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農戶+合作社+企業”模式 增強農產品供給能力

本報記者 劉萌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消費扶貧助力決戰決勝脫貧攻堅2020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28個部門將聯合開展30項具體行動,持續釋放消費扶貧政策紅利,助力決戰決勝脫貧攻堅。

根據《行動方案》,在提升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質量方面,將通過支持鼓勵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採取“農戶+合作社+企業”等模式,在貧困地區建立生產基地等,增強農產品持續供給能力。

農業農村部數據顯示,近年來,全國共實施了近百萬個扶貧產業項目,我國貧困地區累計建成各類扶貧產業基地10萬個以上,超過90%的貧困戶通過“龍頭企業+合作社+貧困戶”等方式參與到產業發展當中。

今年2月份,農業農村部印發《2020年鄉村產業工作要點》,在大力推動產業扶貧,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方面,提出引導龍頭企業建基地,實現以企帶村、以村促企、村企互動;農業農村部、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產業扶貧工作的意見》,也提出加強扶貧產業基地建設。

《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梳理發現,陝西、河南、吉林等多地將鼓勵龍頭企業以及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在貧困地區建立生產基地列入2020年消費扶貧工作要點。例如,今年3月份,河南省發改委發佈《河南省消費扶貧2020年工作要點》提出,鼓勵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電商企業、大型超市採取“農戶+合作社+企業”等模式,在貧困地區建立生產基地,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提高農產品供給的規模化、組織化水平,增強農產品持續供給能力。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貧困地區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手工業生產基地,能有效實現供需對接,幫助貧困地區實現脫貧致富,也可以將綠色有機的農產品供應到城市,滿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長的食品安全需要。而建立這種生產基地可以有效釋放貧困地區的生產力,同時激發城市高品質消費升級需要,進而運用市場化手段解決扶貧問題,助力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戰。

那麼,在貧困地區建立生產基地,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哪些獨特優勢?劉向東認為,龍頭企業有成熟的營銷網絡和技術支撐體系,依靠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聯合作用能有效幫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銷售渠道和科技支撐,切實實現以銷定產和助推消費升級。

“採取‘農戶+合作社+企業’等模式能有效將分散的生產與社會化組織結合起來,提升規模經營和效益,發揮大流通的積極作用,降低單個農戶或合作社面臨的不可抗力風險。”劉向東解釋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