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為進中超玩噱頭?才想起莫德斯特“違約”,反過來讓他賠錢?


天海為進中超玩噱頭?才想起莫德斯特“違約”,反過來讓他賠錢?


在提起莫德斯特“無故”離開天海隊之前,我們不妨先搜索一下莫先生的過往經歷。通過查閱他的經歷,莫先生給了我這樣一個印象:一個球員在他29歲的黃金年齡裡,不遠萬里來到中國,當然不是為了提升中國聯賽的水平,而是為了得到他想要的金錢。在一些單位,會用這樣一個詞形容老同志,即“向上沒有空間,向下還有時間”,意思說,再往上升職已經沒有了位置,想要退休吧,還要差上幾年。很顯然,這話也適合莫先生,想要進入法國國家隊或是聯賽豪門,機會已經微乎其微,而退役吧,又心有不甘,於是,就在經紀人的忽悠下、在天海揮舞的支票本的誘惑下,來到了天津。也就是說,“淘金”才是莫先生來到中國足壇的本意,而在“以利為先”的思想驅動下,自然也不存在對所效力球隊的忠誠了。而這,也是他無故離開天海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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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先生轉會至天海之前,因為轉會費支付方式和經紀人佣金問題,轉會曾經擱淺。如果說轉會費支付方式存在分歧,是兩個俱樂部之間的事,那麼,經紀人佣金的事兒,就是球員與經紀人、俱樂部與經紀人多方的事了。中國還有句老話,叫“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經紀人在莫先生“逃離”天海的過程當中,是不是充當了不光彩的角色?而莫先生之所以敢於“無故”離開,肯定是有所倚仗的,而天海與其簽訂的合同是不是存在什麼漏洞,而被他和他的經紀人發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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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在零轉讓之後,才腦路大開地想起要繼續與莫先生打官司,這個時機抓得實在是有點晚。如果說莫先生的“無故”離開,就是無情、無理、無視合同的行為,那天海還何苦把自己弄得跟欠了莫先生的錢似的,整天掙扎在“散夥”的邊緣難道,天海是用這個“故事”來賣慘的嗎?請原諒,我一點兒也沒被天海的苦情戲所感染,更不會對它產生哪怕是一丁點兒的同情。作為一支“職業化”了的球隊,還被球員及其經紀人以無賴式的作法耍得團團轉,這智商的餘額怕是不太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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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莫德斯特的官司還要打多久,能不能獲得最後的勝利,恐怕天海及其接手方也不知道。選擇在中國足協作出天海(萬通)能否進入中超決定的前期,既解決了拖欠卡納瓦羅、崔康熙、保羅·索薩薪水的問題,又對與莫特斯特的官司信心滿滿,無外乎是要告訴大家:看,我天海(萬通)還是有手段的,一系列問題即將迎刃而解,進入中超自然也是理所當然了。這就是一種公關手段,成功了,便會成為教導大家的成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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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天海最後能否如願以償,也不管莫德斯特是否會向天海賠錢,我想說的是,各位中超中甲老闆,在收購外援、聘請外教時,最好還是注意下面兩點:第一,要看看自己的錢包到底有多厚,能不能在支付了轉會費和薪水之後,至少還有足夠的資金去應付俱樂部其它支出,也就是能夠“量力而行”;第二,要看看自己有沒有駕馭外援、外教的能力,自己的團隊對轉會合同、工作合同是不是精通,以免吃虧了還有苦說不出來,也就是要有 “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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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祝天海成功、萬通成功,李瑋峰和他的球員們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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