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喜歡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人其實本質就是惡人的同黨

在印度,女人被強姦,社會從來都不會去指責傷害女性的男人​,而是把​所有的錯和罪過都推到受害的女人身上:

是女人穿著暴露了;是女人行為舉止太輕浮了;是女人喜歡朝三暮四了;是女人一個人要到危險的地方去了;是女人不自尊,不自愛;女人應該檢討和反省自己的問題,女人應該承擔責任!

那我要反問一下說這些話的人:

如果一個女人,長的呲牙咧嘴、奇形怪狀的,又胖,又肥,就算她只穿內衣、內褲,行為舉止非常輕浮,一個人走在無人的拐角,會有男人去碰她一下嗎?

答案是:肯定不會!

所以跟那些看似很有道理的理由,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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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與人之間產生傷害和被傷害時,有些人總喜歡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這不可能是單方面的原因!"​

聽起來說這句話的人,是在說矛盾的雙方都有錯,聽起來這句話很有道理,是站在中立的角度,公平、公正、客觀地看待雙方的問題。

但其實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人,往往都是想要把事情所有的錯誤和罪過,都推向受傷害的人身上,把傷害別人的那個人的問題和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罷了……

因為這句"一個巴掌拍不響"所帶來的結果就已經一目瞭然了!

這句話帶來的結果就是:"如果受傷害的人沒有錯,別人不可能傷害他,所以錯誤的根源都在受傷害的人身上,受傷害的人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檢討自己的問題,應該反省自己的錯;而傷害別人的那個人,他是有原因的,他情有可原,他值得理解和原諒,他沒有錯,不應該去指責他"

就是這樣的結果!

這是不是把所有的錯誤和罪過都推到受害人身上,把傷害別人的那個人的錯和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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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違法犯罪的,如果按這種"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理論和結果,犯罪的人都應該被無罪釋放,受害的人都應該被抓進去坐牢,那這個世上還有什麼公道和天理可言!雖然這個世上存在受了天大的傷害和委屈而殺人的,但那畢竟是個別人,大多數做壞事的人,他們就是在作惡!你可以說這個事情不一樣,不能相提並論。雖然事情大小、輕重不一樣,但是性質都是​一樣的,我只是把他放大了來理解而已,因為一件小事,無論怎麼理論好像都有道理,因為它沒有影響力,只有把他放大來理解,用同一種具有影響力的事情來放大它,才能看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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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人們往往都只是從事物的表面去斷定事情的大小,動作大的就是大事,比如打人、拿刀殺人就是大事,動作小的就是小事,比如說是非……而事情的大小也並不是我們從表面可以斷定的,而是看他造成的影響來斷定。動作小未必就是小事,比如講是非,一個人拿刀殺人一次只能殺一個人,而且只能對一個人的身體和生命造成傷害,但是人的嘴巴講一句話,也許就會害得一家人身敗名裂、家破人亡,一無所有、跳樓上吊;一句話可以一下了害很多人,而且是身體、生命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如果是說話很有影響力的人,甚至可以使兩個國家血流成河、橫屍無數……​所以事情的大小,不是從他的動作大小來判斷,而是從它會造成的後果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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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與人之間產生傷害和被傷害時,群眾往往喜歡吧事情所有的錯,都推給弱小的一方,在眾口聲中,強大的一方永遠都是情有可原的,他們永遠沒有錯。這是絕對的現實規律!

因為傷害別人的人,肯定都比被傷害的人強大,如果受他比對方弱小,他根本就不可能傷害到對方!這也就是說,人與人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時,群眾往往以"一個巴掌拍不響"的道理,把事情所有的錯誤和罪過都推向被傷害的人身上……

如果一個窮人把有錢人打了,群眾絕對不會再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了,群眾絕對不會說:"如果那個有錢人沒有做錯事,那個窮人絕不會去打他",群眾絕對會說:"肯定是那個窮人沒素質、沒教養、無理取鬧"在這種情況下,群眾的說法立馬就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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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喜歡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人,只不過是捧高踩低,趨炎附勢,喜歡幫強大的人找理由推脫責任,欺壓弱勢群體,把事情所有的錯都忘弱小的一方身上推而已!聽起來"一個巴掌拍不響"話說得很高尚,但其實說這些話的人內心是無比的醜惡……

所以,要想得到社會的善待和認可還有尊重​,只有強大自己,就這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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