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來!綦江房交會優惠時間延長5月31日,優惠多多

由於疫情影響,全區商品房銷售受到較大沖擊,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渡過難關,特制定以下十條政策措施。

一、延長“房交會”優惠政策截止日期。綦江區第七屆“房交會”優惠政策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2020年5月31日。申報資料提交時間相應延長至6月30日止,兌付時間延長至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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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購買商業和辦公用房給予獎勵。凡個人購買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的,按繳納契稅總額的50%,給予獎勵。執行時間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申報資料提交和兌付分兩次進行,在房交會優惠政策執行期內購買的,按前條執行;之後購買的,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間集中受理,於2021年3月底前支付。

三、對欠繳土地出讓價款免收違約金。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出讓併成交的土地,在2020年6月30日前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不再徵收土地受讓人未按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所產生的違約金(滯納金)。

四、調整項目資本金監管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照項目施工進度,分樓棟申請使用項目資本金。疫情防控期間,將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緩存期延至6個月;在疫情發生前已監管項目資本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週轉確有困難、工程建設進度未達到申請使用節點要求的,可申請提前一個節點使用項目資本金。

五、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受疫情影響的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企業申請,經建設主管部門批准,最遲可延期6個月繳納,但在竣工驗收備案時必須繳清。

六、緩繳減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政策,對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上一年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減免50%;連續2年未發生拖欠的,減免60%;連續3年未發生拖欠的,全額減免。對疫情防控期間新開工的項目,延長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告知承諾期限,最遲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繳納。

七、緩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受疫情影響的新開工項目,可申請延期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延期繳納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八、支持適當提前預售許可辦理時間。八層以下房屋建築面積完成80%、九層以上房屋建築面積完成35%的,即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執行時間至2020年6月30日止。

九、支持提前使用預售監管資金。對無不良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申請提前使用在預售資金監管子賬戶內的餘額超過預售總額3%的部份。執行時間至2020年6月30日止。

十、推動房地產信貸政策相對穩定。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房地產行業的按揭貸款、開發貸款等合理性融資需求,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以按程序展期;鼓勵達到預售許可條件但未辦理預售許可的在建樓幢進行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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