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用活用好政策 助推老區振興

根據革命老區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近日,《關於修改〈福建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的決定》經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作為我省第一部關於革命老區的法律,修改後的《福建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明晰了各級政府、各部門推進革命老區發展的職責,為今後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指明瞭方向。

福建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

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福建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2020年1月9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促進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革命老區,是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建立和發展的革命根據地。其中,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據地為原中央蘇區;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在閩東地區建立的革命根據地為閩東蘇區。

本省革命老區的具體名錄,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革命老區分佈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公佈。

第三條

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應當堅持統籌兼顧、同等優先、適當傾斜、重點扶持、分類推進、自我發展的原則,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第四條

大力宣傳革命老區的光榮歷史,加強紅色文化建設,弘揚革命老區的優良傳統,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革命老區發展的良好氛圍。

第五條

革命老區應當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揮自身優勢和潛力,努力發展特色經濟,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促進革命老區發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考核機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把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及時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革命老區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促進革命老區發展工作的協調指導,其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林業、海洋與漁業、廣播電視、體育、醫療保障、通信、軍民融合等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把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革命老區發展規劃。制定革命老區發展規劃應當與國家和省總體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體現革命老區特色,其內容應當涵蓋現代產業體系、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事業發展、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革命老區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從產業佈局、規劃引導、項目安排、技術改造和財稅扶持等方面對革命老區產業發展給予重點支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革命老區鄉村振興,鼓勵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加快培育農業龍頭企業,支持發展鄉村休閒旅遊、健康養生、農村電子商務等鄉村新型服務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革命老區軍民融合產業深度發展,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優先支持革命老區農村公路建設,改善鄉(鎮)和村莊的交通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革命老區因地制宜發展清潔能源,加快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全面提升供電能力;支持革命老區加強水利建設,完善防洪排澇、水資源配置和防災減災保障體系;支持革命老區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生態環境保護,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促進革命老區的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第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革命老區村莊優先開展人居環境整治,給予省級資金扶持,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推進革命老區鄉村振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自願原則,對生存環境惡劣、難以有效改善的革命老區村、自然村實施移民搬遷,優先改善生產生活條件。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革命老區教育專項資金傾斜力度,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革命老區教育信息化、現代化;優先支持革命老區發展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新建和改擴建縣城中小學、鄉(鎮)中心小學和公辦幼兒園;傾斜支持革命老區發展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推動優質職業院校幫扶革命老區職業院校。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革命老區建設三級醫院,實施城鄉醫院對口幫扶,完善革命老區縣(市、區)、鄉(鎮)、村(居)醫療衛生服務網絡。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優先支持革命老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和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建設與維護,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和全民健身活動。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革命遺址基礎數據庫,修訂完善革命遺址名錄和保護檔案,加強革命遺址的維護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揮紅色文化的教育引領作用,加強紅色資源的保護、開發與利用,建設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基地、紅色旅遊景區和線路,打造革命老區紅色旅遊圈,推進紅色旅遊產業發展。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快完善革命老區社會救助體系,推進革命老區就業困難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提供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與重點撫卹優待對象定期撫卹標準同步增長的機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革命“五老”人員醫療補助標準。

前款所稱革命“五老”人員,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的老地下黨員、老游擊隊員、老蘇區鄉幹部、老交通員、老接頭戶。

第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重點促進原中央蘇區、閩東蘇區的縣(市、區)和其他革命老區中欠發達的縣(市、區)的發展,統籌安排相對較發達的設區的市、縣(市、區)支援和幫扶原中央蘇區、閩東蘇區的縣(市、區)和其他革命老區中欠發達的縣(市、區),並把欠發達的革命老區村(居)作為掛鉤駐點幫扶的重點。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重點促進本行政區域內革命老區鄉(鎮)、村(居)的發展,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支援和幫扶所轄區域內欠發達的革命老區鄉(鎮)、村(居),對其在安排項目補助資金時予以傾斜支持。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財政穩定投入機制。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革命老區縣(市、區)特別是原中央蘇區、閩東蘇區的縣(市、區)和其他革命老區中欠發達的縣(市、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把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加強革命老區專門事務工作和改善革命老區民生。

第二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引導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法律服務等方面人才向革命老區流動,推進重大人才工程和引智項目向革命老區傾斜,改進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考錄和招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革命老區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激勵機制,對長期在欠發達的革命老區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審、業務培訓、子女入學、醫療服務等方面給予傾斜。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揮老區建設促進會、扶貧開發協會和老科技工作者協會等社會團體在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方面的作用。

第二十二條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的金融支持,加大支農再貸款、扶貧再貸款對革命老區的支持力度,健全信貸資金投向革命老區的激勵機制;支持在革命老區發展涉農普惠保險、支農支小融資擔保業務。

第二十三條

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各種途徑支持革命老區建設,積極參與革命老區投資開發、人才培養、科技推廣、文化教育、廣播電視、旅遊開發等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活動。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依法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基金。

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革命老區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評估機制,定期評估本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政策、規劃的實施情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促進革命老區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履行扶持義務或者不按規定使用資金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促進革命老區發展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翫忽職守,或者冒領、截留、挪用、貪汙私分促進革命老區發展財物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泉州:用活用好政策 助推老区振兴

德化縣水口鎮梨坑老區革命村今貌(陳起拓 攝)

泉州革命老區多、發展力度大,已投入數億元資金扶持老區建設,老區基礎設施、人居環境、村財收入、群眾生活、社會保障各方面水平顯著提升,獲得各級肯定和老區人民的點贊。未來,泉州將充分用活落實《條例》,持續提升老區發展水平,弘揚紅色文化,升級“一村一品”,深挖紅色旅遊,努力開創老區經濟文化發展新局面。

泉州:用活用好政策 助推老区振兴

《條例》首提評估機制地方規劃必須凸顯老區

修改前的《條例》於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福建成為繼湖北、湖南之後第三個出臺促進革命老區發展地方性法規的省份,其中開展紅色旅遊、實施“五老”幫扶等規定具有鮮明的福建特色。修改後的《條例》將扶持老區發展作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考核機制,將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條例》內容進一步細化,對推動與支持革命老區交通、能源、水利等方面發展作出具體規定,強調各職能部門要將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納入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形成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動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對促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修改後,《條例》首次提出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評估機制,將老區發展置於地方政府發展規劃中的重要位置。為進一步推動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有效落實,《條例》規定省政府革命老區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評估機制,定期評估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政策、規劃的實施情況。同時還規定省政府應當加大對革命老區特別是原中央蘇區、閩東蘇區縣(市、區)和其他革命老區中欠發達的縣(市、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的財政穩定投入機制。

對於革命老區的定義、涵蓋範圍和區域劃分,《條例》進行了完善和準確表達。革命老區指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建立和發展的革命根據地。其中,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據地為原中央蘇區;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在閩東地區建立的革命根據地為閩東蘇區。

作為福建省革命老區工作的特色,此次《條例》加強了對紅色資源的保護、開發與利用的說明。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革命遺址基礎數據庫,修訂完善革命遺址名錄和保護檔案,充分發揮紅色文化的教育引領作用,建設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基地、紅色旅遊景區和線路,打造革命老區紅色旅遊圈,推進紅色旅遊產業發展。

人才是發展的第一動力,修改後的《條例》推動政府引導各方面人才向革命老區流動,推進重大人才工程和引智項目向革命老區傾斜,改進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考錄和招聘工作;引導對長期在欠發達的革命老區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審、業務培訓、子女入學、醫療服務等方面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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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桃城鎮花石社區結合紅色文化打造美麗鄉村

“資源傾斜+機制創新”泉州老區發展亮點頻閃

加大資金投入、強化政策保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紅色旅遊發展……近年來,市老區辦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改變老區發展面貌為目標,在資金、項目上抓落實、有創新,充分體現老區優先,為老區人民辦實事辦好事。

長期以來,我市黨委、政府注重對革命“五老”人員的關懷,全面落實“五老”優待政策。在醫療補助上,實行統一的定額醫療補助標準,30%發放到個人,70%進入統籌基金,作為大病醫療補助基金,有效緩解“五老”人員患大病醫療難的問題。生活定期補助金均高於省定標準;物價補貼、安居工程、用電優惠等待遇一一落實。節日裡通過走訪慰問革命“五老”人員,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困難,切實保障革命“五老”人員老有所醫、老有所養,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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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蓬華鎮山城村紅色扶貧基地

在資金投入上,2013至2018年,泉州市本級財政投入扶持資金1.35億元,扶持老區村項目604個;在扶持村集體經濟創收項目上投入資金2477萬元,同時積極向上爭取資金7.5億元支持蘇區民生項目建設。2019年市級財政在扶貧項目、資金安排上堅持“老區優先、適當傾斜”的原則,加大對市級扶貧開發重點村、建檔立卡貧困村中的老區村的扶持力度,投入約3000萬用於扶持老區村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下撥贛閩粵原中央蘇區發展專項資金200萬元,幫扶安南永德老區貧困村建設。市老區辦2015年——2020年每年安排1000萬元老區建設專項資金,用於扶持老區村的基礎設施、農業、水利、衛生等項目和革命遺址遺蹟的保護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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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區馬甲鎮新建村蝴蝶蘭培育基地

在發展引導上,市老區辦鼓勵引導村集體挖掘村域內資源優勢,以聯合開發、入股分紅等多種形式,壯大老區村集體經濟。安溪縣感德鎮洪佑村依託商業地段優勢,修建村部大樓及整合集體閒置空雜地,建成21間店面出租,年村財增收26萬元;在全市率先與中化公司合作建設新農村綜合服務站,目前已建成3個站點,首個站點虎邱站在運營13個月期間,純收益達到132萬元;永春縣鼓勵縣及鄉鎮組織村集體抱團發展集體經濟項目……各地引導村集體挖掘村域內資源優勢,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老區發展,開創了老區經濟發展的新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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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縣國寶鄉閩中黨組織南鬥交通聯絡站舊址(修繕前)

泉州:用活用好政策 助推老区振兴

德化縣國寶鄉閩中黨組織南鬥交通聯絡站舊址(修繕後)

在革命遺址開發利用上,實施革命遺址修繕工作。2015年以來,共下達革命遺址專項資金1000萬元,帶動縣(市、區)和遺址所在地鄉鎮、村投入配套資金近千萬元,對73處革命遺址進行維修維護。依託老區革命遺址,挖掘盤活紅色文化旅遊資源,提升完善旅遊基礎配套設施,打造紅色旅遊品牌。近3年來投入5000多萬元,實施“交通+特色產業”項目,用於改善老區蘇區的旅遊交通和服務設施。

在積極實施促進老區發展的政策和舉措的同時,市老區辦總結經驗,講好老區革命、老區脫貧攻堅和振興發展的故事,多方面、多平臺展示泉州老區建設的成就,獲得了各級領導肯定。

泉州:用活用好政策 助推老区振兴

晉江市磁灶鎮蘇垵革命老區村的發展成為鄉村振興典型

落實《條例》精準施策發揮紅色文化多維功能

對照修改後的《條例》,泉州市老區辦下一步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做細做實《條例》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工作,做到“戰疫”和“戰貧”兩不誤,聚集工作重點,有序推進年度脫貧攻堅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大與上級部門的協調對接,積極主動爭取對老區蘇區更多的傾斜支持。主動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脫貧攻堅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協調、統籌推進的作用,融合匯聚各部門合力,助力老區蘇區脫貧奔小康和鄉村振興。

全面加強革命遺址保護利用。按照先行保護、逐步修繕、長效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則,認真研究部署,統籌推進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提升革命遺址的展示水平,充分發揮革命遺址的教育功能。加強資源整合,將革命遺址保護利用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美麗鄉村建設、紅色旅遊、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相結合,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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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蓬華鎮山城村安南永德革命鬥爭史紀念館

記者:張君琳 施珍妮 陳士奇

審核:趙鵬雲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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