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線下教育行業:凜冬將至?

疫情下的線下教育行業:凜冬將至?

在突如其來的疫情面前,各行各業都猝不及防的受到或多或少的波及。從各行業上市公司的股價異動也可以看出各行業受疫情影響的程度大小。


各大板塊中,教育板塊表現又如何?


疫情下的線下教育行業:凜冬將至?


為應對愈演愈烈的疫情,全國各省市相關部門均作出學校延遲開學的通知,多地線下培訓機構也暫時停課。


上海市教委通知3月份起,上海市大中小學開展在線教育,學生不到校。同時,疫情期間,各類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和托育工作。


據統計,線下教育機構寒假一個月的營收可以佔到全年營收的 30%,而疫情帶來的緊張情緒極有可能使老客戶“退費”流失,即使是未退費的客戶在未來一段時間也很難續費。


此外,雖然有些企業嘗試將線下課堂轉移或導流至線上,但轉移的過程中也是困難重重。


疫情下的線下教育行業:凜冬將至?


除新東方等大型教育企業早早佈局線上教育外,一般專注於線下教育的機構,面對這種突發情況,因線上系統準備並不充分,老師大部分沒有在線授課經驗,學生對網課的不適應帶來的學習效果不佳等等,也極有可能帶來退費的風險。


基於此,線下教育行業面臨的涉及退費的法律相關問題如何處理?


01


因疫情導致教育機構無法開課的,學生和家長可否以不可抗力要求退費?


答:一般情形下不可以。

雖然疫情的發生屬於不可抗力,但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絕大多數的培訓機構在疫情結束之後,可以恢復正常教學,履行合同義務。因此,合同目的不是無法實現,只是需要延後實現。

但如果是時間剛好在疫情期間的遊學等,可以視為“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此種情形下是可以進行解除的。


02


疫情開始前已全額繳費,但因疫情無法開課的,學生及家長一方可否要求全額退費?


答:此種情形存在一定爭議。

一是認為應當全額退費;二是認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退費(不利於消費者的,無效;有利於消費者的,遵守執行),合同沒有約定應當全額退費。因此,對該類問題的處理,需根據案件綜合判定。建議必要情況律師及時對應處理。


03


教育機構能否直接將“線下教學”改為“線上教學”?


答:不可以。

教育機構將“線下教學”改為“線上教學”是對培訓合同的變更,根據《合同法》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教育機構要想更改教學方式需徵得家長的理解和同意。


04


學生一方是否可以在疫情結束後再支付培訓費?


答:一般不可以。

由於支付方式的多樣性,疫情的發生並不會影響付款義務的履行,學生一方應支付培訓費。如果屬於受疫情影響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學生一方有權不支付尚未支付的培訓費,但應當書面通知教育培訓機構解除合同。


05


疫情結束後,學生及家長擔心疫情感染,不願意參加培訓,是否可以據此要求全額退費?


答:不可以。

此種情況屬於學生及家長的個人原因,無權據此要求解除合同,全額退費。

對於教育培訓合同這種有較強人身性的,如果學生一方實在不願履行,教育機構可以考慮解除合同,退還尚未發生的培訓費。但這種情形屬於學生一方違約,應按合同約定向教育機構支付違約金。


最後,對於教育企業來講,如何應對退費的壓力呢?


01 整體方面:及時尋找專業人士審查合同中的退費條款、不可抗力條款。


02 產品方面:堅持口碑第一。不要為耗費課程,倉促盲目改線上,造成不佳的客戶體驗。


03 運營方面:做好家長情緒管理,防止大面積退費,提升客戶忠誠度。通過線上,做一些班級群內打卡,互助,複習來保持客戶黏度,做服務。


04 發展模式:嘗試OMO(線上線下融合)的方式。OMO(線上線下融合)本身是教育行業發展戰的趨勢。對於很多線下教育機構來說,如果能夠開放平臺,吸引和容納更多的線上優質資源進入,並以學校為單位輻射線下用戶,這樣的融合形態雙方可以更好地取長補短,互利共贏。


05 資金方面:對於現金流的緊張,企業可以尋求股東融資,或者可以採取,員工入股,變成合夥人制;或者尋找銀行支持、提前收回應收款項、延期支付應付款項、申請政府補貼等方式,儘快擺脫現金流的困境。


疫情下的線下教育行業:凜冬將至?


除此之外,對於線下教育機構來講,此次疫情是否會導致教育行業線上化和IP化會逐漸成為主流,是否會使線下重資產的體驗式教學往線上轉移等都是未知的。


在線教育仍停留在大規模廣告營銷的流量戰中,無論是頭部企業還是疫情下的新參與者都有可能繼續加大對流量的投入,激化原有的競爭態勢,這無疑給眾多盈利前景不明朗的線上教育行業帶來成本壓力。


因此是否轉型?如何轉型?如何走好未來的發展之路?也是值得線下教育機構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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