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碰上“真外遇”算不算出軌?人房兩空悔不悔?

近期,電視劇《安家》熱映,一系列劇情也引發大家思考。其中張乘乘和徐文昌為買房打算辦理“假離婚”,去辦理手續時兩人一陣心虛,害怕被工作人員發現不給辦,沒想到離婚手續出乎意料順利,雙方非常開心,打算按原計劃進行。

不料,不久後徐文昌卻發現張乘乘另有其人,那麼此時徐文昌非常氣憤,指責張乘乘從房產過戶到離婚手續蓄謀已久。張乘乘則辯解說,是自己的錯,但此時雙方已辦理了離婚,不算出軌,同時極力挽回破碎的愛情。

那麼,夫妻為買房“假離婚”期間,一方有外遇,算不算出軌呢?

“假離婚”碰上“真外遇”算不算出軌?人房兩空悔不悔?

首先,要明確這個“離婚期間”是哪一種情況。

如果是雙方還未領到離婚證,只是在辦理當中,這個時候婚姻關係還沒有解除,一方有外遇,視為出軌。

如果是已經領取了離婚證,但還沒辦理復婚,這個時候一方有外遇,就不算是出軌。

婚姻法裡沒有“假離婚”這一說法,兩人去民政部門把結婚的紅本換成了離婚的綠本,在法律上就意味著雙方已經沒有夫妻關係了,因此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方另有對象,在法律上和出軌無關。

“假離婚”碰上“真外遇”算不算出軌?人房兩空悔不悔?

不管是因為買房而辦理“假離婚”還是其他原因,既然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從法律上來講,雙方已經失去了婚姻關係,對於準備復婚的夫妻雙方都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假離婚時因購買房子的需要,一般約定之前的房子歸ー方所有,如果辦理離婚後發生了一方不願意復婚的情形,於另一方來說,婚姻家庭破裂,同時房產也化為烏有。

假離婚後即使雙方都同意復婚,按照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也就是說假離婚時房子已歸一方所有,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復婚後,夫妻雙方關係一旦出現問題,沒有房子的這一方是無權要求分割房產的。

“假離婚”碰上“真外遇”算不算出軌?人房兩空悔不悔?
我國現階段為了保障房價能夠合理增長,對購房條件有一定限制,那麼一些公民為了減少費用購買二套房產,會選擇通過辦理房產過戶假離婚的方式來購房。

辦理虛假離婚不僅會影響到社會秩序和治安的不安定,同時也會給雙方的切身利益造成損失,所以不建議大家利用此類方法來購買房產,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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