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今天講「香港十大奇案」中最知名一案——雨夜屠夫


影片是1992年李修賢執導,任達華主演的《羔羊醫生》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1982年2月,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與一雙女子手臂,其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領班陳鳳蘭所有。


六個月後,警方接獲旺角一間照相館報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體X器官的特寫照片前往沖印。


警方拘捕前來取相的男子,同時在其寓所內搜獲過千件證物——包括女性器官的標本、部份殘肢、手術器材、大批照片及錄影帶等等。
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案犯便是28歲的士司機林過雲(片中名林過雨)。


林過雲,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於1955年在香港出生,中學畢業後一直無穩定工作。


1973年,林過雲在紅磡周邊的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行侵犯,結果被捕。


醫生指其精神方面有問題,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102天后獲准出院,改名林友強。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1978年,他取得車牌正式當上出租車司機,並改名為林過雲,之後轉任夜班司機。


期間對攝影產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加入攝影會。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1982年,第一名死者陳鳳蘭於凌晨四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搭乘林過雲的出租車。


林過雲載陳鳳蘭兜風,後又返回家中取電線,在車上將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中X屍。


他把屍體藏進不在家的父親房中。等到第二天家人去上班,將屍體移入自己臥室拍照錄影,用利刃剜下X器官,浸在防腐藥水裡。


又從陳鳳蘭的錢包裡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將其肢解成七塊,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於晚班時棄於城門河中。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三個月後出現第二名受害者,任職收銀員,31歲的陳雲潔。


陳雲潔在凌晨五點下班,大雨中搭乘林過雲的出租車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手銬銬住她,再用電線勒死。


次日如法炮製:藏屍、拍照、肢解、裝袋、拋屍。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半個月後,29歲的清潔工梁秀雲亦被同樣方式殺害。


林將屍體帶回家中拍照錄影肢解,並將錄像帶命名為“雨夜行動”。


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臟放在口中品嚐,由於感到噁心而放棄,最後棄碎屍於林中。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學生,17歲。


她於七月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十一點在酒店外上了林過雲的車。


林過雲事後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逼梁戴上手銬,與她在出租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


但最後林過雲還是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X屍、肢解。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林過雲拍照後將X器官放入冰櫃中保存,亦會將行兇錄像帶珍藏,以便日後欣賞。


由於家中沒有黑房,他習慣把底片拿到尖沙咀一間照相館進行沖印,並謊稱自己是殮房的兼職攝影師。


照相館店員對此並無懷疑。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八月,在沖印梁惠心的照片時由於機器故障,店員便將底片交到分店處理。


分店店員看到一張張駭人的肢體照片,於是報警 。


一週後林過雲來取片,早已埋伏好的警察一擁而上,拘捕了他。林過雲被押回住所進行搜查,兇案揭發。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40套錄影帶,殺人工具及攝影機。


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


警方從肢解相片判斷,總共有十五名女性的屍體,但十一名無法證實身份,只能以證實身份的四名女性控告林過雲謀殺。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稱號。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始了為期二十日的審訊。最後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依例被判環首死刑


當法官宣佈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並未顯露半點驚訝神色。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於是當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林過雲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時的心態說:
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因其是妓女,林過雲認為自己是替天行道。


其後殺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為上了癮。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但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


當被問及梁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專家對林過雲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雲是一個備受欺辱的人。


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父子間的關係很差,父親經常對他拳打腳踢。
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吃飯前沒說“食飯“兩字,就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長大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但是他經常逗留房內,不與家人一起用餐,也不與家人交談。
這些都與他最終成為“雨夜屠夫”息息相關。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林過雲入獄後,一直都表現得很冷靜,很少出聲,大家都怕同他接觸。
除了怕他身上的戾氣外——有傳言某次放風,懲教處竟然透過閉路電視,見到有四個半透明狀人影,一直在林過雲的身邊飄來飄去,他去哪裡,人影就跟在背後,一步都不離開。


最令人心寒是四個身影,全都支離破碎,手腳同身體好像隨時會分開,只能勉強合在一起。


獄友亦覺得林過雲陰氣太重,頭上似乎有幾朵陰雲一直跟著他......


香港十大奇案之:雨夜屠夫案

現實中的林過雲,2010拍攝於石壁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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