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數次想在他睡覺磨牙放屁的時候一枕頭抽過去。”
“你見過有人開著燈睡覺嗎?他又不是魚,驢還差不多。”
“上次讓他搞衛生,他把掃廁所的吸塵器按在白床單上狠狠摩擦。”
以上我一朋友三次表達“我不想同居了”的開場白。
拋開他男朋友是否真的如此惡劣不說,聽完之後,感慨同居真是愛情的一道天劫。
熬過了頭紗捧花,沒熬過各安天涯。
上個禮拜,我們發起了關於“同居 100 天”前後變化的徵集,今天我們向徵集中的 6 位戀愛者發問,為你揭秘同居到底是地獄模式,還是天堂輪迴。
可能兩個人一起生活是“羅曼蒂克”的消亡,但也是“我準備好更愛你”的開始。
在被窩裡放屁,用被子捂住他的頭。
作為報復,他第二天上完廁所,以護膚品灑了為理由把我騙了進去。
把我反鎖在裡面 15 分鐘。
我們家的廁所,沒有窗戶。
家裡突然停電,他大喝一聲“你不要動!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聽了一首歌的時候,電就來了。
同居後,總有人為你負重摸黑看電錶推電閘。
一起領養了一隻貓。
起了兩個小時的名字,都不滿意。
決定翻辭海,翻到的第一個詞是“高壓鍋”。
他振振有詞,“我的名字當時就是我爸翻辭海翻出來的,也算是子承父業了。”
自從有了名字,高壓鍋每天看起來都不太開心。
第一晚在半夜被“鎖喉”。
後來每次自己快要掉下床的時候,都會被他拉住。
觀察了好幾次,發現他拉我的時候都是閉著眼睛,甚至還在打呼嚕。
要麼他是雷達成精了,要麼是保護我成為了肌肉記憶。
下班回家沒等輸完門鎖密碼,她一定會在裡面把門直接推開。
第一天躲閃不及,直接把我撞倒流鼻血。
現在都是隻按第一位迅速撤離後退。
或者大聲念一句“芝麻開門”。
看到一篇關於打呼嚕是慢性病徵兆的報道。
和他說,不知道自己打不打呼嚕或者張嘴睡覺。
他淡定的翻出手機,看了一會說,你不是。
發現他手機裡至少拍了十幾張我四仰八叉的睡相,
他說,“從第一天開始,每次起夜都會在你的睡相景點打卡留念。”
他把足球釘鞋和我的白色衛衣一起丟進洗衣機洗。
永遠不要指望男生學會分類洗衣。
更可氣的是,你的衛衣洗壞了,甚至洗衣機都洗壞了。
但是他的釘鞋永遠都洗不壞。
沒住一起的時候,每天聊 1000 條微信都不會覺得他話多。
現在一件事說超過三句,我就嫌他煩了 。
上次就我沒有及時給貓鏟屎的這件事。
他一晚上囉嗦了 47 分鐘。
包括 30 次“下次注意”,23 個不耐煩的語氣助詞“哎呀”。
以及在我生氣後 3 次連續強調的“我說不得你了?”
越來越沒什麼話說。
他打遊戲,我在另一個沙發上看劇。
我問他,“你不想說點什麼嗎?”。
他用更高的嗓音反問我“說什麼?”。
原本只是想找個話題,一下子變成了挑釁。
那天晚上吵了兩個小時,破了近 10 天內說話內容最豐富的記錄。
也算達到目的了。
輪到他做晚飯,清一色的“川味食堂”。
沒戴眼鏡看盤子裡,以為今晚吃不同口味的辣椒醬。
我坐下說了句,“這怎麼吃啊。”。
他生氣了,說下班回來做菜,我不讓點外賣就算了,還挑三揀四。
我倒了一碗水,一邊涮一邊吃。
很難過,覺得他連我吃不辣這件事都忘了。
工作電話,除了工作還想聊點私事,在廁所打被她發現了。
我說“就算同居我也需要隱私。”
她說“有什麼是我不能知道的?”
之後一定要給我同事打電話,質問什麼工作不能光明正大的說。
哦對了,我同事還是個男的。
當時工作在上升期,經常加班。
和他說先睡吧,不要等我了。
他冷冰冰地說,“你回來那麼吵,我怎麼睡?”
每次加班,都一定要在我回家後發脾氣再睡。
後來有一天沒帶鑰匙,想著他醒著。
結果在走廊裡都能聽到,臥室裡鼾聲如雷。
是愛的,不是習慣。
特別喜歡的一對耳環壞了,沒有和他說。
結果一週後發現,好的耳環放在首飾盒的原位。
他說“你不是挺久沒戴了,那天看到後就給你粘好了。”
他總是會把家裡壞掉的東西修好,不管是他弄的,還是我自己弄的。
從來都是悄悄的,生怕我和他說謝謝。
愛呀,沒他不知道怎麼辦那種。
疫情期間每天出門前,除了提醒我帶鑰匙,帶口紅。
他一定會說的話是“記得戴口罩。”
有一天他走的比我早,我出門走到樓下才發現自己沒戴口罩。
坐電梯的時候收到他的微信,“記得戴口罩啊。”
發現自己一直生活在他的囉嗦和提醒裡。
原來一直被他照顧的很好。
知道了他話少之後,也還是愛的。
有一天,發現他悄悄建了一個石墨文檔,偶爾記錄我們兩個的日常。
寫的非常簡單:
“今天第一次在家一起做飯,開心。”
“她為什麼不讓我打遊戲,明明很多時間都陪她了。”
後來我有了權限,那個文檔就變成了工作時間的吵架用具。
文檔更新的很緩慢,但我知道,其實這個人還有很多想和我分享的心情,就覺得特幸福。
我想想,應該是愛的。
吃完辣的那天晚上胃疼,家裡沒有熱水袋。
他去廚房找了一瓶黃桃罐頭,三兩口就吃完了,差點噎到。
然後把空的罐頭瓶子灌滿了熱水用毛巾包好。
在我肚子上滾一圈,就小聲的說一句對不起。
前幾天他收拾冰箱,發現他把所有的辣椒油都扔掉了。
有大半瓶還是他媽媽專門從成都帶過來的。
每次覺得我們的愛情戰勝了他的四川胃,我就挺得意的。
愛的。
還是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工作電話。
她在我旁邊,我剛要打開手機外放,她就悄悄起身,躡手躡腳的走出了房間。
過了幾十秒,折回來,幫我關上了門。
那一瞬間覺得,她給我隱私的空間裡,塞滿了對她的喜歡。
我會愛他很久吧。
我們還是經常會為了我晚下班的這件事吵架。
有一天回來他沒睡,我們又吵了起來。
我光著腳跑到廚房,他特別生氣的追過來,扔過來一雙拖鞋。
“你把拖鞋穿上我們再繼續吵。”
當時覺得眼前的這個人是真的關心我,我有什麼理由不愛他呢。
寫在最後:
當第三個問題得到了 6 個“肯定的愛”後,鬆了一口氣,也覺得在情理之中。
愛情本身就是這樣,兩個半徑不同的半圓相互靠近,彼此打磨,之後一起滾滾向前。
至於我朋友,第四次想要結束同居,企圖洗掉她們慶祝同居的紀念紋身。
一串英文,40 多個字母,她剛洗掉了一個單詞就後悔了。
一邊說“太疼了不洗了。”,一邊飛速的趕回了那個前十分鐘還被她稱為,“愛情公開處刑處”的合租小屋。
同居大概真的會讓兩個人變成彼此生活的一部分。
只要日子在過,我們一定會有一萬個瞬間看彼此不順眼。
但一定有十萬個理由和方法,告訴自己不要和對方分開。
有人說,決定同居的時刻,是兩個人在愛情中最勇敢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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