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吉翔鉬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展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603399 證券簡稱:吉翔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尚需多項條件滿足後方可實施,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正式方案;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軍工事項審查及豁免信息披露的批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核準。能否通過批准和核准以及獲得相關批准和核準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2020年3月19日,錦州吉翔鉬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具體方案的議案》等關於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相關的議案,並與交易對方簽署了附生效條件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協議》等。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的相關公告及文件。

自預案披露以來,公司及相關各方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審計、評估、盡職調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關工作完成後,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正式方案,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有關的後續審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據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引入戰略投資者有關事項的監管要求》,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引入的戰略投資者應滿足相關條件並符合一定情形,且公司需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保薦機構和律師亦需要就相關事項發表明確意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對象是否符合戰略投資者的要求尚需進一步論證,公司尚未與相關方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戰略合作協議。發行對象存在不符合戰略投資者要求的可能,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

公司將繼續推進相關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錦州吉翔鉬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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