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融資、穩崗、擴就業 福建財政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減負、融資、穩崗、擴就業 福建財政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來自福建省財政廳消息,為有效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福建各級財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創新方式,多措並舉,通過一系列減負、融資、穩崗、擴就業等財政政策和資金扶持措施,全力推動各類企業加快發展。

減免、減徵和緩繳 落實一系列減負政策

從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養老、工傷、失業保險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部分給予減免;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徵收2月至4月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部分。實施減免、減徵和緩繳期間,不收取滯納金,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單位免、減、延繳的影響。

企業繳納的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降至4.35%。其他統籌地區,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費率可降至不低於4.35%。同時,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和職工醫保費。已正常繳納2月三項社保費的企業,可按程序申請退費或者衝抵以後月份的繳費。

對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中小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徵或者免徵,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在疫情期間可以依法延期繳納稅款,對餐飲、住宿、旅遊、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免徵2020年度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

對承租省級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減免房租的中小企業免收一個月、減半收取兩個月租金;全省各地市也相應制定了免收或減半收取3個月租金的政策;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不低於3個月的運營補貼。

對福建234家重點保障企業投放貸款合計44.67億元

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需求。省級財政對列入全國重點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骨幹名單的企業,除中央財政貼息以外,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給予貼息支持;對列入我省疫情重點保障名單的企業,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截至3月16日,全國性銀行駐閩分支機構對我省234家重點保障企業投放貸款合計44.67億元。

給予困難行業企業貸款貼息。在2020年6月30日前,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給予0.5個百分點貸款貼息;對其他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按不高於人行專項再貸款利率50%予以貸款貼息。鼓勵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制定出臺行業貸款貼息或融資支持政策,支持其他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

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貸款的擔保業務,納入省再擔保分險範圍,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省再擔保免收的擔保費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繳納的再擔保費,由省級財政負擔。

進一步發揮省級技改基金的融資功能。降低基金項目貸申請條件,加快基金項目貸審批和放貸進度,大力支持受疫情影響和復工復產的工業企業技改融資,鼓勵技改基金流動性投放。爭取6月底前累計簽約投資額達到180億元,支持和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儘快復工復產。

支持穩崗穩就業 下達2099萬元就業補助資金

明確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參保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同時,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調整為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

下達2099萬元就業補助資金,用於支持各地落實疫情防控物資擴產、轉產、新建“三個一批”及復工穩崗政策中的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和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政策。對上述企業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補助期限為30天。

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鼓勵靈活就業。新增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新增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財政部門給予貼息支持,增加的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全額承擔。

支持企業開展線上或崗位職業技能培訓。對企業因生產急需新錄用的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好就業優先政策,做好重點群體就業服務。對省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主要勞務輸出省份設立的工作站給予每個10萬元的就業服務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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