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用工還是規避責任---談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原罪”

靈活用工還是規避責任---談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原罪”

從“勞務派遣”到“靈活用工”

傳統企業為降低人工成本,創造出“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從服務業蔓延到電子大廠,從“臨時性輔助性可替代性”用工變成降本增效改制上市的普遍做法,但逐步納入了法律監管之內。而近年來隨著互聯網企業的湧現,“靈活用工”又被創造出來了。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在《關於我國靈活就業情況的統計分析》中,將靈活就業人員劃分為:1)自營勞動者: 包括自我僱傭者(自謀職業)和以個人身份從事職業活動的自由職業者等。2)家庭幫工:即那些幫助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人員。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指非全時工、季節工、勞務承包工、勞務派遣工、家庭小時工等一般勞動者。

在上海外服集團《2017靈活用工業務現狀與趨勢報告》中,將“靈活用工”定義為,指勞務派遣、業務外包及非全日制等三類用工方式。

據CIETT(民間職介國際同盟)數據顯示,全球人力資源市場收入構成中,靈活用工佔比高達70%,市場規模近3萬億人民幣。2017年,日本“靈活用工”在人力資源行業中佔比已到42%,美國緊隨其後,佔比32%。而中國的“靈活用工”的構成僅佔到人力資源行業的9%,與日本和美國相比差距較大,在“靈活用工”僱傭方面我國還處於初級階段,但從2013年以來這方面成增長趨勢,且態勢良好,2015-2017年平均複合增長率走勢上升明顯,超過20%。

在中國,這兩年企業對靈活用工的使用越來越大,年輕的80後、90後也樂意接受這種自由靈活的工作方式,尤其是在新經濟的互聯網平臺企業中。比如說滴滴,最大的無車出租車公司,它有上千萬的司機,還有像美團外賣,它有270萬騎手,達達配送等等,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幾乎都是靈活用工。還有像同城配送、物流平臺、直播、代駕、外賣、家政保潔等,也都有大量靈活用工。

一方面,靈活用工它有非常大的價值,是一種創新式的用工關係,它在生產力、成本、財稅、管理方面有很大的價值。另一方面,靈活用工這樣一種新生的事物,它本身所蘊含的法律風險就是非常大的,並沒有被現行的《勞動合同法》,甚至《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所規制。

靈活用工還是規避責任---談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原罪”

為企業創造價值,卻無從獲得利益和風險分擔

靈活用工們為互聯網企業創造了價值,卻無從分享利益,互聯網企業不用承擔用工們的招聘、管理、工資、稅務、保險及法律風險,“合理合法地”調動無數的社會勞動力為之服務,而合規合法繳納社保提供吃住的工廠卻招不到大量的熟練工人,暫且不說互聯網經濟和實體經濟相互依存的關係。有人就說了,互聯網平臺有激勵機制,多勞多得,正式員工有996上下班概念、社保、獎金、期權、旅遊福利等,而靈活用工們只有拿身體,拿違章,甚至拿生命來換取比正式員工更少的利益。

“靈活用工”---實質上是勞動者與服務企業之間簽訂的無固定工作場所和固定工作時間的非全日制勞動合同,責任主體在企業。企業和政府也應該設計一種面向離散型團體、非全職勞動者的新型社會保障產品,這是一個隱性需求,一如電商行業創新出運費險、訂單險一樣。

互聯網平臺企業聲稱要提高服務質量,更應該承擔起企業責任,有尊嚴有快樂的提供服務,把靈活用工當做正式工一樣對待。然而踩在傳統行業的身上攫取利潤,甩掉成本給其他企業主體,蛋糕並未做大,產業供應鏈並未改進,卻推諉責任、逃避稅務、脫離監管、規避風險,號稱輕資產運營,請問你們的價值觀體現在哪裡?

靈活用工還是規避責任---談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原罪”

京東劉強東一直在多種場合懟阿里天貓博眼球,業務創新也是跟隨阿里亦步亦趨,馬雲表態,阿里巴巴培養出無數個京東。然而有一點值得敬佩,劉強東為一線快遞員當做正式員工一樣購買社會保險,改善住宿生活條件,最近又承諾,撫養遭遇不幸員工的子女到22歲,崗位有分工,責任無差別。

一貫低調的順豐王衛,聽聞北京車主掌摑順豐快遞員,總裁震怒為員工撐腰,給錢調解也不妥協,後邀請該員工上市敲鐘,歸屬感和尊嚴對企業員工也不可缺。

滴滴司機出車出力,為生活疲勞駕駛而猝死,滴滴外包客服對受害女性的冷漠,美團外賣騎手撕心哭喊車餐被盜,為送餐而違章,為差評而殺人,還有無數的快遞員們,他們的付出和回報,或者說利益和風險成比例麼?

互聯網平臺企業的員工關愛和社會責任在哪裡?

看著滴血的利潤,捫心自問,你們的良心痛麼?

靈活用工還是規避責任---談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原罪”

互聯網企業的“原罪”--量全社會之利潤,結互聯網之歡心

靈活用工降低了企業的用工成本,也降低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和道德底線。中國的互聯網企業太膨脹了,不說VC估值虛高,對傳統企業頤氣指使,動不動“二選一”站隊,從傳統中介變成互聯網黃牛,類金融模式斂財,逃避法律監管,實質上對行業供應鏈究竟改變了多少?難道是披著互聯網的外衣薅全社會的羊毛,蛋糕並沒有變大,量全社會之利潤,結互聯網之歡心?

網上曾流傳的《細數中國互聯網企業9大原罪》,應該再加上兩條---惡化商業生態,榨取傳統行業利潤和人力成本,以及遊走在政府監管和衝擊法律的邊緣。國家政府放寬對新經濟行業的扼制,特別是互聯網O2O服務領域,譬如單車網約車外賣,崗位外包管控,逃避開票稅務,擾亂交通秩序,惡化餐飲質量,推諉平臺責任,但不是無底線的讓步,起碼的社會責任和道德底線還是要堅守的。

北京海淀法院對一送件員因工傷訴某物流平臺案,判決書中有句話——“互聯網企業不能夠因為其採用了新的技術手段和新的經營方式,而不承擔原本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

這幾年互聯網平臺企業事故頻發,這是偶然也是必然,望互聯網平臺服務企業且行且珍惜,合規合法經營,讓員工無差別,有尊嚴有快樂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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