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法考主觀題中刑法的命題模式、答題方法及答題思路

來源劉鳳科講刑法主觀精講卷

主觀題的命題模式

(一)一問一答式

該命題模式先描述案件事實和情節,然後根據案件涉及的刑法知識,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問題。一般來說,針對一個事實提出一個具體的問題。這種模式的案例分析較為簡單,問題集中、考點明確、方向清楚、範圍確定,考生只需要將所問問題予以逐一回答即可。

(二)綜合解答式

該命題模式在全面描述複雜案例之後,要求考生根據所學法律知識全面分析、評價案例中若干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這種模式要求考生髮現案件中隱藏的法律問題,按照系統的法律知識逐步分析案件事實,既要注意對案件正確定性,還要注意考點的全面性。遺漏部分考點是這種模式最容易犯的錯誤,這就要求考生在理解具體知識點的同時,將刑法知識體系化,注重體系的構建。

乾貨!法考主觀題中刑法的命題模式、答題方法及答題思路

主觀題的答題方法

主觀題(案例分析題)表現為若干獨立的案件事實的組合,多數事實基本獨立,有的情節會相互關聯。在分析其中犯罪人的刑事責任時,有以下兩種答題思路:、

1、以犯罪行為為線索,即分析每個犯罪行為涉及的法律問題。典型論述方式為:“對於甲、乙實施的某某行為,甲、乙二人成立某罪共犯,甲成立A罪既遂,乙成立B罪既遂。由於甲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以行為人為線索,依次分析各犯罪人的各種犯罪行為。典型論述方式為:“對於甲的刑事責任,分析如下:首先,甲實施A行為,符合A罪的構成要件,成立A罪既遂,同時觸犯B罪,屬於想象競合犯;其次,甲實施C行為,成立C罪,與A罪應當數罪併罰;最後,甲的D行為屬於立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無論採取哪一種答題思路,在分析完案件事實之後,建議以行為人為線索對觸犯的罪名和處罰原則做簡明扼要的總結。

乾貨!法考主觀題中刑法的命題模式、答題方法及答題思路

主觀題的答題思路

案例分析要完整、全面。刑法理論體系性極強,邏輯非常嚴密,犯罪構成的原理、故意犯罪形態、共犯理論、罪數理論甚至刑罰論的內容,都圍繞著一個具體的刑事案件展開;相應地,案例分析題通常都會涉及這些理論問題。簡言之,案例分析的具體內容猶如法官對案件所作出的判決書。因此,在對案例進行分析的時候,對於出現的所有情節和事實,只要具有刑法意義,都要在分析中論及,將以下問題在腦海中不斷追問:

1、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如果不成立犯罪,理由是什麼?如果成立犯罪,成立什麼罪,為什麼?

2、如果認為成立犯罪,則要分析如下內容:其客觀行為內容是什麼,行為方式是作為還是不作為,實行行為與危害結果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是否存在違法阻卻事由,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是否存在事實的認識錯誤,是否影響故意犯罪的認定?

3、如果成立故意犯罪,屬於哪一種故意犯罪形態,即屬於犯罪既遂還是未遂、中止、預備,理由是什麼?

4、如果二人以上共同實施違法行為,則是否成立共犯,在什麼犯罪的範圍內成立共犯,是共同正犯還是間接正犯,是教唆犯還是幫助犯,有無共犯認定的特殊情形,屬於共同犯罪人的何種分類,處罰原則如何?

5、行為人的行為成立幾個犯罪,是否存在罪數的判斷問題,是否存在想象競合、法條競合或者吸收犯、牽連犯問題,如何確定罪數的處罰原則?

6、案件事實是否存在特定的量刑情節,是否累犯,是否存在自首、坦白或者立功情節?

7、在問答上述問題時,還要思考如下問題:相關案件情節和事實是否在刑法理論上存在不同觀點和學說,按照不同觀點和學說,各自會得出什麼不同的結論。凡是涉及相關理論的,或者對案件事實存在不同解讀的,都要予以回答,原則上還要論述自己的主張。

8、如果考試中對案件事實無法作出確定的判斷,出於考試得分的需要,也要給出類似或者相近判斷,並從正反不同角度作分析。有的案例分析,考查中心不在於結論如何,而在考核考生運用刑法理論分析案件的思路和過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