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在疫情下,是增還是減?

關於房地產的表述,還是有亮點的。 要加大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這段話裡,堅持房住不炒不稀奇,2018年的會議也提到了,但不影響2019年四季度開始一些城市慢慢因城施策的放鬆調控。

這次最大的亮點是“全面落實因城施策”這句話,跟2018年的“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比,這次明顯放鬆了。

2018年是你可以根據地方的情況來放鬆,但是地方上你要擔責任的,什麼情況自己心裡要有數,不能說市場還在漲或者明明沒有跌你就放鬆,否則你烏紗帽就要受影響,地方上要擰得清輕重。

因為要擔責,結果就沒幾個地方敢當出頭鳥,2019年全年放鬆的城市也不多,開封放鬆限售一日遊,張家港一日遊,很多城市放鬆也是偷偷摸摸的。

但這次變成“全面落實”,地方政府不需要負責任後,就意味著給了地方更多自主決定權。等於是告訴各個地方,你們完全可以根據地方上的房地產行情來調整房地產政策了,該放鬆的可以放鬆了,不要害怕,放心大膽的出政策,上面沒人說你們。

所以大家要有心裡預期,明年肯定會有很多城市接二連三的放鬆調控政策。

而且這次會議是指導明年全年的經濟工作會議,也就是說,這個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的方針,基本上可以管明年一年的有效期。

今年小陽春房價反彈後,4月份政策不是又收緊了嗎?4月份中央開會重複了2018年的內容,7月份還加了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的手段。

但是,到2020年,我相信如果有小陽春,中央也不會再打斷小陽春的行情。

知道為什麼嗎?

我認為有三個原因。

第一、樓市從2016年開始調控,到現在也差不多已經三年,對於一二線城市來說,市場已經經歷了三年的調整,泡沫也算是去化了很多,樓市已經穩定下來;

正如深圳內部官方文件所說,他們認為放鬆政策,也不會影響到房價反彈。

(雖然實際上對深圳來說房價有所反彈,但對其他二三線城市基本上沒有什麼明顯反應,比如菏澤、太原、珠海。)

第二、穩增長的壓力;

要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穩增長放在第一位,房地產是壓艙石,對穩增長有重要作用。

第三、2020年是非常關鍵的一年;

會議強調,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要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為“十四五”發展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打好基礎,做好經濟工作十分重要。

所以2020年非常重要,是兩個一百年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經濟絕不能輕易滑出6以下。

根據測算,2018年中國人均GDP約為9780美元左右,已處於中高等收入國家行列的偏高水平,2019年人均GDP突破1萬美元沒問題,但還沒有跨過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是一個國家發展到中等收入階段(人均國內生產總值4000美元—12700美元左右)後,可能出現兩種結果:

1.持續發展,逐漸成為發達國家。

2.出現貧富懸殊、環境惡化甚至社會動盪等問題,導致經濟發展徘徊不前。

後一種結果就是走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從其他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現在是中國跨過“中等收入陷阱”的最緊要關頭。

所以這幾年的經濟增長非常關鍵,我估計始終會把穩增長放在第一位。

明年政策放鬆之後房價會大漲嗎?

不會!

明年要的就是小陽春的行情,小陽春只是小漲,不可能大漲。

一是因為貨幣政策管住了源頭。

二是上面不說了,繼續三穩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繼續堅持房住不炒。

所以地方在因城施策放鬆調控的時候,自己也會拿著這個前提估量一下的,比如一二線城市不可能全面放鬆限購限貸,只能是局部調整一下。

最後說下明年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

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

這個提法跟2019年是一樣的。

但財政政策今年估計不會有減稅降費了,財政緊張,一般的支出還要壓縮,只能優先保基本民生。

貨幣政策預計跟2019年會差不多,如果一季度的GDP不太好,估計還是會有降準出現,後續MLF的利率也會下調,房貸的利率都有可能下調。

“貨幣信貸、社會融資規模增長同經濟發展相適應”。

意思是M2和社融的增速不會大規模增長,增速會保持和GDP+CPI的增速同水平,也就是說大概在8點多的水平吧。

所以大概還是跟2019年差不多,所以可以放心,從貨幣供給量上來說,房價也不會出現大漲的。

只是有些城市,資金流入和人口流入的城市會有點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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