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項目正式啟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工作的意見》(黔黨發〔2019〕8號)要求,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助力脫貧攻堅的積極作用,

近日,貴州省民政廳印發《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項目實施方案》,正式啟動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項目。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目標

2020年,全面推進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全部設立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會工作專業團隊,為搬遷群眾提供專業社工服務和組織開展志願服務。培育扶持一批紮根基層的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領域的社會組織,激發廣大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的內生動力,帶動實施一批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和志願服務項目,發揮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做法,逐步擴大試點,穩步推進全省範圍鄉鎮(街道)設立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領導。爭取黨委政府對服務站項目建設的支持,力爭將服務站建設工作納入地方黨委政府關於脫貧攻堅的整體安排,同其他扶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進、同考核。

(二)堅持以民為本。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設立“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主動把社工專業力量和志願服務直接送到搬遷群眾生產生活區域,貼近群眾需求,精準對標施策,確保“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增強搬遷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三)堅持改革創新。放開市場準入,暢通社會組織參與民政事業轉型升級渠道,運用融合的思維和方法開展服務站建設工作,實現項目方案最優化和專業價值最大化。以新理念新方法提升民政工作專業化水平,加強基層民政經辦能力,延伸基層民政工作臂力,有效促進民政部門更好地履行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

(四)堅持示範引領。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強化服務為目標,綜合考慮安置點區域特點和社情民意,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實行“一站一規劃”,使服務站建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高質量打造“社工黔行”品牌示範樣板。

(五)堅持協同發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建設由各級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要加強部門協作,積極與扶貧、教育、司法、財政、衛健、工會、團委等部門密切溝通,豐富服務站服務項目,推進相關領域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發展。


三、實施辦法

(一)實施範圍。

率先在全省8個市(州)40個縣(市、區)的64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全部設立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有條件的地方也可擴大範圍,在其他鄉鎮(街道)設立服務站。

(二)實施方式。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會組織(主要是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購買服務,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新設街道設立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開展社會工作服務。

(三)實施步驟。

1.制定年度計劃。縣級民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項目年度實施計劃並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年度實施計劃應包含項目背景、項目目標、項目預算、項目內容和進度、服務站點質量和數量標準、績效評估等內容。

2.實施政府採購。項目啟動之初,為保證承接社會組織資質和駐站社工數量,省民政廳按照相關規定,在財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招投標、公開公示、政府採購等工作,確定承接社會組織,並協助縣級民政部門簽訂服務協議。

3.開展駐站服務。承接主體在服務協議簽訂後的15個工作日內將駐站社工安排到街道,並組織社工開展需求調研,制定服務計劃,提供專業服務,做好痕跡資料歸檔、動態推送、進度簡報、經驗總結等工作,並按時向縣民政部門提交月度項目實施情況、中期工作報告和末期工作報告。

4.組織績效評價。市、縣民政部門要按照《省民政廳績效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對實施的項目開展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和績效評價,承接方在項目實施最後一個月10日前提交績效自評報告,省民政廳將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後續補助支持的重要因素。


四、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的服務內容

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的服務內容分為社會工作服務和志願服務兩個部分,具體內容分別如下:

(一)社會工作服務內容。

1.易地搬遷困難群眾社會融入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幫助搬遷困難群眾疏導不良情緒,加強關係調適,增強脫貧信心和內生動力,鏈接就業資源,積極開展就業創業幫扶,促進互幫互助,重構社會支持網絡,促進其更好融入新的社區生活。

2.社會救助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協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經辦過程中的對象排查、家計調查、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工作,對社會救助對象開展照料護理、康復訓練、社會融入、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

3.養老服務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依託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敬老院以及農村幸福院等平臺,開展老年社會工作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危機干預、資源鏈接、社會支持網絡建設、老年教育、諮詢服務、權益保障、臨終關懷等方面的服務。

4.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依託當地兒童之家、“益童樂園”等平臺,開展兒童社會工作服務,配合進行留守兒童家庭隨訪和對象核查,對留守兒童家庭開展監護法制宣傳、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設等。配合學校和社區做好適齡兒童“控輟保學”工作和成長關愛服務。

5.基層社會治理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積極協助村(居)委開展村(居)民自治工作,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踐。提供社區公共服務,挖掘社區骨幹和社區資源,培育和發展各類社區社會組織,提升社區社會組織的組織能力、服務能力。積極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知識、方法在基層工作中普及使用。推動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機制,更好地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制。

6.社會事務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根據婚姻登記服務、殘疾人服務、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等民政領域服務對象的需要,有針對性地提供情感關懷、心理疏導、資源鏈接、權益維護、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救助照顧等專業服務。

(二)志願服務內容。

1.發展壯大志願者隊伍。根據社區治理服務需求,積極培育發展志願服務人員,通過各種形式的服務,吸引更多的人參與志願服務,培育一支作用發揮明顯社會影響力強的志願者隊伍。

2.構建志願者聯動平臺。以前述社會工作服務內容為基礎,策劃、設計社區志願服務活動,打造社區志願者支持網絡,搭建志願者共享互助平臺,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志願服務和互助活動,推動建立“社工+志願者”聯動機制,形成社會工作人才引領志願者、志願者協助社會工作人才開展服務的互動格局。

3.支持開展志願服務有關工作。支持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協助開展志願者動員、招募、培訓、使用、服務記錄與證明等工作。依託貴州省萬名大學生志願服務基層項目,整合志願服務資源,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時,要發揮社會工作的專業優勢,組織廣大社工、義工和志願者開展心理疏導、情緒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推進服務站建設工作,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督促指導,及時掌握項目開展情況,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要充分利用民政公共服務設施,整合民政項目資金,盤活資源,形成合力,增強服務站“社工之家”、“志願者之家”、“社區之家”的功能作用。

(二)加強政策支持。

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大對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結合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較強項目管理和自治自律能力的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社會組織。出臺並落實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和人才激勵保障方面的政策,鼓勵廣大志願者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考試,激勵服務站廣泛吸納社工專業人才。

(三)加強宣傳推廣。

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要善於總結工作、分享經驗、推廣成效,做好社會工作政策解讀。各級民政部門要協助服務站運用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網絡視頻等傳播載體,宣傳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意義,生動講述易地扶貧搬遷中的社工故事,使“社工黔行”品牌成為貴州精神的代言,為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方案》還對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站設立標準、各級民政部門工作職責、服務協議、資金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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