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符合復工復產規定無需批准即可開展經營

河北:符合復工復產規定無需批准即可開展經營

3月18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政務服務辦、省稅務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十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影響扶持個體工商戶恢復經營持續發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從幫助個體工商戶儘快有序復工復產、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方便個體工商戶進入市場、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五個方面提出切實舉措,幫助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儘快有序復工復產,穩定擴大就業,持續健康發展。

幫助個體工商戶儘快有序復工復產。對於實體批發零售類、餐飲類、居民服務類、交通運輸類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要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實際,有序解除復工復產禁止性規定。符合各地復工復產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對餐飲類個體工商戶,可採取開放窗口經營、即買即走、網絡經營等靈活經營形式,從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品牌餐飲經營者開始逐步開放營業。各地要採取措施,落實國家靈活就業政策,促進快遞等行業儘快復工復產,穩定快遞末端網點,保障物流暢通。協調幫助復工復產的個體工商戶解決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需求困難。

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各地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延長貸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依據有關規定減免社保費用。貫徹落實對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我省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為1%執行。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產、政府創辦創業園、孵化園、商品交易市場、創業基地和國有企業出租的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租金減免。

方便個體工商戶進入市場。提高“互聯網+”服務水平,對於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許可事項,實現全程“零見面”辦理。對從事餐飲、零售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做好營業執照登記與許可審批的銜接,幫助經營者儘快開展經營活動。各地建立完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指導各地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部門及時向社會公佈本地區禁止登記經營的場所區域和限制性條件清單。

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發揮工商聯以及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社團組織作用,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排憂解難。鼓勵互聯網平臺發揮作用。推動個體工商戶拓展網上經營,鼓勵互聯網平臺對個體工商戶放寬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費、支持線上經營。

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後一個月內辦理。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個體工商戶,有效期可順延至當地疫情解除。在疫情結束後15日內,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

河北:符合复工复产规定无需批准即可开展经营

關於應對疫情影響扶持個體工商戶恢復經營持續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委《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注〔2020〕38號),幫助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儘快有序復工復產,穩定擴大就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將相關工作措施明確如下:

一、幫助個體工商戶儘快有序復工復產

(一)分類有序推動復工復產。各地要嚴格落實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要求,落實個體工商戶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分業態分形式有序推動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對於實體批發零售類、餐飲類、居民服務類、交通運輸類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要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實際,有序解除復工復產禁止性規定。涉及人員聚集的文化娛樂、教育培訓等行業,應結合實際,適時明確復工復產時間。符合各地復工復產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對餐飲類個體工商戶,可採取開放窗口經營、即買即走、網絡經營等靈活經營形式,從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品牌餐飲經營者開始逐步開放營業。(責任單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

(二)保障用工和物流需求。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保證符合復工復產防疫安全標準規定的人員及時上崗。要採取措施,落實國家靈活就業政策,促進快遞等行業儘快復工復產,穩定快遞末端網點,保障物流暢通。要發揮電子商務類平臺企業作用,為線上線下個體工商戶特別是生鮮類經營者提供供需對接信息資源服務。協調幫助復工復產的個體工商戶解決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需求困難。(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延長貸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引導金融機構增加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責任單位: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北銀保監局)

(四)減免社保費用。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中的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登記,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五)實行稅費減免。貫徹落實對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我省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為1%執行。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相關政策和規定申請困難減免。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認證費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租。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產、政府創辦創業園、孵化園、商品交易市場、創業基地和國有企業出租的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租金減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或攤位的,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出臺相關優惠、獎勵和補貼政策,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三、方便個體工商戶進入市場

(七)推行“零見面”服務。提高“互聯網+”服務水平,對於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許可事項,全面推行全程網上辦理登記服務,提供電話諮詢、在線指導、郵政寄遞等服務,實現全程“零見面”辦理。(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八)推進准入準營便利化。對從事餐飲、零售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做好營業執照登記與許可審批的銜接,幫助經營者儘快開展經營活動。暢通食品生產許可受理渠道,優化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服務,對辦理糧食加工品、豆製品和食用油等涉及生活必需品的食品生產者,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變更或延續時,承諾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免於現場核查。(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九)進一步釋放經營場所資源。統籌考慮城鄉綜合管理需要和個體工商戶創業就業的現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 (經營場所)登記條件規定的通知》(冀政辦字〔2016〕161號)確定的原則,各地建立完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指導各地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部門及時向社會公佈本地區禁止登記經營的場所區域和限制性條件清單。(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進一步拓寬其活動的場所和時間,依法予以豁免登記。(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四、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

(十一)保障個體工商戶電氣供應。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遊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個體工商戶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相關部門出臺的階段性降低用電、用氣成本的政策執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十二)發揮工商聯以及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社團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工商聯以及個體勞動者協會等各類社團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通過開展維權保障、宣傳教育、培訓學習、經貿交流、困難幫扶、公益活動等舉措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排憂解難。(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十三)鼓勵互聯網平臺發揮作用。推動個體工商戶拓展網上經營,鼓勵互聯網平臺對個體工商戶放寬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費、支持線上經營。幫助個體工商戶運用移動支付、應用軟件等服務,拓展運營新模式。發揮平臺機構信用信息優勢作用,聯合互聯網銀行、中小銀行,幫助個體工商戶拓展融資渠道,提供定期免息或低息貸款。對幫扶效果好的電子商務類平臺企業,地方政府可予以財政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北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五、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十四)實行到期事項延續辦理。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後一個月內辦理。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個體工商戶,有效期可順延至當地疫情解除。對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到期的,有效期可順延至疫情解除後90日內。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服務保障,將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年報時間由2020年6月30日前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前。(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

(十五)做好納稅申報權益保障。在疫情結束後15日內,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來 源 |河北新聞網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編 輯 | 仕穎 建飛 莉娟

編 審|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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