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拆遷,找誰說理去?

養殖場拆遷,找誰說理去?

今天,有個網友諮詢了這樣一件事:他家的養豬場被強拆了,前一天還有上級領導來巡視,第二天就被強拆了。沒有任何文件,也沒有任何手續,更沒有任何補償。這種情況下怎麼辦呢?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要看自己的養殖場手續是否齊全?一般來講,養殖場需要有如下手續:(1)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2)動物防疫合格證;(3)環境評估報告;(4)營業執照。需要注意的是,養殖場屬於農用地,無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無需申請建設規劃許可。


養殖場拆遷,找誰說理去?


其次,就要審查強拆的程序是否合法?假設養殖場被認定為違建,比如在基本農田上修建了養殖場,這種情況下要拆除時,需要遵守《行政強制法》的規定。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進行強拆需要按照如下步驟:(1)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當事人在限期拆除內不履行;(2)對當事人進行催告。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下列事項:(一)履行義務的期限;(二)履行義務的方式;(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3)經催告仍不履行的,作出強制拆除決定。強制拆除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三)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四)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五)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上述案例中很顯然屬於違法強拆,當事人在沒有收到任何文件的情況下養殖場被拆遷了。但比較悲慘的時拆遷時,當事人沒有拍照、取證,不知道誰強拆了養殖場。對於被強拆人來說當務之急就是要取證,查找當地政府是否有查處養殖場的文件,或者其他部門是否有查處養殖場的文件。再就是通過與實施拆遷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繫,問清楚是受哪裡委託,通過錄音確定強拆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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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就是維權。遭遇強拆後,被強拆人有權在知道被強拆之日起60日內向強拆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然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後,小編想提醒各位朋友,遭遇強拆時首要的一件事就是在保護人生安全的情況下,報警,拍照、錄像做好取證工作。以免向上述案例中的當事人一樣被強拆時什麼都沒有做,導致後續維權的困難會加大。有相關法律問題的可以聯繫小編,我們會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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