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紀委通報5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夯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責任擔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現將5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西寧市湟源縣和平鄉黨委原書記祁增林等在村委會選舉中履責不力被問責。2017年12月15日,西寧市湟源縣和平鄉茶漢素村村委會選舉工作中,和平鄉黨委原副書記謝永武在明知被選舉人得票數未過半數的情況下,擅作主張將無效票確定為有效票,並改動選票總數,使被選舉人違規當選。祁增林作為鄉黨委書記,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知曉無效選舉的問題後未及時糾正,事後也未向上級報告,致使無效選舉當選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委員履職近兩年。村黨支部書記陳永文對違反選舉程序的行為默認,未履行選舉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違反選舉程序問題負直接責任。2019年8月,祁增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謝永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陳永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該村委會已於2019年11月按有關程序改選。

海西州烏蘭縣環保和林業局黨委書記李廣社等因本單位幹部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16年至2018年,時任海西州烏蘭縣希裡溝鎮林業管護站站長李開政、查查香卡管護站站長拉伊根本利用職務便利,連續多年冒領、截留、侵佔公益林管護費並非法佔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縣環保和林業局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時任局黨委書記李廣社負主要領導責任,公益林辦公室主任薛峰負重要領導責任,局紀委書記安小存負有監督責任。2019年9月,李廣社、安小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薛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果洛州班瑪縣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多名領導幹部被問責。2018年,果洛州班瑪縣總投資8809.33萬元的易地搬遷、危房改造等十類扶貧項目進展緩慢,滯留資金6393.33萬元。2019年5月,因履責不力,班瑪縣副縣長馬丹珍、羅宏霖、縣扶貧開發局局長李秀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財政局局長唐以貴、縣審計局局長歐智卓瑪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長劉正偉、縣委組織部部長鄧海平、副縣長陽海濤、縣林業局局長方應忠被誡勉談話。

海東市民和縣滿坪鎮黨委書記李國棟等因實施民生領域項目履責不力被問責。2015年至2017年間,滿坪鎮滿坪村在實施家庭牧場項目過程中,隨意將項目分配給無修建地點的三個社長,致使5萬元項目資金被套取;在實施危房改造項目中監督不力,致使兩戶村民重複享受危房改造項目補助款6萬元;在識別貧困戶工作中不精準,將有車有商鋪的一農戶納入貧困戶,並在全縣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重新複核時提供無車的虛假證明材料。2019年9月,鎮黨委書記李國棟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鎮長馬玉明、祁奮勇作為分管領導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鎮長張慶鴻、副鎮長駱春明、武裝部長崔文和因審核把關不嚴被誡勉談話,鎮紀委書記趙世學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被誡勉談話。

玉樹州稱多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局長次成等在實施造林項目中履責不力被問責。2018年4月,稱多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實施林業改革發展資金造林項目過程中,部分標段違規招投標,存在先開工後招標的問題。2019年12月,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局長次成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林業站站長江永松保因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被誡勉談話。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以上被問責的領導幹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有的無視組織紀律拿基層政權建設當兒戲,有的管黨治黨寬鬆軟致使本單位幹部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有的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致使國家扶貧項目無法及時落地,有的向基層傳導從嚴管黨治黨的壓力不夠致使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必須嚴肅問責。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堅決扛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抓好責任落實;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心中有責,把黨的領導體現到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中,做管黨治黨的書記,真正擔負起管黨治黨的首責、主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專責,突出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協助同級黨委(黨組)開展問責工作,特別要抓住“關鍵少數”尤其是一把手,對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責、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選人用人問題突出、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堅決嚴肅問責,使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切實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緊密聯繫思想和工作實際,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真正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履行好、落實到位。

中共青海省紀委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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