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基建”,落實新舉措 ——上海規劃資源系統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項目建設

3月25日,上海市規劃資源局印發了《關於優化本市重大項目規劃資源審批和供地流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拉開了上海重大項目建設提速升級的大幕。

推動“新基建”,落實新舉措 ——上海規劃資源系統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項目建設

當前背景下,各類重大項目對於穩增長、保發展起著關鍵性作用。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保障全市重大項目實施落地的工作部署,上海規劃資源系統強化規劃響應和政策行動保障,非常時期扛起非常之責、採取非常之策、開展非常行動,第一時間建立重大項目規劃資源工作機制。3月2日,市規劃資源局研究通過了《關於成立重大項目規劃資源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通知印發後,各級規劃資源部門爭先響應。至3月4日, 全市16個區、8個市級派出機構全部建立了重大項目規劃資源工作小組,確保重大項目“專班管、專人盯”。同時,市規劃資源局集中力量研究規劃土地優化措施和綠色通道,針對重大項目規劃編制、土地供應、項目審批中的難點、堵點重點突破,通過精準施策,力爭“轉危為機”。


此次指定的《實施意見》共十八條,強調在全面貫徹執行《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資源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審改3.0方案”)基礎上針對重大項目先行先試,並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一是優化規劃編制和促進設計方案穩定。重大項目省略設計任務書環節,直接啟動規劃編制。加強土地集約節約研究,將用地規模論證結論納入規劃編製成果,項目用地預審階段不再作節地論證。堅持項目實施庫和行政協助制度,促進方案成熟穩定。可同步開展規劃公示與設計方案公示。


二是加強用地保障、簡化徵地供地銜接、加快項目出讓。建設用地指標提前下達,加大用地計劃週轉暫借支持力度,強化各區減量化指標統籌。劃撥供地項目可分區、分段辦理用地和建設手續,對有特殊工期要求的,可憑區(鎮)人民政府承諾辦理用地和建設手續。鼓勵產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帶方案出讓,同時降低產業用地成本。


三是在“審改3.0方案”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有關審批流程。合併規劃選址意見書與用地預審。合併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取消樁基工程規劃許可。開工放樣複驗採用備案制。減少竣工驗收過程中的重複核查。合併竣工規劃驗收、土地核驗、檔案驗收。對規劃核實可通過、土地核驗需完善的項目,可憑承諾容缺通過、辦理營業登記等手續。對自持的公益、產業類重大項目實行“驗登合一”。


四是加強“多測合一”、土地權屬調查、信息化支撐等服務保障。對重大項目開闢“多測合一”綠色通道。規劃編制階段可同步開展土地權屬核查。向市屬大型國企開放“多規合一”平臺,實現基礎信息共享。


《實施意見》在市重大工程基礎上擴大適用範圍,涵蓋科創中心、民生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項目等各類重大項目,與當前“新基建”概念相呼應,不僅可為疫情後經濟復甦提供助力,更可從根本上加速上海經濟換擋升級、提升國際競爭力。下一步規劃資源系統將繼續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市區聯動,為保供應、穩經濟,推動重大項目實施落地做好支撐,進一步發揮好規劃資源對城市發展、人民福祉的基礎保障作用。

推動“新基建”,落實新舉措 ——上海規劃資源系統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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