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的婚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的婚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今天看到好友說這是婚後買的房子,即使不寫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小編今天給大家討論一個問題——婚後買的房子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答案是不一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的規定,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在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即使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關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實踐中,一般要考慮購房款的出資,購買時間,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綜合判斷。原則上,夫妻婚後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面小編來梳理一下有哪些特殊情況?

婚後買的婚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特殊情況一:婚後夫妻一方父母全資購房,登記在其子女個人名下的。該種情況下,屬於父母對其子女個人的贈予,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個人財產。

特殊情況二:婚後夫妻一方用婚前財產全資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的。這是對婚前財產形式的轉化,仍應屬於婚前財產。但若發生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混同,尤其是轉化成金錢後再購買房產的,證明屬於個人財產存在一定的難度。

特殊情況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購房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婚後辦理不動產登記,夫妻共同還貸的。這種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時,法院一般會將房屋判給不動產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作為其個人債務;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其相對應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補償,夫妻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及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後買的婚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以上就是關於夫妻婚後購買房屋何種情況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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