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OTA“捆綁”金融分期產品 變相收費或不退款引消費者投訴

  2013年,互聯網金融熱潮帶動了一批較早進入消費金融領域的線上旅遊平臺,自2014年起,國內多家在線旅遊企業推出自家分期旅行產品,包括去哪兒網“拿去花”、途牛“首付出發”、同程“程程白條”、驢媽媽“小驢分期”、京東推出的“旅行白條”,飛豬的“花唄分期”等。

  這些分期旅行產品會在旅遊APP上捆綁並一起進行搭售。一方面刺激消費,增大平臺客流量;另一方面也隱藏了不少“隱患”。

  根據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2019年旅遊行業的投訴數據統計顯示,涉及旅遊金融產品的相關投訴有400多件,這其中暗藏捆綁消費,不退款的問題突出。

  首付出發:取消訂單被支付分期貸款

  “首付出發”是途牛於2015年8月上線的自營旅遊分期業務。有關途牛的旅行投訴,大部分涉及到“首付出發”這款分期產品。

  據多位消費者投訴稱,遭到途牛旅遊分期貸款產品“首付出發”的“坑害”,在因故修改行程、取消訂單後,不但要扣掉一大筆違約金(全部旅遊團費的60%-80%),還要一次性支付分期貸款全部的12期或18期手續費。

  顧先生在途牛網預定了今年1月30日出發去雲南旅遊的訂單,由於疫情影響,途牛操作全款退單。顧先生用的是途牛網的“首付出發”,團費全款10315元,首付826元已經退款,剩下9489元原本需要分12期還款。由於第1期的790.75元,2月9日需要還款,途牛客戶告知他先還款,後續會原路退還至還款賬戶,於是顧先生先支付了790.75元的第1期的首付出發還款,然而至今將近一個月,還是未收到途牛的這筆退款。電話已經打了很多個,對方各種理由推脫,至今沒有明確的答覆。

  

多家OTA“捆綁”金融分期產品 變相收費或不退款引消費者投訴

 途牛《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

   據悉,在消費者開通首付出發服務時,需勾選《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途牛首付出發自動還款服務協議》、《信用信息查詢授權書》等電子協議。

  其中,《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中約定,資金出借方向使用分期還款的用戶按月收取每期服務費和本金。每期分期服務費=消費貸款本金*分期服務費率。此外,該協議也規定,如果訂單變更是由用戶原因導致,用戶需支付所選擇分期期數對應的全部分期服務費。

  在採訪中,多名通過首付出發支付的消費者表示,申請分期支付時,確實知曉存在分期服務費的情況。但是,對於取消訂單時要連帶償還等違約代價並不知情。不少消費者認為:“這種條款是隱藏在電子合同裡的,在勾選的時候很難一條條去查看。不免讓人覺得是平臺在挖坑給消費者。”

  途牛網對此也作出回應稱:“用戶在開通首付出發服務時,合同條款中的《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就退訂已做提示說明。如果訂單變更是由用戶原因所致的,用戶需支付所選擇分期期數對應的全部分期服務費。”

  據相關統計,過去的2019年,途牛旅遊的5次旅遊糾紛敗訴,有3次是因為取消行程造成的合同糾紛,具體情況與消費者投訴的“首付出發”大同小異。

  業內人士指出,在途牛屢屢遭遇消費者投訴乃至起訴的背後,或許是互聯網消費捆綁搭售和分期貸款金融產品在作祟。

  提錢遊:借款被反覆購買“權益卡”

  同程旅遊在2017年初推出的一款名為“提錢遊”的現金貸產品在最近半年內也深陷輿論漩渦,因其提供的“借款提速”、“199元權益卡”等服務,涉嫌“變相砍頭息”、“高利貸”等諸多問題屢遭用戶質疑。

  據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2019年旅遊投訴數據顯示,關於同程金服變相收取砍頭息、存在高息、暴力催收等違規行為的投訴量150多條,除變相收取砍頭息,同程金服還被指涉嫌監管明令禁止的“714”產品。

  不收消費者在同程旅遊APP查詢高鐵時間時,看到頁面上顯示“分期旅行提錢出發”以及“0首付去旅行”“可提現”等,出於好奇就嘗試點開看是否真的能借到現金。

  根據頁面操作提示在輸入了個人信息,並在同程旅遊APP的“提錢遊”平臺上借到了1000元。正當其感嘆“借錢秒放款是真的”時,收到了一條信息提示,借款一個月需還款1029.45元,同時還被扣除了199元的“借款提速包”。借款1000元被扣除199元,實際到賬只有801元,算下來一天的利息就有7塊多錢。

  根據同程旅遊APP的提示,這些“借款提速包”並非強制購買,但實際上,有用戶反映,在大多數情況下,想要快速借款成功,就需購買這些“借款提速包”。

  記者瞭解到,2019年8月以來,“提錢遊”此前售賣的“借款提速包”已經下線,更名為“輕奢出行權益卡”。變動前後的主要差異為:權益卡除幫助用戶快速通過貸款外,還包括酒旅出行VIP服務等優惠;同時,權益卡需在貸款前單獨支付199元購買,不再從實際發放的貸款賬戶中扣除。

  消費者李先生在同程旅遊APP中的提錢遊借款至今已有9次,每次都需提前支付199元購買信用提升服務費以及審核加速費。李先生說借到款1300元,一個月後需要還款1339元,加上借款前支付會員卡的199元,李先生實際支付金額為1538元。據此計算,該筆借款的實際年利率高達220%,已經遠遠超過了監管要求的36%的紅線。

  2017年底監管部門發佈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指出,“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從“提速卡”到“輕奢出行權益卡”,名字雖然變了,但從實際使用的效果上看,權益卡對貸款用戶來說與此前的提速包並無本質差別。

  

多家OTA“捆綁”金融分期產品 變相收費或不退款引消費者投訴

  據悉, 這張標明黑馬客“輕奢出行權益卡”提供包括價值199景點通、價值99元機場貴賓廳服務、接送機20元紅包、國內機票10元紅包等多項優惠服務。

  近幾年,旅遊金融模式已經成為各大旅企角逐對象。尤其是對在線OTA來說,發展旅遊金融已成為一種趨勢。OTA爭打價格戰資金損耗較大,“旅遊+金融”可彌補損耗。

  今年3月10日,文旅部授權中國旅遊研究院發佈《2019年旅遊市場基本情況》。2019年,旅遊總收入為6.63萬億元,同比增長11%;旅遊業對GDP的綜合貢獻為10.94萬億元,佔GDP總量的11.05%。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OTA行業的增長可能遇到了一定的瓶頸,而金融產品可以幫助行業實現用戶和交易量增長。金融是流量的終極變現模式,這早已是行業共識。除了帶來新的盈利增長點之外,金融也能增加用戶的黏性,反哺旅行平臺。在過去,流行過低團費甚至“零團費”,這是一種低客單價的低質遊。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這種產品漸漸退出歷史舞臺,高客單價高品質遊,才是大勢所趨。但客單價走高,用戶的消費頻次就會降低。此時,金融產品恰好可以彌補這個降低的消費頻次。隨著用戶的不斷下沉、滲透,旅遊金融的市場變得更加巨大。

  對於年輕一代的月薪階層來講,由於經濟受到影響,遠行的腳步因此受到束縛。這時,平臺的旅遊金融產品就起到了大作用。這些產品給更多年輕人提供了先旅遊後付錢的可能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他們的消費慾望,有利於吸引更多人在平臺上進行消費。

  對於消費者來講,在追求便利的同時,仍要提高警惕,理性購買旅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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