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切實做好溫江區噪聲汙染防治工作,按照《四川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聲環境功能區的通知(川環辦函〔2019〕331號)》《成都市生態環境局關於成都市聲功能劃分有關工作的請示》(成環報〔2020〕458號)文件要求,成都市溫江生態環境局起草了《成都市溫江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2日,修改意見或建議請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前言
為防治環境噪聲汙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民身體 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聲環境質量標準》 (GB3096-2008),按照《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GB/T 15190-2014)要求,結合溫江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本劃分方案適用於成都市溫江區範圍,受飛機通過噪聲影響 不適用於本區劃方案。
本劃分方案適用的晝間、夜間時段分別為:晝間 6:00~ 22:00,夜間22:00~次日6:00。
(一)0類聲環境功能區。
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溫江區無0類區。
(二)1類聲環境功能區。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本規定共設立1類聲環境功能區4個,詳見附圖。
(三)2類聲環境功能區。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本規定設立的2類區為除1類、3類、4a和4b類聲環境功能區外的區域。
(四)3類聲環境功能區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本規定設立的3類聲環境功能區共1個,詳見附件一。
(五)4類聲環境功能區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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