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海南重振旅遊業“三十條”:海南省資規廳五大政策保證旅遊發展用地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3月24日消息(首席記者 康景林)日前出臺的《海南省旅遊業疫後重振計劃——振興旅遊業三十條行動措施(2020—2021年)》(下稱《振興旅遊業三十條行動措施》),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全力以赴促進旅遊經濟全面復甦和高質量發展的決心。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簡稱資規廳) 積極保證旅遊發展用地,並於24日向媒體發佈最新的旅遊用地五大政策。24日下午,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吳開成接受了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記者的採訪。

一、不斷創新旅遊業用地政策

旅遊業是我省重點支持的產業之一,旅遊發展離不開土地。吳開成首先向媒體介紹了省資規廳近兩年來創新出臺的一系列包括旅遊業在內的產業項目規劃和用地保障政策措施。

資規廳先後創新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等規劃與措施,從三個方面助力海南省旅遊業發展。

首先,優化旅遊業產業佈局。目前該廳已組織編制完成了省重點產業園區觀瀾湖旅遊園區的控規,其他旅遊業園區的控規正在加緊編制中,優化全省旅遊業園區的佈局和產業發展方向。對省重點旅遊園區和重點旅遊項目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強化補充耕地指標省級統籌,保障重點旅遊產業項目用地。

其次,創新旅遊業用地政策。建立了土地出讓控制標準,創新實施“只徵不轉、不徵不轉、只轉不徵”以及先租後讓、彈性年期、混合用地以及對賭協議等用地制度。旅遊項目用地可以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地;位於城鎮、產業園區開發邊界外,不適合成片開發的旅遊項目,可以採取分散化塊、點狀分佈的方式“點狀供地”;美麗鄉村、全域旅遊等佔用農用地的旅遊產業項目可以保留集體用地性質,採取“只轉不徵”方式落實項目用地。

同時,降低旅遊業用地成本。組織開展基準地價更新,降低旅遊業用地成本,明確具有重大產業帶動作用的大型遊樂設施及配套主題酒店申請使用商服用地的,其基準地價可按現行商服用地基準地價的60%確定。

二、最新出臺五大政策 保證旅遊發展用地

吳開成表示,為響應海南省《振興旅遊業三十條行動措施》,資規廳將精心謀劃全省重點旅遊項目發展佈局,進一步降低旅遊項目用地成本。從旅遊項目用地價格、臨時旅遊設施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方面放大招,進一步支持旅遊業發展。

將旅遊項目用地納入本輪國土空間規劃。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該廳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對標“三區一中心”戰略定位,推進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精心謀劃全省重點旅遊項目發展佈局,指導各市縣在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中,精準落位旅遊建設項目規劃用地,做好旅遊建設項目規劃保障。

制定旅遊用地分類體系,結合不同旅遊用地類型確定供地方式和土地價格。目前該廳已會同省旅文廳開展了旅遊用地問題和用地需求調研,並形成了調研報告,下一步將在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保障旅遊項目用地的政策措施體系,根據旅遊用地不同用途確定供地方式和土地價格。

進一步降低旅遊項目用地成本。據吳開成介紹,省資規廳將降低旅遊項目用地成本,明確旅遊項目用地的基準地價可按商服用地基準地價的60%確定。

臨時旅遊設施允許按規定使用臨時用地。對於臨時旅遊設施,在符合規劃的條件下,允許按規定使用臨時用地。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用於旅遊項目建設,支持利用農村空閒住房發展鄉村旅遊,支持進一步拓寬旅遊項目用地保障途徑,保障旅遊項目用地需求。

三、環島旅遊公路首批驛站:有序推進用地收儲工作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資規廳正在按照將環島旅遊公路打造成傳世之作和海南標誌性名片的總體要求,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完成了《海南環島旅遊公路及驛站規劃》,對項目推進的投融資模式、建設運營管理機制、平臺架構等關鍵問題開展了系統研究並形成研究報告報省政府。

《規劃》提出了品質、價格雙考量的驛站土地招拍掛方案,正在有序推進首批示範驛站土地收儲工作。

下一步,資規廳將從落實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方面配合省商務廳做好驛站招商工作,促進環島旅遊公路驛站高質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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