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利息變身全額罰息?12家銀行中僅一家採用未清償部分計息!

你是不是經常會使用部分還款或者最低還款的還款方式?近日,有男子反映自己晚還5600元信用卡欠款,卻收到銀行收取近1200元利息的通知。這是怎麼回事呢?其實這種情況並不在少數。

近日,通過諮詢客服或查詢銀行官網官微瞭解到,工行、農行、中行、建行、招行、浦發、中信、興業、光大、民生、華夏、廣發這12家銀行中,僅工行的牡丹貸記卡採用未清償部分計息方法,其他銀行均執行全額計息。信用卡業資深分析師董崢也表示,只有工行少量的卡是按未還部分計息,其他銀行都是全額計息。

“全額計息”指如果信用卡持有人未能在髮卡行規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所有欠款,不論已還金額有多少,髮卡銀行都將按照當期賬單全部欠款金額計算利息,普遍是每日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但不計入徵信;如果最低還款額也未達到,還將對其未還部分收5%的違約金,並計入徵信。

值得一提的是,剩下的11家銀行也並非“一刀切”式地全額計息,而是分段計息,根據持卡人的還款時間不同,享受的免息情況也不同。

以農行官網的計息示例為例:假設持卡人的卡片賬單日為每月10日,賬單日後第25天為到期還款日。如持卡人在3月11日透支消費1000元,當期賬單日為4月10日,免息還款期為4月賬單的到期還款日,即5月5日。

情況一:如持卡人在5月5日之前還款, 將享受免息還款期,僅需償還本金1000元。

情況二:如持卡人在5月5日之後(如5月9日)還款,則不享受免息還款期,須償還本金和利息共計1029.5元(1000+1000×0.0005×59=1029.5),以及逾期還款違約金5元(1000×10%×5%=5)。

情況三:如持卡人在5月5日之前償還部分欠款,剩餘部分5月5日之後還清(如4月15日償還400元,5月9日償還剩餘部分),則須償還本金和利息共計1024.7元。(1000+1000×0.0005×35+600×0.0005×24=1024.7)。

應注意的是,多家銀行客服人員表示,如果選擇“最低還款”,也屬於沒有在還款期限內還清所有欠款,會按照上述方式計息。

循環利息變身全額罰息?12家銀行中僅一家採用未清償部分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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