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精準施策做實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救助工作

疫情防控期間,青島市精準施策、細化做實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兜好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底線。

一、繼續加大摸排,確保不漏一人。市指揮部下發了《關於貫徹國發明電〔2020〕9號文件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青島市困難群眾救助指南》,部署做實做細困難群眾救助工作。指導各區(市)繼續加大對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困難家庭的摸排。同時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困難群眾錯保漏保排查,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二、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各區(市)統籌使用中央、省、市財政困難群眾救助等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安排資金,及時足額髮放低保金、特困供養金等。4月1日起,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對於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收入下降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城鄉居民,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做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救助幫扶。

三、細化臨時救助內容,擴大救助範圍。對確診病例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以及因疫情影響無收入或收入明顯減少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指導鎮(街道)落實急難型臨時救助,及時啟用臨時救助備用金,必要時開通“綠色通道”,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後補齊手續。對臨時救助後家庭生活仍然困難的患者及其家庭,按規定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範圍。發揮臨時救助“一事一議”作用,對其中的病亡人員家庭、因受疫情及其他綜合原因影響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家庭,區(市)可按照“一事一議”方式適度加大救助力度;對基本生活受疫情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困難群眾,可通過“一事一議”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委託社區(村)實施“先行救助”,根據急難情形提供物質幫助或服務,發現困難立即救助。對受疫情影響,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各區(市)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四、簡化審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為保障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市、各區(市)公佈並暢通求助熱線,健全轉介機制、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風險,對新申請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的,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進行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簡化入戶調查,待疫情解除後再入戶調查補辦手續,提高審批效率。按規定及時公佈有關社會救助事項經辦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為增強低保對象抵禦風險經濟能力,根據疫情形勢延長定期核查時限,落實低保漸退制度,疫情防控期間暫停開展低保對象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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