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江南區蘇圩鎮財政所原所長覃文寧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南寧市江南區蘇圩鎮財政所原所長覃文寧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中國檢察網消息,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覃文寧貪汙、受賄案,日前,經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覃文寧以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職務上的便利,吞侵國家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被告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