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軍隊文職:2020年“失業”恐慌下,最佳選擇!

2020年一開始,大家議論的話題,自然離不開當前的疫情。而受到疫情的影響,大家的工作和生活都發生了改變,特別是工作。從“公司裁員潮”開始,到“畢業就失業”的最難畢業季,再到近期議論最多的“報復性離職”。所有的熱議話題,都是圍繞著已經失去或者即將失去工作的這群人。

1、公司裁員,最先裁掉的往往是邊緣化的這類人。負責的工作崗位或者所在部門,對於目前的公司整體經營來說,顯得無足輕重,自然就成為了公司最先考慮放棄的對象。這一類人員,由於之前部門工作侷限或者個人能力的原因,失業後很難在同行業找到工作。

2、畢業就失業。其實從80後開始,畢業生就業問題一直都很嚴峻。社會變化太快,在你畢業的時候,有可能當年如同香餑餑的專業早已過時。作為畢業生需要放低姿態,哪怕從底層做起,只要肯努力實幹,今後也會有很大發展。作為大學生,最需要的是多參與社會實踐,積累經驗才是首要任務。

3、報復性離職特指因不滿被降薪或者隔離期間已找到更好平臺而主動提出離職的這類人群。這類人群往往是能力比較高,受企業重視的人員,疫情期間讓他們充分意識到,不論什麼工作都會有風險,或者隔離這段時間他們找到了更好的發展機會。

報考軍隊文職:2020年“失業”恐慌下,最佳選擇!

軍隊文職人員實行聘用制,相比公務員不“作死”就不會被辭退的“鐵飯碗”就顯得稍有遜色。因此,很多人擔心軍隊文職人員會“被辭退”。可以肯定的是,軍隊文職人員不會被隨意辭退的,聘期結束後符合條件可以續聘,職業穩定性有較好的保證。

軍隊文職用人原則是“使優秀人才留得住、不稱職的走得出”,聘期結束後是“續聘”還是“失業”,全在自身。在你足夠優秀,能力足夠強的情況下,失業永遠輪不到你。

2019年12月24日公佈了修訂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該條例第十章第五十五條,明確說明的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5大事項,原文如下:

第五十五條 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辭退文職人員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文職人員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職業病的;

(二)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三)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性文職人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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