現象,但是隻有人類社會能夠有意識地長期在大大小小的群體層面進行復雜的社會合作。早在戰國時期,荀子就指出,人類“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現代社會中,社會合作更是不可或缺。正如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認為的,“對於社會合作,我們別無選擇,否則,要麼是互不情願直至仇視抱怨,要麼出現互相抵制直至內戰”。在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不期而遇時,這種社會合作在社區等基層層面所發揮的功用更為凸顯。每當出現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瘟疫等自然風險時,或者出現重大環境汙染事件、大規模惡性違法犯罪等人為風險時,人類社會就需要在一種主導力量引領下,通過思想動員、組織動員、資源動員等,融合各種基層社會力量為化解危機而合作行動。從這種意義上講,基層群防群治是人類社會中一種普遍的社會合作現象。譬如,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英、美、丹麥等西方國家大規模推行依靠居民預防犯罪的“鄰里守望”計劃,而在巴西、印度等發展中大國也能找到諸如“運動預防犯罪”等行動計劃。

群防群治在我國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中的地位尤為特殊。一方面,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強調鄰里相助、患難相恤的社會合作美德。傳統中國社會長期受宗法倫理制度約束,高度重視血緣、地緣關係對人群的約束功用和對資源的調度功用。儒家文化不僅在倫理上進行倡導,如《孟子·滕文公上》曰“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而且進行明確的法律規範,如《唐律·捕亡律》載“鄰里有強盜或殺人案發生,見呼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聞而不救者杖九十”。另一方面,新中國成立以來,群防群治一直是群眾路線在基層社區層面的重要呈現。20世紀50年代全國推廣了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持續開展防治血吸蟲病的“送瘟神”行動,60年代形成了後來著名的“楓橋經驗”,改革開放之初全國各地普遍建立了治安聯防隊等,這些都是我國公共危機群防群治的典型樣本。最近十多年來,全國各地在基層社會治理創新中出現了浙江的“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及北京市的“朝陽群眾”“石景山老街坊”“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等新做法,都具有明顯的人民主體、多方合作群防群治的色彩。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人口高度流動、價值觀念多元及社會風險日益複雜化等問題,對社會合作治理提出了新挑戰。譬如,在公共事務領域,出現了一些個體的權利意識快速增長但責任意識卻相對薄弱的現象,在私人生活領域也出現了一些個體的自由化過度與社會保護不足並存的現象。所有這些都要求在群防群治的思想、體制、機制等方面更好地突出社會合作特色。

突出群防群治的社會合作特色要求正確認識和處理好一些基本關係。首先,處理好個體自由與社會安全的關係。自由是最為基本的人權,但由於現代社會中的個體有特立獨行的特徵,故而提升社會安全程度的行動要從社會整體的角度考慮,以實現更高層面的、長久的個體自由為行動準則。其次,處理好維權與維穩的關係。群防群治的重心既包括維護社會穩定,如化解基層矛盾、防控違法犯罪,更包括應對大規模公共危機。平安是人解決溫飽後的第一需求,在一個加速轉型的現代社會中,只有提高應對和處理公共危機能力,維護了平安這一基本人民權益,社會才能夠實現內在的穩定。最後,處理好社會整合與社會合作的關係。在群防群治過程中,政府主導下的自上而下的垂直的社會整合,與政府引導下橫向的多元主體間協商共治的社會合作並不矛盾,關鍵是要結合各地區各領域的實際情況,實現兩者間的結構互融與功能耦合。

突出群防群治的社會合作特色要求在共同防治過程中補齊社會合作層面存在的體制性短板。著力於改變一些地區和領域內群防群治存在的主體單一化和單調化局面,從而使各行各業的人群等都能夠通過多種形式參與群防群治;著力於改變一些地區和領域內民間自治和社區組織薄弱、社會組織缺位或錯位、社會力量難以高效組織和參與的局面;著力於改變一些地區和領域內群防群治制度創新力度不足的局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北省武漢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時提出“要著力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樹立‘全週期管理’意識,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新路子”,這些都是對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應對重大風險時所需要的綜合應對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未來需要著力進行研究和部署。

突出群防群治的社會合作特色要求運用好各種群防群治形式。在群防群治過程中,要堅持黨建引領,探索實現區域治理、社區治理、單位治理有機融合的實踐形式,充分利用好現有的基層治理經驗如網格化管理服務體系,堅守群防群治的法律底線、突顯群防群治的人文關懷、防止出現群體的社會心理隔離。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社區在引導群眾加強自我防護,切實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社區微信群等以傳統的群眾語言有效地傳遞權威的信息,引導人民群眾全面參與群防群治,成為疫情防控的堅強堡壘。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抗擊疫情有兩個陣地,一個是醫院救死扶傷陣地,一個是社區防控陣地。堅持不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關鍵靠社區。”在危機善後過程中,需要著眼於長遠,加快建設現代群防群治工作所急需的對話溝通機制,提高公眾參與能力,改善社會輿論環境,探索完善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新機制、新模式。(作者:王道勇,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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